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白沙先生别集卷之一 (自动笺注)
白沙先生別集卷之一
 啓辭
  
公元1600年
[庚子春以都體察使將南下時啓]
啓曰。
得病經年
久未差復。
受此體察之命。
不能趁卽發行
遅迴之頃。
春訊已迫。
今始謝恩
事事已緩。
不勝惶恐
敢啓。
答曰。
卿今出仕
深用嘉悅
國事危急
願卿更加盡心
且勿爲惶恐
[庚子春以都體察使將南下時啓
再啓]
啓曰。
臣近當發行
南方重民飢。
間或相聚爲盜。
全羅尤甚云。
海上若無緊急聲息
則臣行欲先往全羅
稍待麥熟
往駐慶尙道。
帶軍官堂武臣實職朝官
並爲帶去。
殺手十餘人
量數帶行
哨官一人
軍官稱號
幷爲帶去。
南方最急者。
火藥弓箭
焰焇(一作硝)則物力蕩竭。
雖難卒辦。
至於弓箭之造。
不至甚難。
所難者弓角。
前日天朝貿來黑角
臣忝在兵曹時。
分留義州
漸次輸來軍器寺者。
其數極多。
量留本寺。
以爲日次造弓之需。
其餘優數賫去。
分授列邑。
刻期造弓。
三道戰士
最患無馬。
三道諸牧塲馬。
雖已竭乏。
或百餘匹。
或數百餘匹。
隨其多少
量數捉出。
陣戰士。
試藝賞給
緩急萬一。
不時行賞募人之事。
則馳啓往復
遠不及期
堂上以下空名告身及免鄕免賤許通帖。
每品各四五張賫去。
以待不時及期之用。
行所到。
手下從事官,軍官牙兵一行人馬。
從略帶行
南邊各官。
一㨾板蕩
供饋不貲
各道監司務劇。
不能專意料理
臣之陣中糧措置事。
專責於各道都事
同議監司
使之不費於所駐官力
別爲處置
以除所駐處擾害之弊。
何如
[請副體察使柳永慶停行諸將朴名賢安衛金應瑞調用啓]
啓曰。
南方形勢
勿論賊之去來
民業漂浮
擧爲無根無着之徒。
前年歲末
嘯聚之報。
在在相聞
至于今春。
則其勢必滋蔓
多虞危。
臣之所駐。
召集猛士
多置手下
以之鎭服
物力已到十分地頭
難以措手
獨坐荒墟
只與使喚若干人。
或遇緩急
號令策應
不得趁卽爲之。
思之至此
無計策。
故事
大將文臣爲之。
副將例以武將之者
盖欲使副使領兵在前
大將在後節制之意也。
前日
備邊司以臣爲體察使。
又以柳永慶爲副使者。
盖慮臣之賤疾。
春猶不差
則欲送永慶。
及期策應之意也。
今臣當發行
副將似當並往矣。
南方形勢
如上所陳。
何物力。
開設兩府
平時模㨾乎。
臣之愚意
副將徐觀事勢
定其行止爲當
但念臣之
一行
旣因事勢
不能多帶貟役
脫有警急
亦將無以爲計。
前水使朴名賢家。
忠淸道。
前水使安衛家。
全羅道
前兵使金應瑞妻家。
在慶尙道。
此皆一時名將
而時無將之任
皆以臣別將稱號
使之收集道內腹心之士。
約束整齊
以待臣不時調用
何如
答曰並依啓
[舟師事宜啓]
公元1592年
備忘記曰。
我方致力舟艦
集師於釜巨。
至如陸地據險
他路之要衝
不暇及此
有見壬辰戊戌水戰之捷也。
以爲過矣。
何則
兵無常勢
出意外
若引前事而爲例。
謄錄而應之。
天下無難事矣。
古人兵書之讀。
猶且不屑
况其前例之足問乎。
我國之人。
素昧於酬應之地。
尋常臨事
必問其例。
兵機萬變
勝敗無形
試與卿言之。
兇賊入寇釜山
直搗北上
舟師橫海不憚
湖南議後而不顧
何前例乎。
我國形勢
沿海千餘里。
此眞所謂散地
三面受敵之國也。
賊之兇狡特甚
用兵機謀
非我國所能及其十一也。
賊若諜知我師屯聚釜山
自五島。
(五島。
在對馬島之西南許。
平日鮑作干之被擄而逃還也。
因而上京
累爲親問其地之形勢風俗
予頗知之。
盖與對馬島不遠之處。
而與我湖南
不過兩三日程
賊倭之淵藪耳。
)因風掛帆
一瞬千里
直擣湖南
繞出我師
之後
分其兵。
扼其嶺海之路。
以縶我師
據險築壘海南珍島等處。
前日之爲。
則是我師爲賊所綴。
不得其武
而自湖南西。
以至海西關西一帶沿海
無處不到
陸路水路
惟意所欲。
誰得而御之。
不惟我之腹背先潰。
設有天朝水兵來救。
無我兵與之協力
則雖欲救之。
不可得矣。
湖南
島嶼碁布
處處足以藏兵邀伏
其勢恐尤難於釜山也。
徒聚舟師於釜,巨。
不置重兵海南道近處。
不守陸地阨險
非計也。
此意。
卿似不可不知。
備邊司。
言于都元帥
公元1598年
啓曰。
臣積傷成疾。
疾久而痼。
伏枕經年
筋骸骨節
疲憊委頓不擧者。
今已九月
頃日謝恩之後
再承召命
扶曳詣闕
久廢之餘。
猝用氣力
極熱加。
廢食呻痛。
備邊郞官
傳聖敎。
臣病伏之中。
奉讀未終。
益見聖慮所及
出於廷臣千萬籌猷所不到處
