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黄齐
乞定随行亲移籍入太学法奏宣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宋 · 黄齐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八九、《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八之二二(第三册第二九八二页)
契勘内外学因所随亲移籍学生,多是体探别学人当年分数不多,遂于岁终急移名籍前去。
政和七年四月十五日,虽立条法,缘止系不理岁首分数,及非随行亲入学有三季以上校定,候岁终本州校定讫,听移入国子学,即未该载元系随行亲及土著人移在应合入学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