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悯骚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盖明哲之处身,固度时以进退。
泰则摅志于宇宙,否则澄神于幽昧。
摛之莫究其外,亟之罔识其内。
顺阴阳以潜跃,岂凝滞乎一概(《艺文类聚》五十六)
迁宅诰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太始三年九月上旬,涉自洛川,周于原阿,乃卜昌水东,黄水西,背山面隰惟此良(《御览》五十六)
陇西王泰太尉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朕惟君行为时表,亲则宗臣,论道经邦,保乂皇家;
是用进登上台,其上清三光,下宁九域,永钦洪范,以康宇宙。
敬哉(《初学记》十一,《御览》二百七。)
泰始四年贤良方正对策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策问曰:「顷日食正阳,水旱为灾,将何所修,以变大眚?
及法令有不宜于今,为公私所患苦者,皆何事?
凡平世在于得才,得才者借耳目以听察。
若有文武器能有益于时务而未见申叙者,各举其人。
及有负俗谤议,宜先洗濯者,亦各言之」。
虞对曰:
臣闻古之圣明,原始以要终,体本以正未。
故忧法度之不当,而不忧人物之失所;
忧人物之失所,而不忧灾害之流行。
诚以法得于此,则物理于彼;
人和于下,则灾消于上。
其有日月之眚,水旱之灾,则反听内视,求其所由,远观诸物,近验诸身,耳目听察,岂或有蔽其聪明者乎?
动心出令,岂或有倾其常正者乎?
大官大职,岂或有授非其人者乎?
赏罚黜陟,岂或有不得其所者乎?
河滨山岩,岂或有怀道钓筑而未感于梦兆者乎?
方外遐裔,岂或有命世杰出而未蒙膏泽者乎?
推此类也,以求其故,询事考言,以尽其实,则天人之情可得而见,咎徵之至可得而救也。
若推之于物则无忤,求之于身则无尤,万物理顺,内外咸宜,祝史正辞,言不负诚,而日月错行,夭疠不戒,此则阴阳之事,非吉凶所在也。
期运度数,自然之分,固非人事所能供御,其亦振廪散滞,贬食省用而已矣。
是故诚遇期运,则虽陶唐、殷汤有所不变,苟非期运,则宋卫之君,诸侯之相,犹能有感。
惟陛下审其所由,以尽其理,则天下幸甚。
臣生长荜门,不逮异物,虽有贤才,所未接识,不敢瞽言妄举,无以畴答圣问(《晋书·挚虞传》)
谏改除普增位一等表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臣闻昔之圣明,不爱千乘之国而惜桐叶之信,所以重至尊之命而达于万国之诚也。
前《乙巳赦书》,远称先帝遗惠馀泽,普增位一等,以酬四海欣戴之心。
驿书班下,被于远近,莫不鸟腾鱼跃,喜蒙德泽。
今一旦更以主者思文不审,收既往之诏,夺已澍之施,臣之愚心窃以为不可(《晋书·挚虞传》。时太庙初建,诏普增位一等,后以主者承诏失旨,改除之,虞上表。)
典校五礼表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臣典校故太尉顗所撰《五礼》,臣以为夫革命以垂统,帝王之美事也,隆礼以率教,邦国之大务也,是以臣前表礼事稽留,求速讫施行。
又以《丧服》最多疑阙,宜见补定。
又以今礼篇卷烦重,宜随类通合。
事久不出,惧见寝嘿。
盖冠婚祭会诸吉礼,其制少变;
至于《丧服》,世之要用,而特易失旨。
子张高宗谅阴三年,子思不听其子服出母,子游谓异父昆弟大功,而子夏谓之齐衰,及孔子没而门人疑于所服。
此等皆明达习礼,仰读周典,俯师仲尼,渐渍圣训,讲肄积年,及遇丧事,犹尚若此,明丧礼易惑,不可不详也。
况自此已来,篇章焚散,去圣弥远,丧制诡谬,固其宜矣。
是以《丧服》一卷,卷不盈握,而争说纷然,三年之丧,郑云二十七月,王云二十五月。
改葬之服,郑云服缌三月,王云葬讫而除。
继母出嫁,郑云皆服,王云从乎继寄育乃为之服。
无服之殇,郑云子生一月哭之一日,王云以哭之日易服之月。
如此者甚众。
《丧服》本文省略,必待注解事义乃彰;
其传说差详,世称子夏所作
郑王祖《经》宗《传》,而各有异同,天下并疑,莫知所定。
而顗直书古《经》文而已,尽除子夏《传》及先儒注说,其事不可得行。
及其行事,故当还颁异说,一彼一此,非所以定制也。
臣自以为今宜参采《礼记》,略取《传》说,补其未备,一其殊义。
可依准王景侯所撰《丧服变除》,使类统明正,以断疑争。
然后制无二门,咸同所由。
又有此礼当班于天下,不宜繁多。
顗为百六十五篇,篇为一卷,合十五馀万言。
臣犹谓卷多文烦,类皆重出。
案《尚书·尧典》祀山川之礼,惟于东岳备称牲币之数,陈所用之仪,其馀则但曰「如初」。