是足爲邊臣銘佩至訓矣。
臣於庚寅年間。
忝爲備邊郞官
其時賊酋秀吉。
要我信使
縛送我國叛民沙火同及五島賊倭之屢寇我邊者信三甫羅,緊時要羅,望古時羅等三倭。
仍復刷還我民被擄男婦一百三十餘口。
其中有金大璣,孔太元二人
公元1595年
伶俐解文字。
自言擄在五島。
能言其島頭酋所爲
土地肥瘠
人民多少
風俗形勢甚詳。
至今猶能記憶
又於乙未丙申兩年之間。
以楊冊使接伴使
往來海上
每見諸將及邊民
引問海上形勢
五島在馬島之右。
小土瘠。
不滿千。
無恒業。
販賣爲生
出沒寇抄
比諸倭尤甚
平時賊窃發於我邊者。
太半是此島之倭。
入寇之路。
自五島得東南風
三島經宿。
仙山島。
直柢古今島,加里浦等處。
自對馬島。
東北風
蓮花,欲智兩島之間經宿。
直柢南海彌助項,防踏等處。
此其賊倭。
入寇全羅熟路
其間水路懸遠
得便風。
不能朝發夕至
必須經宿於洋中島嶼之間而風無連日之候。
故賊舡停泊洋中
翌日若不順。
又須更候順風
所謂蓮花,欲智。
政與慶尙右水營烟臺
通望無碍
賊舡去來
了了指數
形勢如此
故五島之賊過三島仙山而犯古今島者。
常出於不虞
馬島之賊過蓮花,欲智而犯南海等處者。
爲我覺。
唯是自馬島柢釜山
得正東風
一帆便到。
釜山之倚以爲大勢者。
只有右水營。
水營與馬島。
向背異勢
故風之順逆
亦隨以別。
賊乘順風而向釜山
則在水營
反爲逆風
又况沒雲,海
公元1592年
兩臺之下。
浪巨湍悍
行舡不便
猝遇警急
難以相捄
形勢如此
故今之爲賊計者。
零星散漫
意在寇掠
出沒窃發者。
湖南可虞
如以大軍
安從坦道。
意在攻陷者。
嶺南正爲受敵門戶
此臣之所甞得聞於耳。
未甞的見於目者。
不知果然否也。
以此言之。
宜以舟師大將
設於釜山
分餘兵。
扼見乃之口。
據古今之面。
方爲長筭
水手舟艦
嶺南湖南
尤爲單弱
故今方移嶺南左道水軍
專當釜山之面。
道舟師
自於信地結陣
以截兩南要路
以爲釜山聲援
而舡數軍額
不成形㨾。
不足以大勢兇鋒
今之議者。
以爲釜山旣是賊來順路
湖南形勢
如上所陳。
賊之大兵
不經宿於洋中
出沒島嶼
釜山順路
乘危而至湖南也。
不如盡撤湖南舟師
專聚釜山
决一死戰爲可。
此亦果不無所見
聖敎所謂直擣湖南
繞出我師之後
不可不慮也。
此外又有萬萬難便者。
壬辰變後。
湖南沿海之民。
一隷舟師
非死不還
加以遠離本土
設陣於閑山嶺南之地。
至今湖南之民。
舟師鬼窟
軍情如此
故往在丙申丁酉年間。
朝廷督令統制使
進陣於見乃梁之外
屢度促之。
舟師不敢離閑一步
者。
非惟安骨,加德以下海路形勢難以設陣。
抑且湖南軍情
進一步加一苦。
加一苦則潰散立至。
故因軍情相地宜。
躑躅不敢進者。
以此也。
今全羅廵察使韓孝純。
與統制使以下諸將官商議。
欲置一陣於鯨島。
一陣古今
備邊以爲制使遠在島。
則釜巨之賊。
非但不得聲勢
雖欲馳援
失期會。
似當進駐尙右道近處。
孝純因此
前數日貽書於臣。
以爲賊之所向
豈可預料
盡移戰舡於嶺南
非計得也云云
正是上敎所謂置重湖南右道之意。
而此外又以爲進陣於嶺南
民心難定。
人力難支。
糧餉難繼。
今日之勢。
不得不分守湖嶺爲計也。
第以兩南物力
萬分單弱
雖合二道之力。
守一面。
不成陣。
分屯列營
形孤勢遠。
首尾相顧
所謂七百里連營
難以拒敵者。
正謂此也。
至於陸路之師。
無頭緖。
盖緣近日出已盡之氣。
專力舟師
未遑於陸兵。
陸兵之勢如此
臣當遠離
適承上敎
粗陳一二。
至於施措之宜。
布置之便。
皆難懸定
赴軍前。
再與水陸諸將。
對面詳議
如有別議。
條列馳啓。
恭候聖裁
公元1600年
[因吳都司言請依例入防西邊啓](庚子九月二十三日)
公元1598年
啓曰觀此吳都司所言。
則正如我國近日所甞憂慮相符
備之事。
所當急急措置
而但此賊於我國。
有將亂之憂。
而姑無入寇之迹。
惟當申飭邊上
嚴兵相待而已
團聚武士
敎鍊砲手
繕完機械
差送武倅之事。
已諭於本道
且令黃軍限罷防。
添防於水下
又令黃海道
團聚武士
以待警急
此外當爲者。
反覆參商
則賊之巢穴
正與平安水下列郡相對
而且近脫有奔逬之意。
水下諸郡。
當爲受敵之地。
昌城,碧潼。
地形險固
差有可守之勢。
本道砲手
年年分防於邊上
零星散處
分勢裂。
令就其中
別擇精勇千餘名。
主將親自卛敎鍊。
留防於此重地
儼然爲一大鎭
聲勢似爲便益
且變前本道內地武弁守令及邊將
若至冬間
例以助防將。
分防於防緊之處。
雖無領兵之事。
手下牙兵精勇甚多
其與他軍之老孱者。
相萬矣。
