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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齋先生集卷之二十七
箚記○孟子
公孫丑下
孟子曰天時不如地利章
天時。謂時日干支孤虛旺相之屬。(註)
仁山金氏曰天時者。十干十二支五行生剋之數。天德天刑之殊。太史卜之。背孤擊虛。依旺乘相。若風吹南北而知死聲。月宿箕翼而知水囚是也。○蔡氏淸曰乘時者旺。所生者相。生我者休。克我者囚。我克者死。如木畏金克。火能克金。則木得火以制金。金畏火克。水能克火。則金得水以制火。又曰次乎旺者爲相。得其助也。敵乎旺者爲孤。以相克也。生乎旺者爲虛。子實則母虛也。○又曰春秋歲星在越而吳伐之。三十六年越卒滅吳。晉時符堅犯歲伐晉。卒以敗亡。天時亦有如此不爽者。然天時終不如人和。歲星在越而吳伐之。卒爲所滅者。非獨天時之不利。越無罪吳無德。恃強好大故敗。漢高祖入關之年。歲在東井。秦分也。而秦見滅。秦實無道。故歲星反爲禍也。又如周代以甲子而勝。紂亦以甲子而敗。宋劉裕伐南燕。以往亡日而勝。
故曰天官時日。明將不法。闇將拘之。
蔡氏曰時。四時也。(小註)
按時非但四時。十二時亦在其中也。
域民不以封疆之界。(止)天下順之。
按此一節。專以得民心爲重而言。蓋旣得民心則天下之人皆悅而願爲之氓。不必以封疆之界爲限也。雖三里之城七里之郭。亦可以堅守。不必以谿山之險爲固也。德敎刑政。及於天下。則民自畏之。不必以兵革之堅利爲威也。得道者。所謂得民心之和者也。失道者。卽失民心之和者也。非民心和不和之外。別有得失之道也。得民心之和者多助。而極其效則至於天下之人順之。失民心之和者寡助。而極其效則雖親戚之人亦畔之。
孟子將朝王章
朱子曰有事則王自來見。或自往見。(小註)
按王自來見。言王自來見賢者。或自往見。言賢者或自往見王也。
明日出弔於東郭氏。(止)如之何不弔。
按孟子之出弔東郭。豈無他日。必以其明日者。蓋與孔子不見孺悲。取瑟而歌者同。其意可謂微矣。
公孫丑不知此意。乃以昨辭疾今出弔爲嫌。而曰或者不可。故孟子於此。不欲質言其微意。只答曰昔者疾。今日愈。如之何不弔。其言可謂雍容含蓄。眞聖人之言也。至景丑氏之問。又有不得不明言以曉者。故方始引曾子之說以言之也。
王使人問疾醫來。(止)請必無歸而造於朝。
按仲子不知孟子之微意。故乃反欲周遮其託疾出弔之跡。而爲此權辭。且有要路造朝之請。使孟子致有不得已而之景丑氏之擧也。○又按孟氏譜云仲子名睪。孟子之子也。三遷志云孟子娶田氏。生子名仲子。此二說與趙氏說不同。
不得已而之景丑氏。(止)莫如我敬王也。
公元1696年
按見王之敬子。卽如上文所謂寡人如就見及使人問疾醫來等事是也。未見所以敬王。卽如下文所謂固將朝也。聞王命而遂不果之事是也。上言仁義二字。而下又變言堯舜之道何也。蓋堯舜之道。不出於仁義而已也。○景子旣以孟子爲未敬王。故孟子乃言齊人無以仁義與王言。不敬莫大乎是。所謂齊人二字。雖似不爲專指景子而言。然所以折景子之意。分明包在其中。○蔡氏淸曰欲
歸則以仲子之要而勢有不獲。欲往則以齊王之召而義有不可。是爲不得已也。
景子曰非此之謂。
按非此之此。卽指上文仁義堯舜之道等事而言也。
曰豈謂是歟。
按是字卽指景子所引禮說也。蓋景子只知事君有承召趨走之禮。而不知此外又有別樣道理。故遂引曾子之說以告之也。
東陽許氏曰富只在彼。爵可加我。故用仁義字不同。(小註)
按曾,思,孟三夫子平日所言者。皆是仁義。故曾子於此。亦曰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義。於富言仁。於爵言義。是泛說耳。雖互言亦得。初非富在彼故言仁。爵加我故言義也。許說恐失本旨。
陳臻問曰章
予有戒心
按戒卽戒備也。如所謂戒嚴。
若於齊則未有處也。
按無處二字。或以齊王看。謂齊王之餽爲無處也。或以孟子看。謂孟子以無處之物而辭之也。然此兩說只是一意。不可偏屬一邊也。蓋齊王以無處而餽之。故孟子亦以無處而不受。集註曰無遠行戒心之事。是未有處也。夫無遠行戒心而餽之則是其餽爲無處也。無遠行戒心而受之則是其受亦爲無處也。
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
按集註曰取。猶致也。今若無處而餽君子則是貨之也。此非以君子致君子也。便是以貨致君子也。豈有君子。而可以貨致之耶。
孟子之平陸章
大夫邑宰也(註)
冊府元龜曰魯謂之宰。仲尼爲中都宰是也。齊謂之大夫。威王封卽墨大夫烹阿大夫是也。楚謂之尹。沈尹戍爲方城之外縣尹是也。
然則子之失伍也。亦多矣。
