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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阶曹魏
奏请追崇始祖 曹魏 · 桓阶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四
臣闻尊祖敬宗,古之大义。
故六代之君,未尝不追崇始祖,显彰所出。
先王应期拨乱,启魏大业,然祢庙未有异号,非崇孝敬、示无穷之义也。
太尉公侯,宜有尊号,所以表功、崇德、发事、显名者也。
故《易》言乾坤,皆曰「大德」,言大人与天地合。
臣等以为太尉公侯,诞育圣哲,以济群品,可谓资始,其德之号,莫过于「大王(《通典》七十二)」。
奏请具受禅礼仪 曹魏 · 桓阶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四
汉氏以天子位禅之陛下。
陛下以圣明之德,历数之序,承汉之禅,允当天心。
夫天命弗可得辞,兆民之望弗可得违。
臣请会列侯、诸将、群臣、陪隶,发玺书,顺天命,具礼仪列奏(《魏志·文帝纪》注引《献帝传》)
奏议受禅礼仪 曹魏 · 桓阶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四
尧舜禅于文祖,至汉氏以师征受命,畏天之威,不敢怠遑,便即位行在所之地。
今当受禅代之命,宜会百寮群司、六军之士,皆在行位,使咸睹天命。
营中促狭,可于平敞之处设坛场,奉答休命。
臣辄与侍中、常侍会议礼仪,太史官择吉日讫复奏(《魏志·文帝纪》注引《献帝传》)
奏请受禅(《艺文类聚》题《劝进表》) 曹魏 · 桓阶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四
今汉使音奉玺书到,臣等以为天命不可稽,神器不可黩。
周武中流,有白鱼之应,不待师期,而大号又建。
舜受大麓,桑荫未移,而已陟帝位。
皆所以祗承天命,若此之速也。
故无固让之义,不以守节为贵。
必道信于神灵,符合于天地而已。
《易》曰:「其受命如响,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
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
今陛下应期运之数,为皇天所子,而复稽滞于辞让,低徊于大号,非所以则天地之道,副万国之望。
臣等敢以死请,辄敕有司,修治坛场,择吉日受禅命、发玺绶(《魏志·文帝纪》注引《献帝传》,于是尚书令桓阶等奏。又略见《艺文类聚》十三)
又奏 曹魏 · 桓阶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四
今汉氏之命已四至,而陛下前后固辞。
臣等伏以为上帝之临圣德,期运之隆大魏,斯岂数载?
《传》称「周之有天下,非甲子之朝;
殷之去帝位,非牧野之日也」。
故诗序商汤,追本玄王之至;
述姬周,上录后稷之生。
是以受命既固,厥德不回。
汉氏衰废,行次已绝,三辰垂其徵,史官著其验;
耆老记先古之占,百姓协歌谣之声。
陛下应天受禅,当速即坛场,柴燎上帝,诚不宜久停神器,拒亿兆之愿。
臣辄下太史,令择元辰
今月二十九日,可登坛受命。
请诏王公群卿,具条礼仪别奏(《魏志》注同上)
奏改服色牺牲 曹魏 · 桓阶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四
据三正周复之义,国家承汉氏人正之后,当受之以地正。
牺牲宜用白,今从汉十三月正,则牺牲不得独改。
今新建皇统,宜稽古典先代,以从天命。
而告朔牺牲,一皆不改,非所以明革命之义也(《宋书·礼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