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熊远东晋
广昌乡君丧宜废冬至小会表 东晋 · 熊远
 出处:全晋文
案礼,君于卿大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恻隐之心,未忍行吉事故也,被尚书符,冬至后二日小会。
臣以为广昌乡君丧殡日浅,圣恩垂悼。
礼,大夫死,废一时之祭,祭犹可废,而况馀事乎?
冬至唯可群下奉贺而已,未宜便小会(《晋书·礼志》中,元帝广昌乡君丧未葬,中丞熊远表,又见《通典》八十一、一百四十七。)
北陵被发上疏 东晋 · 熊远
 出处:全晋文
园陵既不亲行,承传言之者未可为定。
且园陵非一,而直言侵犯,远近吊问,答之宜当有主。
谓应更遣使摄河南尹案行,得审问,然后可发哀。
即宜命将至,修复园陵,讨除逆类。
昔宋杀无畏,庄王奋袂而起,衣冠相追于道,军成宋城之下。
况此酷辱之大耻,臣子奔驰之日!
夫修园陵,至孝也;
讨逆叛,至顺也;
救社稷,至义也;
恤遗黎,至仁也。
若修此四道,则天下响应,无思不服矣。
项羽义帝以为罪,汉祖哭之以为义,刘项存亡,在此一举。
群贼豺狼,弱于往日;
恶逆之甚,重于丘山。
大晋受命,未改于上;
兆庶讴吟,思德于下。
今顺天下之,命<貔>貅之士,鸣檄前驱,大军后至,威风赫然,声振朔野,则上副西土义士之情,下允海内延颈之望矣(《晋书·熊远传》,元帝作相,列为主簿时传,北陵被发,将举哀,上疏。)
上疏谏亲征杜韬 东晋 · 熊远
 出处:全晋文
皇纲失统,中夏多故,圣主肇祚,远奉西都
梓宫外次,未反园陵,逆寇游魂,国贼未夷。
明公忧劳,乃心王室,伏读圣教,人怀慷慨,杜韬小竖,寇抄湘川,比年征讨,经载不夷。
高宗伐鬼方三年乃克,用兵之难,非独在今。
伏以古今之霸王遭时艰难,亦有亲征以隆大勋,亦有遣将以平小寇。
今公亲征,文武将吏,度支筹量、舟舆器械所出若足用者,然后可征。
愚谓宜如前遣五千人,径与水军进征,既可得速,必不后时。
昔齐用穰苴,燕晋退军;
秦用王剪,克平南荆
必使督护得才,即贼不足虑也(《晋书·熊远传》,丞相参军,时琅邪国侍郎王鉴劝帝亲征杜韬上疏。)
因灾异上疏 东晋 · 熊远
 出处:全晋文
被《庚午诏书》,以雷电震,暴雨非时,深自克责。
罪己,未足以喻。
臣暗于天道,窃以人事论之。
陛下节俭敦朴,恺悌流惠,而王化未兴者,皆群公卿士不能夙夜在公,以益大化,素餐负乘。
秕秽明时之责也。
今逆贼猾夏,暴虐滋甚,二帝幽殡,梓宫未反,四海延颈,莫不东望。
而未能遣军北讨,雠贼未报,此一失也。
昔齐侯既败,七年不饮酒食肉。
况此耻尤大。
臣子之责,宜在枕戈为王前驱。
若此志未果者,当上下克俭,恤人养士,彻乐减膳,惟修戎事。
陛下忧劳于上,而群官未同戚容于下,每有会同,务在调戏酒色而已,此二失也。
选官用人,不料实德,惟在白望,不求才干,乡举道废,请托交行。
有德而无力者退,修望而有助者进;
称职以违俗见讥,虚资以从容见贵。
是故公正道亏,私涂日开,强弱相陵,冤枉不理。
今当官者以理事为俗吏,奉法为苛刻,尽礼为谄谀,从容为高妙,放荡为达士,骄蹇为简雅,此三失也。
世所谓三失者,公法加其身;
私议贬其非;
转见排退,陆沈泥滓。
时所谓三善者,王法所不加;
清论美其贤;
渐相登进,仕不辍官,攀龙附凤,翱翔云霄。
遂使世人削方为圆,挠直为曲,岂待顾道德之清涂,践仁义之区域乎!