按子之失伍。卽下文所謂老羸塡于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者也。○曰此非距心之所得爲者。其意蓋欲委罪於王。卽應章末此則寡人之罪一句。
求牧與芻
蔡氏淸曰牧地蓋草場。就地食草也。芻。蓋刈去之草。大抵春夏則就牧地牧。秋冬則須用刈草。
孟子爲卿於齊章
孟子爲卿於齊。出弔於滕。王使蓋大夫王驩爲輔行。
蔡氏淸曰前章註孟子於齊。處賓師之位。下朱子曰當時有所謂客卿是也。今此爲卿於齊。難說全是客卿。又後章註曰我前日爲卿。嘗辭十萬之祿。則是實爲卿。但不受其祿耳。若全說是客卿則不居職任事。況可使爲我出弔乎。召之且不往。況實使之乎。但與他卿終不同。爲不受祿也。○李氏霈霖曰不曰王使孟子出弔於滕。而下蓋大夫王驩上。乃有王使字。則知孟子出弔。亦齊王借大賢。以爲國重之意。特設輔行之人。且以齊卿爲之。皆見尊禮孟子處。則孟子之但爲客卿可知。
夫旣或治之。予何言哉。
蔡氏淸曰有司。不指王驩。若是驩。朱子何故又云有司。且驩旣號齊卿。則又難以有司目之。又曰夫旣或治之。言自有人理之耳。不必與驩言也。朱子實是於或字上。生出有司字。
孟子自齊葬於魯章
使虞敦匠事。(止)木若以美然。
按充虞之意。以棺木爲太美。有似觀美而踰制。故孟子於下文。以非直爲觀美及不得不可以爲悅等語答之。
牆翣之飾(小註)
按檀弓云周人牆置翣。鄭註牆。柳衣也。阮氏圖云柳。柳車也。四輪一轅。喪大記云君飾棺。黼翣二黻翣二畫翣二龍翣二。禮記云天子八翣。大夫四翣。
吾聞之也。(止)儉其親。
按不以天下儉其親。想是古語。以吾聞之也四字觀之可知也。大抵君子欲爲天下尙儉。然不以天下尙儉。而儉於親喪。愛惜棺槨之費也。
燕人畔章
知而使之。是不仁也。(止)不智也。
按陳賈之意。以周公不知管叔之將畔而使之者。與王之不知燕人之將畔而伐之。無異也。夫以周公之聖。亦不知管叔之將畔而使之。則今王之不知燕人之將畔而伐之者。固無所害也。蓋所以慰王之慙。而將欲以此往解於孟子也。且賈意專在
於不智二字上。故下文只擧知其將畔而使之歟以爲問。
今之君子。過則順之。
按以集註所謂責賈不能勉其君以遷善改過。而敎之以遂非文過等語觀之。則今之君子過則順之者。似指陳賈而言也。至其下豈徒順之。又從而爲之辭。其所以深責陳賈者。尤爲分明矣。
其過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見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
按其過也下旣有如日月之食五字。則及其更也下亦以如日月之明意看。尤似分曉。
孟子致爲臣而歸章
孟子致爲臣而歸
按致字。如致仕之致。孟子旣爲卿於齊。今曰致爲臣而歸者。是還致其卿位也。
他日。王謂時子曰。
按他日。非久遠之謂。苟非齊王就見之日。雖在明日。亦可謂之他日。如上章以昨日疾。謂昔者之類也。
孟子曰然。夫時子惡知其不可也。
按此然字。蓋孟子未嘗知齊王有授室養祿之意。
及陳子以時子之言告之而後方知之。故曰然。所謂然者。然其有是事也。
辭十萬而受萬。是爲欲富乎。
按孟子姑爲此言。以明其意之不在於富而已。雖不顯言道不行而去之意。然觀此是爲欲富乎五字。其道不行而去之意。分明在其中也。
孟子去齊宿於晝章
孟子去齊
史稱孟子兩去齊。其先去齊。乃宣王之九年。後致爲臣而歸則湣王嗣位之初也。
或曰當作畫音獲(小註)
史記田單傳。燕初入齊。聞畫邑人王蠋賢。劉煕註齊西南近邑。音獲。
魯繆公
孔叢子曰魯繆公名顯。元公之子。悼公之孫也。
泄柳,申詳。無人乎繆公之側。
檀弓泄柳字子柳。魯叔仲皮之子也。○孫氏正義曰子思之於繆公。師道也。故繆公無人乎子思之側則不能安子思。泄柳,申詳之於繆公。臣道也。故無人於繆公之側則不能安其身。今孟子言此者。
是齊之士不能爲王謀安於孟子未去之前。逮至出晝然後方爲留行。此所以隱几臥而不答也。
子爲長者慮。(止)長者絶子乎。
蔡氏淸曰全在爲長者慮不及子思一句上。正爲繆公是自使人於子思之側。今齊王不使子來。而子自欲爲王留我。則不以子思待我矣。非薄我乎。亦宜乎我之絶子也。○按所謂子絶長者乎。長者絶子乎者。其言有若疑辭。而其意實深責子之絶我也。今蔡氏曰宜乎我之絶子。恐失本旨。
孟子去齊尹士語人曰章
孟子去齊。尹士語人曰。(止)是何濡滯也。士則玆不悅。
蔡氏淸曰尹士譏孟子爲三段。一曰是不明也。二曰是干澤也。三乃曰是何濡滯也。今孟子只辨是何濡滯也一句。上二句都不管者何也。曰千里而見王。是予所欲也。卽如此說。便見不敢逆以爲不足爲湯武。且非干澤之意尤明矣。
尹士聞之曰士誠小人也。
蔡氏淸曰尹士最有功於孟子。當時若無尹士之譏評。無以發孟子之本心。七篇中所載諸人。與孟子相辨論者。皆無如尹士之優柔而深切。主於義
理而不主於勢利。其人品爲獨高也。且聞孟子之言。而遂幡然責已曰士誠小人也。嗚呼。尹士其誠君子哉。
孟子去齊。充虞路問曰章。