《周礼》祀天地五帝享先王,其事同者皆曰「亦如之」,文约而义举。
今礼仪事同而名异者,辄别为篇,卷烦而不典。
皆宜通事,随类合之,事有不同,乃列其异。
如此,所减三分之一(《晋书·礼志》上)
奏定二社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臣案《祭法》「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
《周礼·大司徒》「设其社稷之壝」,又曰「以血祭祭社稷」,则太社也。
又曰「封人掌设王之社壝」,又有军旅宜乎社,则王社也。
太社为群姓祈报,祈报有时,主不可废。
故凡祓社衅鼓,主奉以从是也。
此皆二社之明文,前代之所尊。
以《尚书·召诰》社于新邑三牲各文,《诗》称「乃立冢土」,无两社之文,故废帝社,惟立太社。
《诗》、《书》所称,各指一事,又皆在公旦制作之前,未可以易《周礼》之明典,《祭法》之正义。
前改建庙社,营一社之处,朝议斐然,执古匡今。
世祖武皇帝躬发明诏,定二社之义,以为永制。
宜定新礼,从二社(《晋书·礼志》上)
奏祀六宗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案舜受终,「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则六宗非上帝之神,又非山川之灵也。
《周礼·肆师职》曰:「用牲于社宗」。
《党正职》曰:「春秋祭禜亦如之」。
肆师之宗,与社并列,则班与社同也。
党正之宗,文不系社,则神与社异也。
周之命祀,莫重郊社,宗同于社,则贵神明矣。
又《月令》孟冬祈于天宗,则《周礼》祭禜,《月令》天宗,六宗之神也。
汉光武即位高邑,依《虞书》禋于六宗。
安帝元初中,立祀乾位,礼同太社。
魏氏因之,至景初二年,大议其神,朝士纷纭,各有所执。
散骑常侍刘邵以为万物负阴而抱扬,冲气以为和。
六宗者,太极冲和之气,为六气之宗者也。
《虞书》谓之六宗,《周书》谓之天宗。
是时考论异同,而从其议。
魏相仍,著为贵祀。
凡崇祀百神,放而不致,有其兴之,则莫敢废之。
宜定新礼,祀六宗如旧(《晋书·礼志》上)」。
明堂郊祀议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案,汉魏故事明堂祀五帝之神。
新礼,五帝即上帝,即天帝也。
明堂除五帝之位,惟祭上帝。
仲尼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周礼》,祀天旅上帝,祀地旅四望。
望非地,则上帝非天,断可识矣。
郊丘之祀,埽地而祭,牲用茧栗,器用陶匏,事反其始,故配以远祖。
明堂之祭,备物以荐,玉牲并陈,笾豆成列,礼同人鬼,故配以近考。
郊堂兆位,居然异体,牲牢品物,质文殊趣。
且祖考同配,非谓尊严之美,三日再祀,非谓不黩之义,其非一神,亦足明矣。
昔在上古,生为明王,没则配五行,故太昊配木,神农配火,少昊配金,颛顼配水,黄帝配土。
此五帝者,配天之神,同兆之于四郊,报之于明堂。
祀天,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或以为五精之帝,佐天育物者也。
前代相因,莫之或废,晋初始从异议。
庚午诏书》,明堂及南郊除五帝之位,惟祀天神,新礼奉而用之。
太医令韩杨上书,宜如旧祀五帝。
太康十年,诏已施用。
宜定新礼,明堂及郊祀五帝如旧议(《晋书·礼志》上,《通典》四十四。)
皋陶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故事,祀皋陶廷尉寺,新礼移祀于律署,以同祭先圣于太学也。
故事,祀以社日,新礼改以孟秋之月,以应秋政。
挚虞以为:案《虞书》,皋陶士师,惟明克允,国重其功,人思其当。
是以狱官礼其神,系者致其祭,功在继狱之成,不在律令之始也。
太学之设,义重太常,故祭于太学是,是崇圣而从重也。
律署之置,卑于廷尉,移祀于署,是去重而就轻也。
律非正署,废兴无常,宜如旧祀于廷尉
又,祭用仲春,义取重生,改用孟秋,以应刑杀,理未足以相易,宜定新礼,皆如旧(《晋书·礼志上》,又《艺文类聚》四十九引挚虞新礼议。又《通典》五十三、《御览》五百二十六引挚虞《杂祀议》。)
庙设次殿议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次殿所以为解息之处,凡适尊以不显为恭,以由隐为顺。
而设之于上位,入自南门,非谦厌之义。
宜定新礼皆如旧说。
释服议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古者无事,故丧三年,非讫葬除心丧也。