經變以後
一路往來
天將支供
奔走不暇
此法遂廢。
今天將幾盡撤回
若過今月
本道各官。
姑無大段奔走之事。
依前例。
今冬爲始。
助防將應差守令邊將
一一入防宜當
此意令兵曹着實擧行
下諭於本道司兵使處何如
傳曰。
允。
其賊東方眞主之說。
極爲兇慘
無乃
東渡鴨綠之計。
故爲此說。
以惑其衆耶。
此賊切勿輕視過慮可矣。
過慮而預爲措備。
或致無事
於國何害。
萬一不幸
其可悔乎。
合氷前。
若不就縛
天將西撤。
金賊東來
事將何如
予觀西方一路
坦坦大路
無一險阨可恃處。
如城子之形。
備之䟽。
前已縷縷言之。
不須更擧矣。
時若與老酋。
左提右挈
河氷合。
皷行而東。
民潰於內。
敵乘於後。
事將何測
非但此也。
西虜亦爲可慮
今宜以如李慶濬,韓明璉輩。
防御使助防將。
預爲部署
以待遼東擧措
不致臨事蒼黃
且道內守不合之人遆差。
武將極擇回啓。
[因吳都司言請依例入防西邊啓。
再啓]
啓曰。
伏見備忘記。
傳敎之辭。
極爲允當
臣等亦非敢輕視此賊。
但此賊雖聚徒衆。
屯據山谷
而時無發動入寇之勢。
我國若欲先自聚兵
爲防守。
則有先事耗粮之患。
臨時調喚。
則有違機不及之虞。
故姑本道守令。
入防於要害處。
又擇形勢之地。
設爲重鎭
敎鍊砲手
作爲聲勢
待其合氷
且觀賊之動靜
欲以團聚武士及他道徵軍。
無遺分防。
以爲策應之計。
今承上敎
預爲定將。
整齊部伍
果爲宜當
防御使
事體與他將不同
當天撤回內事多之時。
爲下送。
必無屯兵設陣之處。
今以李慶防御使差下。
在此待變。
合氷臨時
卽爲發送
先擇堂上一人
稱爲助防將。
急速下送。
屬于廵察使營下。
屯駐平壤
聞變馳援
似爲宜當
內守令可遆與否
自此懸度爲難
卽爲下諭本道監司
使之査察馳啓後。
處置宜當
敢啓。
傳曰。
允。
賊巢昌城一二日程云
肘腋至急之賊也。
若待動發
無及矣。
幸以所恃者。
滔滔鴨水長江天塹
不能飛渡耳。
玄氷一合
長驅直擣
何所憚。
西方之民。
困於迎送轉輸
民力竭矣。
變作以來
國家所以資依而爲恢復根柢者。
皆此方之民力也。
民有功於國家大矣
今玆天兵盡撤。
民之喘息始定。
慰撫之政。
不可不施。
蠲除小役
擧行某事。
斟酌議處
定州使。
姑以李慶除授
使之操鍊揀選
陰爲之備。
如或有事
卽轉爲防御使
此一欵。
更議施行
凡干防備諸事
專責監兵使。
若致僨事
必治不饒
預爲申飭施行
昌城府使崔濂。
似當遆。
議啓。
[因吳都司言請依例入防西邊啓。
三啓]
啓曰。
此賊於我。
幸而終不爲害
全然無事
不幸而害於我。
則終爲存亡之禍。
故在我之道。
不可以在上國而不爲措置也。
第以本道
政當
天兵往來門戶
供頓奔命
民力已竭。
今天兵將撤。
可以慰民休力之擧。
不可不及時持行
本道弊政之可祛者。
監司商度馳啓。
卽爲施行
定州在內地。
江邊甚遠。
其勢不至江邊緊急
若以牧使。
防御使
號令施爲
不論春冬而行於列邑。
本道事體
非如南方
地狹民小。
物力單薄
將多令繁。
人力所難支。
况今風灾
西路尤甚
旱田所收。
皆爲大無之歲。
慶濬則依前上敎
防御使差下。
預爲整束
使(一作待)天兵盡撤。
劃卽發遣
進鎭於碧潼之間。
與兵使爲猗(一作掎)角之勢。
先令監司某某邑。
屬於兵使。
某某邑。
屬於防御使
爲事目。
南方防倭之䂓。
差遣助防將於監司營下。
親鍊監營之兵。
與監中軍官
以爲臨急助戰之備。
若待明罷防之時。
幷罷此備。
又如之。
合事宜。
守令當遆者。
不獨昌城
至於他邑。
臣等方欲處置
本道之事。
本道監司
當有料理
而崔濂雖云文官
頗有弓馬之才。
兼有彈壓之望。
處事勢。
若不可遆。
而先爲遆差。
違機宜。
前以啓請
問于監司
姑待監司狀啓。
然後處之爲當
敢啓。
允。
公元1600年
[陳時畫一啓](庚子九月日)
啓曰。
大賊屯邊
天兵壓境
我國物力
焦煎兩陣之間。
擧國臣民
立脚不定
喘息未休。
有所思量。
未遑施設
雖有所施設
而力專於奔走
未暇於他務營爲
百事皆苟焉而已
今大賊已退。
兵將撤。
國內空虛
籓籬四撤。
正如獨坐空山
無人衛護
一聞吟嘯
便卽驚心
民志未定
本根未立。
今日急務
惟當與民休息
靜以遵養
稍待瘡痍蘇起
呻吟息肩
公私盖藏
小有所賴。
然後守國制敵之具。
乃可以次第議之矣。
進言者。
不量時勢
不審力量
日以作一事興一役
塞責程課
務於新奇
樹色目。
紛然作興
本先傷。
則正猶大病纔愈。
妄投湯劑
以效一時之瀉下。
元氣隨以薾然
馴至大命益促而不可收拾矣。
以此言之。