孟子去齊。充虞路問曰。夫子若有不豫色然。
按以下文結語吾何爲不豫觀之。則孟子之實未嘗有不豫者可知也。然以彼一時此一時之意觀之。則孟子於此。亦不能無不豫矣。蓋孟子當戰國昏亂之時。抱命世經濟之具。而幸而遇齊宣足用爲善之資。庶幾可以行道救民矣。而今又不遇而去。則孟子亦安得無不豫哉。然則孟子之不豫者。非只以不遇爲不豫也。以道不行故爲不豫也。
曰彼一時。此一時也。
按彼一時。是不怨尤之時也。此一時。是有不豫色之時也。蓋所遇之時不同。則所處之道。亦隨而異也。
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舍我其誰也。
按孟子至此。顯以名世者自當。無復謙辭也。此與上章王如用予則豈徒齊民安。天下之民擧安者。其意同。
孟子去齊居休章
慶源輔氏曰禮則有常。義則有權。(小註)
按禮常之外。非別有所謂義權也。只是就禮常中以義權之也。如君命召不俟駕。是禮之常也。然有不召之臣。故孟子不朝齊王而辭以病。卽是就禮上以義權之。而使得其禮之宜也。
滕文公上
滕文公爲世子章
滕文公爲世子
按或以爲天子之子謂之太子。諸侯之子謂之世子。然周公立敎世子之法。成王亦稱世子。則古者世子太子通稱而無別。自漢世乃分天子之子爲太子。諸侯之子爲世子。
孟子道性善
按孟子對梁惠王言仁義。對滕世子道性善。仁義性善。自是一事。蓋性善。卽仁義也。
程子曰凡言善惡。(止)先是後非。(註)
按程子此言。是大綱說也。如陰陽先陰而後陽。如禍福先禍而後福。如憂樂先憂而後樂。如死生先死而後生。以此言之。程子之言。恐不可泥看也。
朱子曰却不是壞了著修(小註)
按性本善。緣爲人欲所蔽便失了。然其本善之體。未嘗亡而固自若矣。初不是壞了是性而後復爲著修也。
夫道一而已矣。
按上文言性。至此忽變言道者。蓋性與道。初非兩件物事。以其人所稟得者言則謂之性。以其人所共由者言則謂之道。如仁性也而孝悌之道自仁而推。義性也而忠君之道自義而推。則是性與道非二物也。所稟之性旣同。則所由之道。豈容有二。故孟子於此曰夫道一而已。所謂道一者。言前日所道性善之外。更無他道。使世子力求此道。苟如下文三人之說則可以至於道矣。
成覵公明儀
說文成覵。齊景公之武臣。○公明儀。魯南武城人也。爲子張門人。甚尊其師。○曲禮子張有父之喪。公明儀相焉。○檀弓子張死。公明儀爲志焉。(志。記識也。蓋相禮者。)○沙溪辨疑曰七篇中公明儀凡四見。一曰文王我師也。二曰三月無君則弔。三曰庖有肥肉。四曰宜若無罪。栗谷謂公明儀古之賢人。非與孟
子同時。所謂宜若無罪。疑亦公明儀之言。孟子引之也。不然公明儀有二人。而一人與孟子同時也。
猶可以爲善國。
李氏霈霖曰盡一已之性則已無不善矣。推一已之性則國無不善矣。善字正與性善字相照。
滕定公薨章
三年之喪。齊疏之服。飦粥之食。
按戰國之時。諸侯短喪。凡三年之喪。齊疏飦粥等。禮之大節目。皆廢而不行者久矣。故孟子於然友之來問也。首擧此三者而言之。○揚雄方言曰粥稠者曰饘。稀者曰飦。
志曰喪祭從先祖。曰吾有所受之也。
直解曰且志書的言。有說喪禮當從那先祖。蓋說我先祖所行的禮。有所傳受云云。曰吾之曰字。推作志者之言。吾字指先祖說。○按下曰字。非父兄百官曰也。蓋志者曰先祖所行喪祭之禮。必有所傳受也。直解說恐得之。
蓋爲上世以來有所傳受。(止)不可改也。(註)
按上世。卽指先祖而言。蓋先祖所行之喪祭。必有所傳受者。雖或有不同。而今不可輕改也。
然志所言。本謂先王之世。(止)不謂後世失禮之甚者。(註)
按以志之本意推之。初不爲此而言也。蓋汎言喪祭之禮。所當從先祖而已。滕之父兄百官。引以爲不行三年喪。乃是從先祖云則誤矣。故集註之說如此。所謂失禮之甚者。卽指不行三年喪而言也。
謂然友曰吾他日未嘗學問。
按文公於此。乃曰吾他日未嘗學問云。則其自責自悔之意。藹然發見矣。故及聞孟子是在世子之一言。則其心自然感動。遂斷然行之而無所遲疑也。
是在世子
按上文曰親喪固所自盡。此曰不可他求。又曰是在世子。幷責之于文公之身。而不屑屑於節文之末。此所以致文公之易爲感發。而亦孟子之善爲喩人處也。○是在世子四字甚好。文公之感發。專在此處。蓋文公聞此言而有所感悟。故便卽曰是誠在我。
然友反命。世子曰然。是誠在我。
按此時文公新遭定公之喪。其哀苦痛疾之情。自
然由中。而有不忍堪抑者。故一聞孟子之言。便能渙然而悟。惕然而感。終能排父兄百官之議而斷之於心。遂行三年之喪也。若在平常之日。使孟子泛言。而文公泛聽。則其所以感發者。未必若是之易也。
五月居廬
按天子七月而葬。故七月居廬。諸侯五月而葬。故五月居廬。○禮記喪大記曰父母之喪居倚廬。疏曰倚廬者。於中門外東墻下。倚木爲廬也。
未有命戒
按未有命戒。應上聽於冢宰一句。
居喪不言(註)
禮記喪服四制曰三年之喪君不言。書曰高宗諒闇不言。此之謂也。又曰斬衰之喪。唯而不對。齊衰之喪。對而不言。大功之喪。言而不議。緦小功之喪。議而不及樂。