是以万机未整,风俗伪薄,皆此之由。
不明其黜陟,以审能否,此则俗未可得而变也。
今朝廷群司以从顺为善,相违见贬,不复论才之曲直,言之得失也。
时有言者,或不见用,是以朝少辩争之臣,士有禄仕之志焉。
郭翼上书,武帝擢为屯留,又置谏官,所以容受直言,诱进将来,故人得自尽,言无隐讳。
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
舜犹历试诸难,而今先禄不试,甚违古义,乱之所由也。
求才急于疏贱,用刑先于亲贵,然后令行禁止,野无遗滞。
尧取舜于仄陋,舜拔贤于岩穴,姬公不曲绳于天伦,叔向不亏法于孔怀
今朝廷法吏多出于寒贱,是以章书日奏而不足以惩物,官人选才,而不足以济事。
宜招贤良于屠钓,聘耿介于丘园。
若此道不改,虽并官省职,无救弊乱也。
能哲而惠,何忧乎驩兜,何迁乎有苗,何畏乎巧言令色孔壬!
此官得其人之益也(《晋书·熊远传》,御史中丞时冬雷电,且大雨,帝下书责躬引过,复上疏。)
奏请议狱皆准律令 东晋 · 熊远
 出处:全晋文
礼以崇善,法以闲非,故礼有常典,法有常防,人知恶而无邪心。
是以周建象魏之制,汉创画一之法,故能阐弘大道,以至刑厝。
律令之作,由来尚矣。
经贤智,历夷险,随时斟酌,最为周备。
自军兴以来,法度陵替,至于处事不用律令,竞作属命,人立异议,曲适物情,亏伤大例。
府立节度,复不奉用,临事改制,朝作夕改,至于主者不敢任法,每辄关咨,委之大官,非为政之体。
若本曹处事不合法令,监司当以法弹违,不得动用开塞,以坏成事。
案法盖粗术,非妙道也,矫割物情,以成法耳。
若每随物情,辄改物制,此为以情坏法。
法之不一,是谓多门,开人事之路,广私请之端,非先王立法之本意也。
凡为驳议者,若违律令节度,当合经传及前比故事,不得任情以破成法。
愚谓宜令录事更立条制,诸立议者皆当引律令经传,不得直以情言,无所依准,以亏旧典也。
若开塞随宜,权道制物,此是人君之所得行,非臣子所宜专用。
主者唯当徵文据法,以事为断耳(《晋书·刑法志》,《通典》一百六十四,元帝丞相时,主簿熊远奏云云。)
建议劝农桑 东晋 · 熊远
 出处:全晋文
立春之日,天子祈谷于上帝,乃择元辰,载耒耜,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藉,以劝农功。
《诗》云:“弗躬弗亲,庶人不信”。
自丧乱以来,农桑不修,游食者多,皆由去本逐末故也(《晋书·熊远传》,江东草创,农桑弛废,建议。)
怀帝梓宫未返正会不宜作乐议 东晋 · 熊远
 出处:全晋文
谨案尚书,尧崩,四海遏密八音。
《礼》云,凶年,天子彻乐减膳。
孝怀皇帝梓宫未反,豺狼当涂,人神同忿。
兆庶怨嗟。
公明德茂亲,社稷是赖。
杜韬蚁聚湘川,比岁征行,百姓疲弊,故使义众奉迎未举。
履端元日正始之初贡士鳞萃,南北云集,有识之士于是观礼。
公与国同体,忧容未歇。
昔齐桓贯泽之会,有忧中国之心,不召而至者数国,及葵丘自矜,叛者九国。
人心所归,惟道与义。
将绍皇纲于既往,恢霸业于来今,表道德之轨,阐忠孝之仪,明仁义之统,弘礼乐之本,使四方之士退怀嘉则,今荣耳目之观,崇戏弄之好,惧违《云》、《韶》、《雅》、《颂》之美,非纳轨物,有尘大教。
如矜黎庶涂炭之困,以废欢悦伎乐之事,谓宜设膳以赐群下而已(《晋书·熊远传》,《通典》一百四十七,建兴元年十二月主簿熊远议。)
谏以尚书令荀组豫州 东晋 · 熊远
 出处:全晋文
伏见吏部太尉荀组尚书令豫州
自三代以来,未闻以纳言之臣而出领牧伯者。
朝之素望,识了旧典,不应处外(《初学记》十一,《通典》二十二。)
论亲死贼中启 东晋 · 熊远
 出处:全晋文
父母死河北贼中,如襄国平阳,可依此制。
若王化所被,人迹所及,可往而不往,非以笃孝道也。
诗人丧马,犹求之林下,不得漫依东关(《通典》九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