凡所作興
不可輕易言之。
第以搶攘八年
事多渙散
不得不及時區處
有所整頓者。
及雖有小弊。
事關大經
不得不及時施設者。
隨時別設。
終爲民弊。
不得不及時革除
以慰民心者。
則不可諉之於未遑不爲講究也。
近自天兵將撤。
臣等各以一得之愚
私相講究
姑撮其要。
條錄于後。
以稟睿裁
上參可否
如可施行者。
下聖旨。
以憑臣等遵奉施行
不可施者。
賜可否。
憑臣等覆議施行
若竢天將盡回。
擧動稀闊
燕閑
引接臣等。
各以愚見
反覆陳稟。
親承面敎。
不勝幸甚
惶恐幷稟。
公元1593年
一。
癸巳以後
天朝一次發兵
一次戰勝
我國節次陳謝
至於寇退之後
專差韓應寅等。
別謝皇恩
其於感戴之意。
再三殷渥
無有未盡矣。
經理以下三大衙門及寇退後
善後久戍之軍。
已盡撤回
似當別遣陳謝
公元1597年
一。
大軍久屯
軍前供給
八道俱竭。
民命可哀
丁酉以前
各色逋欠
曹參商抄出。
入啓蕩滌
今天兵已撤。
方域之內。
雖有大段及時之務。
久役之民。
不忍長使勞苦
姑限數年。
與民休息之意。
幷爲枚擧
別爲敎書
布告中外
慰諭人民
似爲宜當
一。
經變以後
都城空虛
通衢大街
來來去去者。
天兵太半
一朝盡撤。
人心危惧
非細慮。
亂後餘民。
雖係京籍。
流離四散者尙多有之。
今欲使之復業
可以人人曉諭
惟是大家巨族
士民之倡。
因亂避地
且無官守
在外方者甚多
此皆平日受恩國家
所以報效者。
宜下外方
使之來尋舊業
衛護王京
士民之倡。
京居士大夫散處者。
多聞感激
來歸
其間人才沉滯者。
所當趁卽收用
而多在罷散之中。
亦令該曹磨鍊啓稟
別爲叙用
廣開用人之路。
似爲宜當
一。
士夫散處外方者。
一聞聖敎
不待驅迫自當還京者(者衍字)。
庶民之中。
富商大賈
爲之頭首
而因亂散處
隨時占利。
以圖富足不圖(一作思)舊居者。
亦多有之。
我國之䂓。
如遇緩急
凡所責辦
專靠市民
市民公家
所關如此
市肆空虗
亦非細慮。
此皆無知下人
可以敎諭自來
今宜行移外方
京商之散處其地者。
一一摘發
使還舊業
守令如有慢不擧行者
平市籍名尋問
先治守令。
奸民之亂市而不係市籍者。
亦令平市署。
束定市役。
則庶市民役均而市肆完實
一。
故事
八道各官。
各有塲市。
以便貿遷
京畿不得開塲市者。
非偶然。
京城
爲人民之都會
而且是不耕不耘之地。
必待四方委輸
貨物流通而有所相籍。
京畿近京。
畿甸之民。
各以土産
來京貿換
則庶京中畿甸
相依爲賴也。
近年以來
各以一時之見。
續續開市
猶不至多
經變以後
京畿設塲。
其數愈繁。
物貨流通之路。
益滯而不達
甚非事宜
京畿監司
開城府外。
一禁京畿塲市。
似爲宜當
一。
宿衛之士。
一向孤單
都監三手之兵。
僅能成形
我國之所重者。
專恃武士
兵曹別聚外方閑散武士
名曰武勇
分爲七番。
其䂓甚善。
此輩齎粮往來
道途甚遠。
其苦萬狀
所當拔其尤者。
量宜除職。
以爲興起之路。
一番元數。
不滿數百。
姑限京畿完實間。
令該曹合其番數。
當番來者
一一重治
使宿衛之數。
比前倍多
而且戶曹
天兵盡撤。
計其餘儲。
量給番料。
其參下人貟。
則令本廳造冊計仕。
歲末移本院。
通用當番之仕。
以開遷轉之路。
似爲宜當
一。
軍士上番
自有定䂓
不可紊亂
而頃因大軍在京。
大小衙門
督責幇子
兵曹無奈何
諸色(一作邑)各軍。
幷皆合番。
一年之內。
四度上番
一番役價。
多至六七匹。
賣衣賣牛而不足
則終至於盡賣其田而流移
前後相望
此法不革
則其弊將至於無正軍而事不可爲矣。
今之在京大衙門
只有提督
提督不日西下
諸處所定幇子
亦隨而減。
急令兵曹
速罷合番之䂓。
一依舊番。
似爲宜當
一。
中外衙門印信
經變以後
從其散失
不脩造。
或用木印
印迹易剜。
體制亦簡。
殊非所以
傳信防奸之意也。
稍待天兵盡回。
京中粗安
亦令該官鳩集材料
及時鑄造
宜當
公元1599年
一。
百官章服
所以爲文章而辨貴賤也。
其於國家聲容
所關甚重。
一有紊亂
所虧非尠。
故自祖宗朝
著爲定制
各有等級
其意有在。
頃日
曹啓冠帶
非無稟定節目
有自上丁寧別敎。
初非窒碍難行之事。
隨意製造
務相華美
不復知有上下等級法制傳敎之意。
此事猶然
他尙何說
人心士風
至此寒心
國法
堂上以上
乃得衣絲
堂下則各服土産
盖不欲使滿朝多官。
皆取辨於上國貴之物。
以耗一國之力。
而其辨別尊卑
崇儉抑奢之意。
在於其中
當刻期痛革。
而第今物力單薄
若使一切急革。
則求以抑奢而反益傷財
宜令禮官