滕文公問爲國章
賢君必恭儉禮下。取於民有制。
按上一截引詩。只言民事之不可緩。此一截承上文而言民事不可緩之政也。○恭儉二事。就賢君
身上言也。禮下取民有制二事。卽就賢君能推恭儉而施於政者言也。○蔡氏淸曰上言仁人之急于制民產。只是儉德。下復兼恭儉者。蓋恭者必儉。儉者必恭。且分田制祿二者相須。制祿卽禮下之事。分田卽制民產之事。故於此兼言之。
陽貨曰爲富不仁。爲仁不富。
按爲富不仁一句。應上文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爲一段也。爲仁不富一句。應上文賢君恭儉禮下取民有制一段也。
夏后氏五十而貢。(止)其實皆什一。
按此段引三代所以制民產。取民有制之法。而結上文民事不可緩之意。且應賢君恭儉禮下取民有制一截。○夏后氏五十而貢。是於一夫所受五十畝之內。計其五畝之入以爲貢。其法就十畝中貢其一畝。則是卽十分之一也。殷人七十而助。是於一夫所受七十畝之外。計其七畝以爲公田。其法以六百三十畝之地。畫爲九區。區各七十畝。以中間七十畝爲公田。而就公田七十畝中。以十四畝爲治田時廬舍。則所餘者五十六畝也。七八五十六。而(八家各治七畝。則恰滿五十六畝之數。)八夫各治所餘公田
七畝。然則一夫所受私田七十畝。而所治公田七畝也。是卽十一分之一也。周人百畝而徹。是於一夫所受百畝之外。各計其中間十畝以爲公田。其法以地九百畝。畫井爲九區。區各百畝。以中間百畝爲公田。而就公田百畝中。以二十畝爲治田時廬舍。則所餘者八十畝。而八家治此所餘公田各十畝。然則一家所受私田百畝。而所耕公田十畝也。是亦十一分之一也。由是觀之。助與徹皆十一分之一。而唯貢法只是十分之一也。然而今曰其實皆什一者。似是大綱說。以其實二字觀之。可知也。○蔡氏淸曰朱子註曰耕則通力合作。收則計畝而分。此便是徹義。所謂均也通也。袁氏明善曰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卽周之所以通用二代之法而爲徹者也。後人緣用。誤謂以其通用貢助之法而名曰徹。則非矣。
鄕遂用貢法。十夫有溝。都鄙用助法。八家同井。(註)
按此註當與下文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下集註參看。○文獻通考曰自孟子有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之說。其後鄭康成註周禮。以爲周家之制。鄕遂用貢法。遂人所謂十夫有溝。
是也。都鄙用助法。匠人所謂九夫爲井是也。自是兩法。晦菴以爲遂人以十爲數。匠人以九爲數。決不可合。以鄭氏分註作兩項爲是。而近世諸儒合爲一法爲非。然愚嘗考之。孟子所謂野九一者。乃受田之制。國中什一者。乃取民之制。蓋助有公田。故其數必於九。八居四旁爲私。而一居其中爲公。是爲九夫。多與少皆不可合。若貢則無公田。孟子之什一者。特言取之之數。遂人之十夫。特姑擧成數以言之耳。若九夫自有九夫之貢法。十夫自有十夫之貢法。初不必拘以十數而後可行貢法也。今徒見匠人有九夫爲井之文。而謂遂人所謂十夫有溝者。亦是以十爲數則似太拘。蓋自遂而達于溝。自溝而達于洫。自洫而達于澮。自澮而達于川。此二法之所以同也。○蔡氏淸曰郊外都鄙之地。平原廣野。可畫爲萬夫之井。故分畫作九夫。中爲公田。而八夫之私田環之。列如井字。整如棋局。所謂溝洫者。直欲限田之多少而爲疆界。國中鄕遂之地。包山林園麓在內。難用井田齊整分畫。只截長補短計之。約田百畝則授一夫。所謂溝洫者。隨地之高下而爲蓄洩。此二法之所以異也。是以
匠人言遂必曰二尺。言溝必曰四尺。言洫必曰八尺。言澮必曰二尋。蓋以平原廣野之地。畫九夫之田。以爲井。各自其九。以至于同。其間所謂遂溝洫者。狹則不足以蓄水。而廣又至于妨田。故必有一定之尺寸。不可踰也。若遂人只言夫間有遂。十夫有溝。百夫有洫。千夫有澮。蓋是山谷藪澤之間。隨地爲田。橫斜廣狹。皆可墾闢。故溝洫亦不言其尺寸。所謂夫間有遂。遂上有徑。以至萬夫有川。川上有路云者。姑約略言之。非若匠人之田必拘以九夫。而溝洫之必拘以若干尺也。
周禮地官司徒。遂人凡治野。(止)以達于畿。(小註)
本註遂溝洫澮。皆所以通水於川也。遂廣深各二尺。溝倍之。洫倍溝。澮廣二尋深二仞。徑畛涂道路。皆所以通車徒於國都也。徑容牛馬。畛容大車。涂容乘車一軌。道容二軌。路容三軌。
貢法皆以十分之一爲常數(註)
按此言貢法之分田取稅。皆以十分之一爲常數。而唯助法不然。分田則九分之一。而取稅則十一分之一也。
惟助法。乃是九一。(註)
按此以分田之數言也。非以取稅之數言也。
淳鹵之地(小註)
按晉灼曰淳。盡也。言盡是斥鹵之地。○禹貢海濱廣斥註。許愼曰東方謂之斥。西方謂之鹵。斥鹵。醎地可煮爲鹽者也。