后代一日万机,故魏权制,晋氏加以心丧,非三年也(《通典》八十)
挽歌议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汉魏故事,大丧及大臣之丧,执绋者挽歌。
新礼以为挽歌出于汉武帝役人之歌劳,声辞哀切,遂以为送终之礼。
虽音曲摧怆,非经曲所制,违礼设衔枚之义。
方在号慕,不宜以歌为名,除不挽歌之。
挚虞以为:「挽歌因倡和而为摧怆之声,衔枚所以全哀,此亦以感众。
虽非经典所载,是历代故事,《诗》称『君子作歌惟以告哀』,以歌为名,亦无所嫌。
宜定新礼如旧(《晋书·礼志》中,《通典》八十六。)」。
丧佩议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周礼》武贲氏,士大夫之职也,皆以兵守王宫,国有丧故,则衰葛执戈楯守门,葬则从车而哭。
又,成王崩,太保命诸大夫以干戈内外警设
明丧故之际,盖重宿卫之防。
去丧无所不佩,谓服饰之事,不谓防御之用。
宜定新礼布衣剑如旧,其馀如新制(《晋书·礼志》中)
吉驾导从议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汉魏故事,将葬,设吉凶卤簿,皆有鼓吹。
新礼以礼无吉驾导从之文,臣子不宜释其衰麻以服玄黄,除吉驾卤簿。
又,凶事无乐,遏密八音,除凶服之鼓吹。
挚虞以为:葬有祥车旷左,则今之容车也。
既葬,日中反虞,逆神而还。
《春秋传》,郑大夫公孙虿卒,天子追赐大路,使以行。
《士丧礼》,葬有槁车乘车,以载生之服。
此皆不唯载柩,兼有吉驾之明文也。
既设吉驾,则宜有导从,以象平生之容,明不致死之义。
臣子衰麻不得为身而释,以为君父则无不可。
《顾命》之篇足以明之。
宜定新礼设吉服导从如旧,其凶服鼓吹宜除(《晋书·礼志》中,《御览》五百六十七。)
公为所寓服议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周礼》作乐于刑厝之时,而著荒政十二。
礼备制待物,不以时衰而除盛典,世隆而阙衰教也。
曩者王司徒失守播越,自称寄公
是时天下又多此比,皆礼之所及。
宜定新礼自如旧经(《晋书·礼志》中)
傍亲服议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虞谨案,古者诸侯君临其国,臣诸父兄,今之诸侯未同于古。
未同于古,则其尊未全,不宜便从绝期之制,而令傍亲服斩衰之重也。
诸侯既然,则公孤之爵亦宜如旧。
魏武帝建安中已曾表上,汉朝依古为制,事与古异,皆不施行,施行者著魏科。
大晋采以著令,宜定新礼皆如旧(《晋书·礼志》中,《御览》四百五十七。)
师服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丧服》无弟子为师服之制,新礼弟子为师齐衰三月
挚虞以为:「自古弟子无师服之制,故仲尼之丧,门人疑于所
子贡曰:『昔夫子之丧颜回,若丧子而无服。
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
心丧三年。
此而怀三年之哀,而无齐衰之制也。
群居则绖,出则否,所谓吊服加麻也。
先圣为礼,必易从而可传。
师徒义诚重,而服制不著,历代相袭,不以为缺。
且寻师者以弥高为得,故屡迁而不嫌;
修业者以日新为益,故舍旧而不疑。
仲尼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子贡曰『夫何常师之有』。
浅学之师,暂学之师,不可皆为之
义有轻重,有废兴,则臧否由之而起,是非因之而争,爱恶相攻,悔吝生焉。
宜定新礼无服如旧(《晋书·礼志》中。《通典》一百一,《御览》五百四十七。)」。
皇太孙服议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六
太子初生,举以成人之礼,则殇理除矣。
太孙亦体君传重,由位成而服全,非以年也。
天子无服殇之仪,绝期故也(《宋书·礼志》二。惠帝太安元年皇太孙尚薨,有司奏御服齐衰期,诏通议秘书监挚虞议。又略见《晋书·挚虞传》。)
诸侯觐建旗议 西晋 · 挚虞
 出处:全晋文 卷七十七
魏氏无巡狩故事。
新礼则巡狩方岳,柴望告至,设壝宫如礼。
诸侯之觐者,摈及执贽,皆如朝仪,而不建其旗。
臣虞案:觐礼,诸侯觐天子,各建其旗。旗章所以殊爵命,示等威。《诗》称「君子至止,言观其旂。」宜定新礼,建旗如旧礼。(《宋书·礼志》二,又见《晋书·礼志》下,《通典》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