預定期限
明年國喪小祥後變服時。
堂下官。
絶不如前衣絲
各服土産紬苧綿布等衣。
復舊制。
一。
八道貢案。
平時已有不均之議。
而事係重大
未易釐正。
經變以後
曹參創定
以爲一時之䂓。
而旋因多事
未及結末
多寡不等
有無相錯
若不及今修正以爲變通
八道正供
自此紊亂
生民之苦。
亦係於是
宜令戶曹
公元1594年
句管
將新舊貢案及甲午年詳定之數。
備邊堂上若干貟啓下。
參議大臣
及時纂定。
似爲宜當
一。
田制一亂
貢賦不均
國家稅入
因而减縮
該曹急於目前
常稅之外
別立色目
民有賦之苦。
國無徵租之實。
爲國家者。
必先論用財。
然後治兵繕器。
鑿池築城
乃可以次擧行矣。
今國無一時之畜。
何以爲國而有所施爲乎。
必須先正經界
使財用有儲。
然後乃可議兵事矣。
古人問兵數賦以對者。
以此也。
旣富旣庶。
雖不敢望
而使國稍有朝夕之供。
然後百事可做。
今民不定居
滿野荒蕪
量田之事。
不可輕擧
宜令該曹量爲事目。
責令監司
親董守令各官。
其時起之數。
各自打量
每年隨起隨
移報監司
使之轉啓。
灾傷差官發遣時。
該曹抽栍一邑
無遺打量
如有違錯
重罰其官。
逐年如是
經界漸次歸正
稅入自然有裕矣。
一。
我國定制
各官皆有常平之穀。
以賑貧民
且有衙料。
以供其官。
經變以後
所有穀物
蕩然無存
凶年饑歲
無所取食。
爲官守者。
不能不食而治事
隨時輕重無端
出賦於民。
以爲衙供。
列邑滔滔
不爲恃。
甚者之無節。
兀(一作元)無定限。
百分籌度
處置無由
不可不區處
以貽後日無窮之患。
宜令該曹別爲事目。
就於稍稔之年。
令各官計田結
定限收租
漸次積貯
以爲元穀
稍存耗穀。
稍稍添補
別擇內陳地。
作爲屯田
以爲衙供。
州府郡縣
差次高下
定其田限。
毋得濫耕侵及良民
然後徵米之事。
一切禁革
如或事覺。
計其穀數。
照以贓律。
似爲宜當
公元1591年
一。
其人之弊。
前後言者非一
終無善策
不得歸正
今難更議矣。
大段痛弊。
則每一名雖有八匹之䂓。
各其防納者。
親往督徵。
故徵之無節。
弊漸滋蔓
至于辛卯年
別定受敎
令其道監司
親自督納。
每季朔。
別定差使貟。
領納于工曹。
工曹照數
分下該司。
計名散給。
故弊小减
變後仍循舊弊。
將至濫觴
今宜申飭各司及各道。
一依辛卯年受敎施行
則雖不能大段更張
而其於救弊
不無小補
一。
京江舟師之設。
初因事急
設官司。
以爲一時句管之地。
日久弊生。
至於抑勒居民束伍使喚
使三江之民。
怨苦日甚
用大艦。
留泊京江
舟大江狹
雖有緩急
决無御敵之路。
徒有其名
實無其用。
民怨如此
今宜革罷舟師
營其板屋大舡則送于京畿水營
以爲待變之用。
上物件及興販諸舡。
戶曹區處
似爲宜當
一。
官家屯田
將官領兵屯守
就於其地。
且耕且守。
或守令擇地抛荒
隨便耕種
補官穀。
故利博而費省矣。
楊經理在京時。
責令我國及時屯田
以供軍儲
我國一時督責
分定外方
以爲塞責之計。
因此本司別有屯田廳。
軍興之際。
不無所利。
而亦不無小民之弊。
今已罷兵
並罷屯田
似爲宜當
傳曰。
允。
章服等制。
自有法典
近來奢僣不忌
至於下人亦然
予常以爲駭。
此事則自有禁典
而責在憲府
時習之如此者
憲府不職之致也。
朝官則論(一作駁)。
庶人推訊乎。
守令衙供等事
自有法典
但當治其法外泛濫滑手之人而已
若許別爲屯田
恐有大弊。
舟師之設。
不無其意。
如有弊端
去其弊而已
若至革罷
未知如何
更議回啓。
[處置舟師州縣衙祿啓]
啓曰。
舟師之設。
臣等亦知其微意
而只以目前民怨啓達矣。
今承下敎。
姑爲仍存。
大將略就其弊端减去爲當
守令衙祿。
法典內。
自有其田而已
平時廢而不擧
朝夕之供。
只靠常平耗穀。
今無元穀
出處無由
欲收法典之田。
則已自平時廢而不擧者。
今於經變之後
舊䂓
事有難行者。
仍置不爲區處
則諉以蕩敗。
取民無節
生民之困。
有於此。
不得已爲此啓辭。
有法泛濫
如上云云之弊。
州府郡縣屯田之數。
令該曹差次量定
監司隨事檢飭
俾無濫觴之弊而已
此是一時救弊之策。
可以行之永久
若待元穀有裕而耗數可以供一衙之用。
自當隨時變通
漸得舊䂓
敢啓。
傳曰。
允。
今次守令屯田
若在法應行之事。
則可爲。
法外之事。
則不施行
[論天逃兵啓]
啓曰。
逃兵之弊。
識者憂之已久。
盖慮天將盡撤。
難防之患也。
今天將滿城。
撤去者。
只是衙門矣。
三門之外
鳴角戒嚴
日後之患。
其兆已現。
若不及今處置
爲患非細