舃鹵之田(小註)
按舃想是與斥字同。○前漢刑法志。除山川池斥。註斥。水田舃鹵也。
是亦不過十一(註)
按此十一。與上輕於十一之十一不同。蓋上所謂十一。言十分之一也。此所謂不過十一。言十一分也。以集註本意觀之可知也。
不得服先疇之田畝(小註)
按先疇。似是先世所受耕之田疇也。
龍子
列子曰龍子名穆。一稱龍叔。
校數歲之中以爲常
按校樂凶二歲。而就其中間不樂不凶者。定爲貢之常式也。故其下分言雖樂歲而不多取。雖凶年而必取盈也。○朱公遷曰龍子之言如此。則貢法
之不善甚矣。但意其初制未必然。惟行之旣久。而不能無弊耳。鄕遂用貢法。周亦未嘗廢之。孟子亦言國中什一使自賦。蓋斟酌損益。貢助兼行。此王制之大略。先王之法。何爲不可用哉。○沙溪曰栗谷釋校其數歲之中。謂不豐不凶之中年也。愚意以爲通計其數年之間所收多寡之數。而定爲常式也。
糞其田而不足
蔡氏淸曰謂以其所得者。供㙲田之費。尙不能給也。糞田亦必資米穀以爲餉也。○按蔡氏此說。謂若當凶年。雖欲爲糞其田之事而力不足也。其言似巧而恐不是。所謂糞田不足者。蓋凶年則雖糞於其田而所收者不足也。
糞㙲也(註)
㙲。韻書加土㙲田也。○沙溪曰與班祿章百畝之糞不同。其曰加之以糞。糞多而力勤者。乃糞穢之糞。
設爲庠序學校以敎之
按滕文公問爲國之道。孟子以爲民事不可緩。故首擧制民常產及取之之制以言之。然旣養其民。
則又不可以不敎。故於此又言三代庠序學校之事而結之曰。皆所以明人倫也。孟子嘗曰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敎。則近於禽獸。聖人有憂之。使契爲司徒。敎以人倫云云。亦此意也。○江陵項氏松滋縣學記曰學制之可見于書者。自五帝始。其名曰成均。說者曰以成性也。有虞氏始卽學以藏粢而(謂盛米於學宮。亦敎孝之義。)命之曰庠。又曰米廩。則自其孝義之心發也。夏后氏以射造士。而(射而觀德。有先後之序。)如行葦矍相之所言而命之曰序。則以檢其行也。商又以樂造士。如夔與大師樂所言而命之曰學。又曰瞽宗。則(樂師。瞽僕之所宗。)以成其德也。先王之所以敎者備矣周人修而兼用之。內卽近郊幷建四學。虞庠在其北。夏序在其東。商校在其西。當代之學居中南面。而三學環之。命之曰膠。又曰辟雍。郊言其地。璧言其象皆古人假借字也其外亦以四學之制。參而行之。凡侯國皆立當代之學。而頖其制曰泮宮。凡鄕皆立虞庠。凡州皆立夏序。凡黨皆立商校。于時四代之學。達于天下。夫人自幼習聞之。故今百家所記。參錯不同者。皆卽周制雜指而互言之也。
有王者起。必來取法。
按必來取法者。卽指上井地學校等事而言也。滕之地方褊小。設使文公能行井地學校等事。其效不過爲王者師而已。其不得自做王者可見。
亦以新子之國
按滕國雖小。苟能力行其井地之法。學校之敎。一洗其舊日汚習。則此便是新也。亦將日以強大。如文王之能新其命。可期也。
無君子。莫治野人。(止)莫養君子。
按無君子莫治野人。故有制祿之法。無野人莫養君子。故有分田之法。
請野九一而助。(止)使自賦。
按九一。是井地之法。什一。是貢賦之數也。○蔡氏淸曰前只言治地莫善於助。至雖周亦助也。切切焉只要滕行助法。都不及貢。及答畢戰則云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却又兼貢。蓋滕當時只是行貢法也。世祿已行者。正自將貢上之粟充世祿也。惟助法未行。故始則只言助法。後告畢戰。不得不兼言貢助。蓋授以方略形勢也。
鄕遂之法。次第是一家出一人兵。井牧之法。次第是
三十家。方出得士十人徒十人。(小註)
按此與首卷萬乘之國千乘之家下小註所言五百一十二家出士卒七十五人。不同。
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畝。
禮記王制曰夫圭田無征。(鄭氏云夫。治也。征。稅也。治圭田者不稅。所以厚賢也。)註圭田者。祿外之田。所以供祭祀。不稅。所以厚賢也。曰圭者潔白之義也。周官制度云圭田。自卿至士皆五十畝。此專主祭祀。故無征。然王制言大夫士宗廟之祭。有田則祭。無田則薦。孟子亦曰惟士無田則亦不祭。旣云皆有田。何故又云無田則薦。以此知賜圭田。亦似有功德則賜圭瓉耳。○禮書云圭田。祿外之田也。餘夫。夫外之田也。祿外之田半百畝。夫外之田又半之。此自百畝而差之。然也。古者自卿達于士。圭田同等。欲各致其誠敬而已。後世分田。以貴賤制之。非禮意也。○按禮書說。與王制註不同。
餘夫二十五畝
禮書曰先王之民。受田雖均百畝。然其子弟之衆。或食不足而力有餘。則又以餘夫任之。然餘夫之田不過二十五畝。以其家旣受田百畝。又以百畝
予之。則彼力有所不逮矣。故其田四分農夫之一而已。班固謂其家衆男。亦以口受田如此。鄭司農謂戶計一夫一婦而賦之田。餘夫亦受此田。其說與孟子不合。○李氏霈霖曰養君子而念及君子之祖宗。治野人而念及野人之子弟。所以爲厚君子厚野人。而仁政之篤摰周詳。於此見矣。
