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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恕北宋 946 — 1004
乞祀祭委祀官先监涤祭器奏淳化四年五月三日 北宋 · 陈恕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宋会要辑稿》礼一四之八(第一册第五九○页)
奉诏,立夏祀赤帝,升坛告洁回,见祭器堆聚斋室,尘垢甚多,即躬视涤濯。
及以礼料付厨,请摄光禄卿贾守正视其馔造,烹牲割胙,皆自省阅。
欲望自今并委祀官振举,前一日先监涤祭器,洁鼎镬。
凡馔造什物洗拭讫,方赴坛省告。
稍至怠慢,即以名闻。
其神位席褥请委逐司长官封送祀所,礼毕监祭使封还。
脯醢鱼鱐之类,请委御厨别设祭馔库贮之。
乞依旧般榷务出卖奏至道元年八月 北宋 · 陈恕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六之四(第六册第五四三三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六六三页
近准敕,沿江榷货务,一依元敕卖与客旅。
所陈事件问难可否,从长议定。
臣等商量,所欲通商过江取,元陈须是减落价例,客人方肯过江。
及唤到商旅陈斌等,众称须得淳化四年减落价钱,方可过江算买。
以此相度,若减价则亏失官中课额,不减则商旅不愿过江。
且乞依旧般榷务出卖,免亏课利。
三司置官议至道二年 北宋 · 陈恕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宋史》卷二六七《陈恕传》
伏以封域寖广,财谷繁多,三司之中,簿牒填委,朝廷设法,督责尤严,官员吏人,救过不暇。
若为三部各设主司,择才非难,办事亦易,事办过鲜,不挠上心,此亦一时之良策也。
勾院磨勘两司,出于旧制,关防之要,莫加于此。
理欠凭由二司,虽非旧制,自逋欠失序,凭由散落,故设二司专令典掌。
纲目咸具,制置有伦,逋欠无失理之名,凭由鲜流散之弊,实亦要切,不可废除。
两司并委一官,方及判官一员公事。
其主辖支收,早因从京支度财货,转输外地,此除彼附,照验稽延妨滞。
京城得替主吏,遂设此司,专行检辖,凡是支拨官物,便给除破文凭,却于本司置簿纪录,催到收附文记,即勾销簿书,取捷之门,亦为允当。
其行帐司近日权置,了绝旧帐,帐目告尽,司额自除。
提点司是中旨特置,提振三司废怠之事,固非有司敢得拟议也。
江湖盐法议咸平四年十一月 北宋 · 陈恕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三之二六(第六册第五一八七页)、《玉海》卷一八一
伏以江、湖之地,素来官自卖盐,禁绝私商,良亦有以。
盖由近煮海之地,息犯禁之人,官得缗钱,颇资经费。
且江、湖之壤,租赋之中,谷帛虽多,钱力盖寡。
每岁买入榷,市铜铸钱,准粮斛以益运输,平金银以充贡入。
乃至京师便益,南土支还,顾其赡用之名,实藉盐钱之助。
居常广费,犹或阙供,今若悉许通商,则必顿无储拟,未有别钱备用,盐法讵可改更?
且变制易图,事非细故。
若匪官盐住卖,则又私商不行。
即令住卖官盐,立之一年课额,况行商算画,必务十全,岂有江、湖官犹卖盐,边塞私肯入粟?
假令敢入私物,获请官盐,首初运到江、湖,必须官私禁货。
既而官价高大,私价低平,多粜商盐,则官盐不售;
并依官价例,则私价太高。
公私两途,矛盾不已,则官利失而私商困矣。
况不即住卖,而望商人入中藁者,未之有也;
既入中藁,而望课利不亏者,亦未之有也。
加以向者淮南通商,亦放边上,折中一岁之内,入数甚微,粮则不及万钟,草则郡无一束。
近者陕西盐法,亦令纳秸资边,一年之间,数亦无几,全无实验,但有虚名。
江、湖若放通商,淮南亦须彻禁。
三处既私盐杂扰,两浙必官盐流离,透漏侵淫,禁不可止。
许变易则江、湖为首,终紊乱则淮、浙相兼。
大失公储,莫救边备。
孙冕辞多摭实,心亦循公,事未周知,盖不当职。
但忧河北之未备,不虑江南之阙须。
倘异时江、湖钱力颇致丰羡,用其所画,颇亦有资,施之于今,伏恐未可。
乞令僧录司试问游西域取经僧经业奏咸平六年 北宋 · 陈恕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宋会要辑稿》道释二之五(第八册第七八九一页)
此辈多学问生疏,受业年浅,状貌庸恶。
且自汉入蕃,经由国土不少,见之必生鄙慢。
望令僧录司试问经业,堪令去者送府覆验。
请以门下封驳事隶银台司 北宋 · 陈恕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宋史》卷二六七《陈恕传》
封驳之任,实给事中之职,隶于左曹
虽别建官局,不可失其故号。
请以门下封驳事隶银台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