天將雖令我國一一捕縛。
其所患者
旣捕之後
逃兵詭言
因事夜行
誤爲所捕。
則天旋卽解放
得無事。
因言鮮人捕我時幷奪我所佩銀子云爾。
則天追徵銀子
盜軍官等
誰肯盡力捕之。
近聞南方已有散渙作耗之弊。
此亦大段可慮
天將盡撤。
則應留者。
只有關王庙監造官韓贇及葉靖國兩人
兩人標下之人。
不滿十餘人
及今陶通判在京時。
可具此由。
使通判善爲區處
分明開錄此兩官標下
人。
且授糧票
使我國得以認票爲驗而散料。
不得使無賴之徒。
續續投托兩官標下
漸成繁滋
則無票之人。
我國自當一一捕捉解送
以此措辭
移咨通判
似當。
敢啓。
傳曰。
允。
公元1600年
[論葉靖國啓](庚子十月十一日)
前日備忘記。
以爲靖國妙達堪輿之術。
欲問都城宮闕之制及他事矣。
其後接待都監
海平府院君尹根壽意。
啓曰。
若作咨文
請留靖國
我國之兵云云
則似可得留云云
故因移咨經理
靖國中道而回。
當初請留本意
專爲欲問都城宮闕之制。
托以鍊兵措辭
於咨文。
已沒本意
只有鍊兵之語。
靖國旣來之後
一意敎鍊。
無復他意
天朝逃兵落後及本(本衍字)棍徒無賴之人。
紛然向意
聞風願托者。
不一其類。
萬一若以此靖國多聚逃兵
成一衙門
非唯弊端可慮
亦非天將應留之兵。
我國請留兵。
豈欲請留此等軍兵也。
初欲相地
一轉而爲鍊兵之事。
若又不幸
再轉而爲聚集天朝逃兵
輾轉之間。
我國本意
都已沒盡。
無故做出別件事端
不可不謹之於始。
以爲後日之慮。
此事始終曲折
海平府院君尹根壽
無不詳知。
使於接待之際。
當以當初請留本意
隨事陳諭
使靖國亦得曉然知我國本意。
主客通知情意相待
則其餘隨事處置之道。
無後難處之患。
此意言于接待都監
急速擧行何如
[論葉靖國啓。
再啓]
啓曰。
曰啓誠然矣。
旣以鍊兵咨請
不可欺人。
靖國頗知八陣法云
抄出訓鍊都監軍人
傳習何妨
若不敎鍊。
只爲看山而送。
則恐爲未穩。
更議施行
傳敎矣。
監軍抄出鍊習事。
時方擧行
此則當爲之事。
且聞靖國頗知陣法
趁此機會
傳習固當矣。
至於大作巨陣。
靖國所言。
則勢所難行。
而又有逃兵坌集之患。
必有難處之虞。
司(一作臣)意所在
政以逃兵爲慮也。
敢啓。
[山陵審定啓(七)]
啓曰。
臣等昨日交河
直到李文通所點猪峴山尺量。
則除正穴左旁
今番當用之。
穴中心補土。
三尺五寸
石闌干前面補土。
十尺
三階砌補。
高十六尺。
總之前面土處
縱長可八十尺。
補處甚高。
客土過多
强作雙穴。
似爲未安。
文通之法。
不循科臼
不用凡例
其所道者
非常人凡眼所能測知。
我國自來遵用之法。
亦有定式
今以我國之䂓觀之。
穴道不正
只是坡陀偏側
山支滾下之地而已
穹窿結起之狀。
案對朝從
雖似明麗
而與山脉所向
不爲正對
龍虎低陷
左右皆虛。
唯朴尙義以爲此是蟠龍之形。
無所欠云。
而術官等所見
終始低陷爲欠。
今以我國之法。
山脉而定穴。
則似當爲子坐午向之穴。
文通定爲亥坐巳向。
以從朝案
若如文通之言。
則墳形與主隴橫不正
龍尾後專虛無蔽。
我國之人。
直以眼前所見論之。
國用之山。
未有墳形與主隴橫不正之地。
未論其他
只此一事
未敢以爲可用矣。
臣等旣承覆審之命。
所見不敢不達
答曰。
予意是非間。
欲用此處。
外議則欲用何處乎。
再啓曰。
臣等自外議之。
若有十分合當之處。
則當終始啓達。
而終未得合當之處。
下情一向悶欝
至於猪峴。
我國所見
唯朴尙義外。
以爲决難用之。
只憑唐人之說而遽請仍用。
似爲未安。
不敢不達耳。
今以傳敎之意。
反覆商確
則朴尙義以爲可用。
宋崙之意。
後山可用。
德元,金汝堅等。
欲用新坪。
術官之意。
別錄以啓。
成泳,鄭逑
自爲啓達。
答曰。
新坪有凶。
不可用。
予意已諭之。
此外更無他意
公元1598年
啓曰。
我國因山審定之法。
士大夫墓山之䂓自別。
非唯形勢向背之爲。
必須先看穴道豊廣。
可安儀物
明堂寬敞
設齋宮。
龍虎分明
拱揖如法
然後乃可謂合於國用也。
今此猪峴。
龍虎低陷
龍尾後專虛無蔽。
形勢向背
已不如常䂓。
而兼有穴道偏頗不正
後與左右皆虛。
受風之欠。
正穴中心之前
全地只餘十二尺。
石闌干排設處。
亦當補土。
而其餘儀物排設之地。
當爲補土者。
多至八十尺。
補土。
地力未全。
隧道前面
專用客土
春土融。
脫有退陷之患。
其於國事
無所及。
若使文通素以相士稱於中國者。
臣等雖未知其術之精粗
猶且以名爲重。
信之不疑矣。
所謂文通者。
未知何人
其術之精粗
無人實見
比如雲鳥
一往無迹