方里而井。井九百畝。
禮記王制曰方一里者爲田九百畝。註步百爲畝。是長一百步闊一步。畝百爲夫。是一頃。長闊百步。夫三爲屋。是三頃。闊三百步長一百步。屋三爲井。則九百畝也。長闊一里。
新安陳氏曰喪禮有節文。經界之法有制度。(小註)
按集註曰當禮法廢壞之後。制度節文。不可復考。此卽承上喪禮經界兩章六字而總言也。且制度節文上曰禮法廢壞。禮卽喪禮也。法卽經界之法也。以此觀之。所謂制度節文。似是統指喪禮井地兩事而言也。蓋喪禮中也有制度節文。井地中也有制度節文。今陳氏分而屬之。未知其如何也。
索性壞却(小註)
索性。語錄猶言白直。又猶直截。
有爲神農之言者章
有爲神農之言者
四書彙考云神農姓伊祈。名軌。又名石年。敎民始爲稼穡。謂之先嗇。神其農業。謂之神農。○史記炎帝神農氏長於姜水。故因以爲姓。以火德王。故曰炎帝。立一百二十年崩。神農本起烈山。故左氏稱烈山氏之子。亦曰厲山氏。禮記祭法(篇名)曰厲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農。能殖百穀。
盡棄其學而學焉
按孟子於此。先說盡棄其學而學一段。蓋若無此一段。則下文所謂子之兄弟事之數十年。師死而遂倍之。及所引子貢,曾子等語。幷不照應。
滕君則誠賢君也
按陳相於此。首言誠賢君者。以滕君行井地仁政。故曰誠賢君也。次言賢者賢。卽指神農之類。蓋引古賢能盡神農之道者而證之也。終言惡得賢。言滕有倉廩府庫而厲民自養。則前所謂誠賢君者。非實爲賢君也。三賢字。各有所指。
曰冠素
禮記雜記曰鞸以素。鄭註曰素。生帛也。
曰否。以粟易之。曰許子奚爲不自織。曰害於耕。
按許行卽匹夫之身。而以自織冠素。猶爲害耕。況人君躬莅四海。身總萬幾。而與民幷耕。則獨不害於治乎。此不須待下文許多辨說。只此一句。可見陳相之說已敗露。而亦可見其說行不得處矣。
此語八反(註)
按自孟子曰(止)曰然爲一反。自許子必織布(止)衣褐爲二反。自許子冠乎(止)曰冠爲三反。自曰奚冠(止)冠素爲四反。自曰自織(止)以粟易之爲五反。自曰許子奚爲不自織(止)害於耕爲六反。自曰許子以釜甑(止)曰然爲七反。自自爲之(止)以粟易之爲八反。
以粟易械器者。不爲厲陶冶。(止)固不可耕且爲也。
按許子以滕之倉廩府庫。爲厲民自養。然許子亦不免以粟易械器。則是亦爲厲陶冶耶。夫人之以粟易械器者。旣不爲厲陶冶。而陶冶之以械器易粟者。亦不爲厲農夫。則今滕君之有倉廩府庫。豈獨爲厲民哉。不爲厲陶冶。豈爲厲農夫兩句。幷所以攻上厲民以自養之厲字也。○許子之不能耕且陶冶。正如人君之不能耕且治民。則是其所望
於滕君者。實與所爲於自己者相反。故孟子以許子之不爲陶冶者。設難而問之。欲聞陳相所答之如何。而陳相果以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爲也爲答。故因其言而折之曰治天下。獨可耕且爲耶。至此而孟子所以攻許子者。始得明白痛快矣。
然則治天下。獨可耕且爲歟。
按此十一字。承上陳良所謂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爲說來。理順辭明。可以折服陳相。而陳相之遁辭。亦至此而盡敗露矣。此下孟子之辨說雖多。而要亦不出於此一段之意也。
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
按大人事。卽指人君爲政之事也。小人事。卽指農夫百工之事也。下文勞心卽大人之事。勞力卽小人之事也。
此四句皆古語。孟子引之也。(註)
按集註所謂治於人者見治於人。至食於人者見食於人。是訓詁泛然通釋之體也。非接下此四句三字而言也。今以本文文勢語意觀之。治於人者食人以下。分明是孟子語。故勞力者治於人下吐曰()。然則勞力者治於人以上四句。爲古語可知
也。且通下治人者食於人爲古語。則是六句非四句也。且其下天下之通義也六字。亦語勢孤單。文意又不暢。○沙溪曰諺解以治於人以上作四句而爲古語非是。恐以或勞心爲一句。或勞力爲一句。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爲一句。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爲一句。以註意觀之可見。○按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分明是二句。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又分明是二句。沙溪說未知如何也。
當堯之時。天下猶未平。(止)雖欲耕得乎。
