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炀帝手诏问劳表 隋 · 杨素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五
臣自惟虚薄,志不及远,州郡之职,敢惮劬劳,卿相之荣,无阶觊望。
然时逢昌运,王业惟始,虽涓流赴海,诚心屡竭,轻尘集岳,功力盖微。
徒以南阳里闾,丰、沛子弟,高位重爵,荣显一时。
遂复入处朝端,出总戎律,受文武之任,预帷幄之谋。
岂臣才能,实由恩泽。
欲报之德,义极昊天。
伏惟陛下照重离之明,养继天之德,牧臣于疏远,照臣以光晖,南服降枉道之书,春官奉肃成之旨。
然草木无识,尚荣枯候时,况臣有心,实自效无路。
昼夜回徨,寝食惭惕,常惧朝露奄至,虚负圣慈。
贼谅包藏祸心,有自来矣,因幸国哀,便肆凶逆,兴兵晋、代,摇荡山东
陛下拔臣于凡流,授臣以戎律,蒙心膂之寄,禀平乱之规。
萧王赤心,人皆以死,汉皇大度,天下争归,妖寇廓清,岂臣之力!
曲蒙使臣弟约赍诏书问劳,高旨峻笔,有若天临,洪恩大泽,便同海运。
悲欣惭惧,五情振越,虽百陨微躯,无以一报(《隋书·杨素传》,汉王谅平,修武公约赍手诏劳上表陈谢。)
奏劾王谊 隋 · 杨素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五
臣闻丧服有五,亲疏异节,丧制有四,隆杀殊文。
王者之所常行,故曰不易之道也。
是以贤者不得逾,不肖者不得不及。
仪同奉孝,既尚兰陵公主奉孝以去年五月身丧,始经一周,而便请除释。
窃以虽曰王姬,终成下嫁之礼,公则主之,犹在移天之义。
况复三年之丧,自上达下,及期释服,在礼未详。
然夫妇则人伦攸始,丧纪则人道至大,苟不重之,取笑君子。
故钻燧改火,责以居丧之速,朝祥暮歌,讥以忘哀之早。
虽不自强,爵位已重,欲为无礼,其可得乎?
乃薄俗伤教,为父则不慈,轻礼易丧,致妇于无义。
若纵而不正,恐伤风俗,请付法推科(《隋书·王谊传》,高祖以第五女妻其子奉孝,未几,奉孝卒,逾年,上表,言公主少,请除服。御史大夫杨素。)
张胄玄刘孝孙所剋日食事 隋 · 杨素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五
太史凡奏日食二十有五,唯一晦三朔,依剋而食,尚不得其时,又不知所起,他皆无验。
胄玄所剋,前后妙衷,时起分数,合如符契。
孝孙所剋,验亦过半(《隋书·律历志》中,张胄玄刘孝孙共短张宾历,至十四年七月,上令参问日食事,杨素等奏。)
滕王纶罪议 隋 · 杨素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五
纶希冀国灾,以为身幸。
原其性恶之由,积自家世。
惟皇运之始,四海同心,在于孔怀,弥须叶力。
其先乃离阻大谋,弃同即异。
父悖于前,子逆于后,非直觊觎朝廷,便是图危社稷。
为恶有状,其罪莫大,刑兹无赦,抑有旧章,请依前律(《隋书·滕王纶传》,王弘厌蛊恶逆,坐当死。帝命公卿议其事,司徒杨素等云云。)
卫王集罪议 隋 · 杨素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五
集密怀左道,厌蛊君亲,公然咒诅,无惭幽显。
情灭人理,事悖先朝,是君父之罪人,非臣子之所赦,请论如律(《隋书·卫王集传》,宪司恶逆,罪当死。天子下公卿议其事,杨素等云云。)
蜀王秀作檄文,置集中 隋 · 杨素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五
逆臣贼子,专弄威柄,陛下唯守虚器,一无所知。
陈甲兵之盛,云「指期问罪(《隋书·文帝四子传》,又《北史》七十一)」。
柳弘 隋 · 杨素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五
山阳王弼,风流长逝;
颍川荀粲,零落无时。
修竹夹池,永绝梁园之赋;
长杨映沼,无复洛川之文(《周书·柳庆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