後若有悔。
取質無所
只以一時之言。
定國母之葬。
觀衆情。
終有所未安。
而今當定用。
衆情如此
不敢不達
啓曰。
伏承更來以處之命。
臣等今更來會
反覆商議
則臣等以文通所點之穴。
煩瀆啓者
盖以與先朝因山形勢不同也。
大槩交河邑內形勢。
大江回抱
山勢盡頭
山支奇秀之地甚多
前日國用一等置簿者。
其意有在。
臣等今次覆審時。
得一隴。
尙義以爲形勢似備。
案乾(一作朝)甚好云
等齊往觀之。
則山之形勢
擬以國用之䂓。
則比猪峴差勝。
穴道頗正。
而穴原廣狹
則與猪峴同。
雙穴點用
雖皆非便。
常用形勢論之。
爲差勝。
等之意。
若用此穴。
庶或爲可。
不然李好閔墓山。
雖有李文通先發而早凋之貶。
不至大段凶咎
文通以爲壤之地亦好云
我國所見
亦無大段凶咎
兩處
猶可擇用。
敢此稟裁。
答曰。
尙義何以知之。
他人書啓
有則並入之。
此乃縣後山一局內乎。
回啓。
啓曰。
今此新得之穴。
在縣後山白虎之支。
堂局則稍異。
大槩不相甚遠。
答曰。
今見諸術官之論。
交河後山
以爲不吉
且聞正穴逼於白虎
偏頗狹隘
非但不合於國用
李文通之所書。
處長房敗絶。
王者所居
如此冷落云云
此處同是一局之內。
如此之地。
决不可用。
大槩新坪。
非但子羽,朴尙義言其凶。
靖國乃是審定皇陵之人。
似是術高者。
而以新坪爲死鰻釖脊之狀。
右長穴。
僅有孫云
則孫以後可失矣。
李文通則以右長穴爲凶。
雖請看。
不顧而去。
加次里則正穴平低。
在於咸鏡道往來大路之邊。
豈可君父於路傍。
其欲防塞道路者。
不思之甚也。
千萬歲至於戌會。
朝鮮國防之乎。
兩處
决不可用。
交河如此
無可合處
其餘近都看審之處。
譬如人之斗筲之器
何足取哉。
今所餘者。
只有李好閔墓山。
而聞其處不能作雙墳。
至有花發早凋。
葬後國家財乏民貧之說
則此處亦非吉地
又聞其傍有兩穴。
而閔家之山。
則乃長生水破。
我國之所忌。
鳳城君之山。
文通以爲凶。
他日兩處
皆難用之。
今雖用其處。
只可一穴
事勢如此
予亦不知所處
五月而葬。
禮也。
過期不葬。
謂之何哉
然姑用李好閔墓山。
速擧諸事如何
議啓。
啓曰。
伏承下敎。
李好閔墓山財乏民貧之說。
果非吉地
至於花發早凋之論爲未安。
只做一穴
亦無長遠之計。
聖心不知所處
不得已爲此姑用之敎。
臣等聚首惶悶。
不知所以爲處。
相與反覆可否
所以處置之道而有一說焉。
交河猪峴。
臣等所論者。
只將我國凡眼所能及到。
第未通術業精粗如何也。
今葉靖國旣已入來
是亦地理之術著名者。
靖國往審猪峴。
其所論議
若與文通相符
决知其文
通所論。
果爲取信
我國凡眼未及到也。
幸而如此
則臣等定爲國用
亦有可據
而各其中情有所恃之爲幸也。
靖國明日審處之。
批答封下。
啓曰。
靖國看審於猪峴事。
承命下。
靖國之於尹根壽
可謂相熟
不可不尹根壽見請看。
一品大臣
自下直送未安。
卽命招言送。
且該官一貟幷送。
答曰。
依啓。
[論葉靖國啓]
以政院葉靖國接待啓辭回啓曰。
頃日
本司已有此慮。
略陳後虞
而欲令隨事接待
備陳當初請留本意主客通知情意云者
爲此事也。
我國請留之意。
元爲欲問都城宮闕之制。
請留咨文
則因渠所言。
專以鍊兵措辭
今之事勢
我國欲鍊兵而請留
經理爲鍊兵而送之。
旣以鍊兵來。
銳意操鍊。
客之自處
固當如是
而唯是主家不以主意所在
詳言於客。
客主不能通知情意相待
彼此情意乖違
一轉而爲鍊兵之事矣。
今見政院啓辭。
果如本司啓辭之意。
再轉而爲私聚迍(一作逃)兵。
無故做出別件事端
若不謹之於始。
後日之憂。
不止於今日也。
且聞都監官之言。
靖國所知者。
非鍊
兵之事。
乃是中軍(軍中)所用占候雜術八陣之法。
其他操鍊武藝等事
其所知。
得天逃兵中稍解者一人
使之敎鍊。
則其人亦不能精解云云
若如此說。
其所鍊兵。
亦甚齟齬
齟齬之外
又欲自聚天朝之兵。
此則尤非我國之本意也。
當直我國當初本意
隨事直陳
而仍言敎我國之人。
則誠爲感幸矣。
至於天朝落後之兵。
未有聖旨
私自留此。
大非外國事体體。
天朝時未許留兵。
聖旨
我國何敢留一兵。
後若有言。
無以自解天下
譴責不測
不可不爲之早處。
且將經理提督陶通判捕捉逃兵解送文書
一一示之曰。
衙門分付
若是丁寧云。
則其於禁抑之事。
不在我而有所憑據
敢啓。
[兩南水移置便否啓]
備邊司郞廳。
以領相意啓曰。
上年冬間
嶺南邊臣
欲移左右水營
時臣適以都體察使。
日南下。
故備邊司令親往審察而處之。
未入嶺南
承召還朝