按此承上文大人之事及勞心者而言也。自天下猶未平至交於中國。只是言當時中國之不可食如此。以爲下文舜,禹,益敷治疏瀹之張本也。中間五穀不登四字。與下文然後中國可得而食相照應。自堯獨憂之至雖欲耕得乎。方言大人勞心之事也。如堯之憂。舜之敷治。益之烈山澤。禹之疏瀹排決。過門不入。皆是大人勞心治人之事也。末端雖欲耕得乎五字。實爲主意。與上文治天下獨可耕且爲歟。相照應。
疏九河
禹貢兗州。九河旣道。註曰爾雅一曰徒駭二曰太史三曰馬頰四曰覆鬴五曰胡蘇六曰簡潔七曰鉤盤八曰鬲津。其一則河之經流也。先儒不知河之經流。遂分簡潔爲二。○爾雅疏李巡曰徒駭者。禹疏九河。以徒衆故曰徒駭。太史。禹大使徒衆。通其水道。故曰太史。馬頰。河勢上廣下狹。狀如馬頰也。覆鬴。水中多渚。往往而處。形如覆釜。胡蘇。其水下流。故曰胡蘇。胡。下也。蘇。流也。簡。大也。河水深而大也。潔言河水多止石。治之苦潔。潔苦也。鉤盤。言河水曲如鉤。屈曲如盤也。鬲津。河水狹小。可鬲以爲津也。○楚騷註曰九河。徒駭,太史,馬頰,覆釜,胡蘇,簡,潔,鉤盤鬲津也。○按以上數說觀之。凡爾雅楚騷之說。皆與集註同。惟禹貢註小異。
瀹濟漯而注諸海。決汝漢排淮泗而注之江。
禹貢兗州。浮于濟漯。達于河。註漯者。河之枝流也。地志曰漯水出東郡東武陽。至千乘入海。○導沇水。東流爲濟。註沇水。濟水也。發源爲沇。旣東爲濟。地志曰濟水出河東郡垣曲縣王屋山。○水經註云汝水出魯陽縣之大盂山黃柏谷。由上蔡西平汝陽入淮。○禹貢嶓冢導漾。東流爲漢。註水源發
于嶓冢爲漾。至武都爲漢。○徐州淮,沂其又。註淮,沂二水名。曾氏曰淮之源。出于豫之境。至楊,徐之間始大。○導淮自桐柏。東會于泗,沂。東入于海。○水經註云江出岷山。其源若甕口。可以濫觴。在益州建寧滿江縣。潛行地底數里。至楚都。遂廣十里。名南江。○仁山金氏曰當是疏九河。瀹濟漯排淮江而注之海。決汝泗而注之淮。決漢而注之江。
后稷敎民稼穡。(止)而暇耕乎。
按此曰后稷敎民稼穡。樹藝五穀。則是有似於與民幷耕矣。然不曰與民稼穡。而乃曰敎民稼穡。則是乃敎之。非幷耕也。觀此一敎字則可知也。○上段言當洪水之時。草木暢茂。禽獸繁殖。故堯憂之。急於擧益,禹而敷治之。此所以未暇耕也。此段言水土旣平。五穀成熟。而逸居無敎。卽近於禽獸。故舜又憂之。急於使契而敎誨之。此所以未暇耕也。然則堯,舜之憂。有大於耕。而實有未暇及於耕者。○說文種曰稼。斂曰穡。
勞之來之
沙溪曰勞來。承人倫而言。勤於人倫而不畔者。勞來之。或以漢史王成勞來。不怠之意看。非是。
堯以不得舜爲己憂。(止)爲已憂者。農夫也。
按此段。又承上文堯獨憂之及聖人有憂之及聖人之憂民如此而言也。蓋堯舜之所憂。大人勞心之事。農夫之所憂。小人勞力之事也。今許子欲以百畝之憂。爲萬乘之憂。不亦誤乎。
孔子曰大哉。堯之爲君。(止)亦不用於耕耳。
按此段承上文而特拈出堯舜二聖人。言堯舜之爲君。若是其盛且大也。其於治民。宜無所不用其心。而然亦不與民幷耕而食也。若如許行之言。以與民幷耕。謂之聞道。則以堯舜無所不用心於治天下者。豈不爲之哉。蓋言此深折許行與民幷耕之說也。
吾聞用夏變夷。未聞變於夷者。(止)師死而遂倍之。
按以吾聞二字觀之。用夏變夷。必是古語也。○此以上。只是深闢許行之道。自此以下。方承上文盡棄其學而學之一段。只責陳相倍師之罪也。下至魯頌。皆一意也。
失聲然後歸。
趙氏舊註曰失聲。悲不能成聲也。
反築室於場
孫氏正義曰按史記孔子葬魯城北泗上。去城一里。冢營百畝。南北廣十步。東西十三步。冢前以缻甓爲祠壇。方六尺。○四書彙考云子貢廬于冢上凡六年然後去。弟子及魯人往從而家者百有餘室。因名曰孔里。
以有若似聖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
史記列傳。有子少孔子四十三歲。孔子旣沒。弟子思慕。有若狀似孔子。共立爲師。師事之。○家語有若強識好古。習禮樂。孔子沒。弟子以有若言貌氣像相似。共立爲師。○朱子曰柳宗元以爲孔子之沒。諸子嘗以有子似夫子而師之。後乃叱避而退。則固嘗有師之號矣。史氏之鄙陋無稽。而柳氏惑焉。以孟子攷之。當時旣以曾子不可而寢其議。有子曷嘗據孔子之位而有其號哉。○按以朱子說觀之。史記所謂師事之。家語所謂共立爲師者。誤矣。
蓋其言行氣像。有似之者。(註)
按此集註云云。必是本於家語言貌氣像相似之說而言之也。
今也南蠻鴃舌之人。(止)亦異於曾子矣。
按今也二字。對上文昔者二字而言也。上文旣承上師死遂倍之說。而引子貢,曾子之事。以明聖門弟子不背師之意。於此結之曰亦異於曾子矣。所以深責陳相也。
魯頌曰戎狄是膺。(止)亦爲不善變矣。