其事遂寢矣。
前在湖南
有意於此
諸邊帥之老於南邊者。
論議不一
其言當移者曰。
左水營前洋。
諸島廣闊
且多淺嶼。
不得莊(一作藏)舡。
脫有緩急
主將與舡格相遠
難以圖猝。
右水營。
迫左(一作在)巨濟一隅
與馬島盈盈一水
相望
孤軍弱卒。
塊處一邊
賊若乘虛來襲
坐而就縛
名曰水營
聲聞甚重。
一朝不利
遠近震駭
一也。
本地土品磽确
民生極難。
平時水軍入防。
受價代立
以爲資生
亂後此事遂廢。
絶無鮑作等。
輳集之路。
不如移設於海平塲。
以爲留營之所。
風和則水使整舡。
入防於舊水營
以(一作如)行營之䂓。
其言不當移者曰。
左水營則停舡不便
不得不移矣。
右水營。
正當巨濟外面
水營一移
是撤巨濟之外藩也。
巨濟之危。
邊上之勢。
虛矣。
不如仍舊長防。
二說有理
折衷爲難
臣欲親審議啓而不果行
仍移之間。
國之利害所存
不可不詳審
不可不爲之區處
今都體察使李元翼
方在其處。
詳具此由。
下諭於元翼
使之相度形便
參以邊情
趁及明
處之爲當
敢啓。
傳曰。
依允
[因朴東亮疏待罪啓]
啓曰。
因山未定
外議日出
緫護之臣。
不知所以爲計。
都監庶事
自擅决。
至於定山
一與臣等。
終始相議。
臣等實亦與任其事。
伏見朴東亮䟽辭。
云國母之喪。
可謂無所不用其至。
心得而安乎。
讀未終篇。
魂不附體
人臣於此
萬有忽焉而安於其心。
則雖萬被誅戮
有所
難贖。
承命來詣。
不勝惶恐待罪
答曰。
待罪
山陵審定啓(二)
啓曰。
外議如此
何必用此山。
日期亦遠。
獨墻。
子坐午向。
今年當用云。
其山用之如何事傳敎矣。
徂冬
歷遍諸山。
皆棄不用
近來所餘者。
只是猪峴與獨墻。
而獨墻則爲文通所貶。
兼有今年大歲之忌。
不得已而定用猪峴。
今承上敎如此
當定以獨墻爲用矣。
今日術官與該官。
俱未齊會。
夜且已深。
不得催來。
大歲之說。
必須商礭歸一
然後乃可定用。
我國喪葬行用之䂓。
則本不忌大歲云。
而今李文通云。
當忌大歲
今若以一二術官之言。
容易斷定
意外人言
不可不慮。
明日更會。
詳盡商礭。
定奪施行
答曰。
依啓。
啓曰。
獨墻山大忌之說。
初出於李文通
我國官中
日官南應年。
擧選擇要畧之語書呈
其餘術官等
以爲只忌於修造家宅而已
至於新卜墳山
不拘忌云。
宋崙,金汝堅等。
擧選擇要畧之語。
以破應年之說。
以此觀之。
我國行用之䂓。
則似不當忌。
各人小紙及選擇要畧
並付標以啓矣。
且此山若過冬至
則變運
爲年剋。
必須冬至急急畢役。
乃可爲用云。
冬至拒今只隔二十四日
該官相議。
以爲二十日內。
恐未得畢役。
纔破大歲之說。
而又有變運之忌。
不得用此山。
則百商量
節節拘忌
更無可爲。
不勝憂悶
頃日
官等新卜楊州尹殷輔墓山。
觀其術官所形勢
則吉多欠少。
壬坐丙向
別無今年拘忌
尙義亦爲稱讚
於國用似爲無妨
敢啓。
答曰。
年剋大歲
不計
獨墻山定役事
速爲之。
[因趙庭芝疏乞斥退啓]
啓曰。
國有大事
人心疑惑
意外羣言疊現。
間出一人陳䟽。
輒改一山
過時愆期
以至於此。
伏見庭芝䟽。
至以護黨背君不忠之罪斥之。
䟽中所陳。
臣等不必與之一一辨釋
而大槩緣臣等懵於風水
不能裁定
屢被人斥。
不勝惶恐隕越之至。
斥退臣等改卜時望
快定聖斷
以鎭人心
不勝幸甚
答曰。
勿辭。
[山陵審定啓(二)]
再啓曰。
因山未定
不得已畿內私家墓山。
令術官各以聞見書啓看審。
尹斗壽家墓山。
則初不在官書啓。
不爲看審。
今見趙庭芝䟽。
以爲此山。
人皆曰可用。
今更看審。
以定取舍
以鎭人言
何如
答曰。
以渠等言。
豈可輕易動擾。
今何必看審乎。
啓曰。
臣等伏見官等書啓圖形及術官等山論。
則琅城君墓山。
不足再議矣。
官等及術官等所見
皆以健元陵第五崗酉坐卯向之原。
第一
又以第二崗爲次。
此外陵內可用之原。
非一二云。
我國因山
昌敬禧孝恭順等諸陵。
皆有一山內用之䂓。
近依古例
取用於健元陵內。
允合情禮
當爲先看審矣。
其餘光陵。
亦有兩處可用之原。
而比之於健元陵內新得之原。
則似爲不及
趙士秀家墓山。
形勢格局
又下於光陵新占之原。
又有衆塚。
一原多至十七云。
穿破山脉。
似無合擧。
西道尹斗壽家墓山。
則該官與術官等
以爲元非大局
又非力量長遠之地。
此等三處
不必覆審
當先審健元陵陵內新卜之原。
萬一有欠。
更審於此三處
似爲得宜
等之如此
敢啓。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