按出自幽谷遷于喬木。是善變也。今陳相初學於北學中國之陳良。而卒乃受變於南蠻鴃舌之許行。則是卽不善變也。此不善變三字。不可但就戎狄是膺一段上看。自上文下喬木入幽谷一截串貫看來。則文勢連屬。意味方好。○蓋自吾聞用夏變夷。仍說到南蠻鴃舌。而乃結之曰亦異於曾子矣。自吾聞出於幽谷。仍說到戎狄是膺。而乃結之曰亦爲不善變矣。看此兩箇吾聞二字。則其爲兩截。意自分曉。
此詩爲僖公之頌。而孟子以周公言之。(註)
按下好辯章亦引此詩而結之曰。無父無君。是周公所膺也。亦以周公言之。其意與此同。
從許子之道。(止)屨大小同則價相若。
按許行之道。無他奇異可以聳動人者。只曰布帛長短同則賈相若云云。其言不成事理。不成說話。
雖至愚者。可以知其不可行。而今陳相兄弟大悅而學焉。則相之爲人庸凡。所見卑下者。可知矣。
雙峯饒氏曰皆是比而同之。與共耕相似。便是齊物剖斗折衡而民不爭之說。(小註)
按許行欲以粗布與細布同價。則此與上文所謂人君與農夫幷耕者。同一機軸也。○剖斗折衡而民不爭。卽莊周齊物論中說也。
巨屨小屨同價。人豈爲之哉。
按許子之道。不問麤布與細布。長短同則價相若。美屨與惡屨大小同則價相若也。故孟子因其說而攻之曰。若不問屨之精粗大小而同其價。則人爭爲其小且粗者。豈肯爲其大且精者哉。故集註曰今不論精粗。使之同價。是使天下之人。皆不肯爲其精者。競爲濫惡之物以相欺耳。○沙溪曰許子知大小之不同。而不知精粗之有異。故孟子因其所知者以明之。
從許子之道。相率而爲僞。
按此僞字。承上國中無僞字說來。蓋陳相曰從許子之道則國中無僞。故孟子於此反其辭而折之曰從許子之道則相率而爲僞也。
比次也(註)
按許子不問布帛麻縷之精粗美惡。只以長短輕重。比次而同之也。○詩衛風碩人篇。齒如瓠犀。註瓠犀。瓠中之子。方正潔白而比次整齊也。觀此則比次二字之意可知也。
墨者夷之章
墨者夷之因徐辟而求見。(止)夷子不來。
按所謂吾固願見。至今吾尙病。蓋孟子托辭以却之也。其曰我且往見。夷子不來。則其欲爲不見之意。可謂嚴矣。然理順辭婉。不見其痕跡。眞聖人之言也。
他日又求見。(止)今則可以見矣。
按夷子前日之來。孟子旣以疾辭之。而今又來求見。則其欲見之意。可謂誠矣。此所以孟子曰今則可以見矣。
墨之治喪。以薄爲道。
按夷子學墨者也。所謂治喪以薄。是墨道中之一端。而今孟子不擧他事。必以此爲言者。蓋欲因夷子厚葬其親之事。以攻其術。而將感發之。故必以治喪一事言之也。
夷子葬其親厚。則是以所賤事親也。
按夷子師墨氏薄葬之道。而今反厚葬其親者何也。此夷子天理猶有未泯。而有一點明處也。故孟子由此一點明處以攻之。夷子亦由此一點明處而終能有所感悟於孟子之言也。○聞近世有一宰臣。以卒哭後廢朝夕上食之禮。敎其門徒。門徒皆尊尙其說。而及其自處。幷不用其師說。而皆行上食云。此與夷子之厚葬其親者同也。惜乎。世無孟子因其所明以悟之也。
夷子曰儒者之道。古之人若保赤子。(止)愛無差等。施由親始。
按夷子錯認若保赤子之本意。遂因此推演而爲愛無差等。施由親始之說。蓋其意以爲愛他人之子。如愛我之赤子。是其愛無彼此也。然愛他子之心。始於愛我子之心。是施愛自我子始也。蓋若保赤子四字。有似於愛無差等。若保二字。有似於施由親始。是卽夷子假借儒道。撰出遁辭。引而證之。以爲傳會自明之地。豈不誤耶。
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
按人物之生。皆本於父母。故莫不以其父母爲本
是所謂一本也。如木之枝葉雖多。而皆本於一根也。惟墨氏兼愛而愛無差等。則是非但親其親。而又親路人之親。卽所謂二本也。其與天之生物而使之一本者相反。
援儒而入於墨(註)
按若保赤子。是儒者之說。而今夷子引之。欲同於墨之兼愛。故曰援儒而入於墨。
推墨而附於儒(註)
按愛無差等。是墨道也。施由親始。似儒道也。今夷子以愛無差等之墨道。欲渾於施由親始之似儒道者。故曰推墨而附於儒。
慶源輔氏曰此仁義所以相爲用也。(小註)
按墨道只欲爲仁。而未有義以裁制之也。是仁義不相爲用也。
若天使之(註)
按所謂天使者。卽莫之爲而爲也。天使與自然。是一意也。
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
按此段。卽承上文墨者薄葬之道而言。以警夷子。而其所云云。哀痛迫切。有若針刺。足以感動人。故
夷子聞之。便能惕然感悟也。
蓋歸反虆梩而掩之。
按其顙有泚及虆梩掩之者何也。蓋以其一本故也。若愛無差等則(二本)其視之當與路人無異矣。豈有此顙泚虆梩之事哉。○退溪曰歸。歸其家也。反。覆也。言盛土於器。覆而瀉之於地也。○沙溪曰歸。疑復歸屍處也。
夷子憮然爲間
按夷子聞孟子之言。而能翻然感悟。雖緣天理自然發動故如此。想夷子亦非庸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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