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监司帅臣当久任奏(绍兴二十七年七月)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七、《文献通考》卷三九、《宋史》卷一六○《选举志》、《续资治通鉴》卷一三一
人之才性,各有所长,稷、契、皋陶、垂、益、伯夷在唐、虞之际,各守一官,至终身不易。此数君子者,苟使之更来迭去,易地而居,未必能尽善,况其馀乎!今也监司、帅臣,鲜有终其任者,远者一年,近者数月,辄已迁徙;州县百姓送往迎来之不暇,其为劳费,不可殚举。以至内而朝廷百执事之官,亦无肯安其职业,为三数年计者,往往数日待迁,视所居之官,有如传舍。虽有勤恪之人,宣力公家,于人情稍通,纲条稍举,已舍而他去。后来者或未能尽识吏人之面,知职业之所主,则又迁矣。因循岁月,积弊既久,是以胥吏得以囊橐为奸,贿赂公行而莫之谁何,如此而望职业之举,难矣哉!夫爵禄名器,人所奔趋,必待积劳而后迁,以明持久而难得,则人各安分,不敢躁求。若开骤进之门,使有侥倖之望,则人人怀苟且之心,无首公之节,其自为谋则得矣,朝廷何赖焉!臣尝读国史,见太祖朝任魏丕掌作坊十年,刘温叟为台丞十有二年,太宗朝,刘蒙正掌内藏二十馀年,陈恕在三司亦十馀年。此祖宗用人之法也。望与执政大臣参酌,立为定论。其监司、帅守,有政术优异者,或增秩赐金,必待终秩而后迁擢。至于朝廷百执事之官,亦当少须岁月,俾久于其职,然后察其勤惰而升黜之。庶几人安其分,尽瘁于国,无有过望,而万事举矣。
论人主御下之道奏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宋史》卷三八三《陈俊卿传》
人主以兼听为美,必本至公;人臣以不欺为忠,必达大体。御下之道,恩威并施,抑骄将,作士气,则纪纲正而号令行矣。
劾知婺州章厦奏(绍兴三十年九月)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六
厦以佞邪,持媚灶之术,致身政地,饕窃过当。其在言路,转与大臣为支党,济其喜怒,以害善良。今典名藩,偃然以前执政自大,漫不省事,民无所诉。
论镇江府驻劄御前诸军都统制刘宝十罪奏(绍兴三十年十月)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六、《续资治通鉴》卷一三三
宝减削军食,暗请钱粮,多遣军士于湖广、江西回易。去岁镇江火,宝闭壁,下令出救者死,城中半为煨烬。宝市物为苞苴,皆刻剥置办,乃谓其下曰:「此官家教我置买」。近朝廷调兵戍黄鱼垛,终不肯从。子士元除横行,人往贺之,则曰:「用钱买来,何贺之有」?宝内藏不臣,尝公言曰:「前代帝王皆起于微贱」。此何等语!又养阎、李二道人,使夜观星象,至五更则具录以呈。镇江屡易守臣,皆以宝故,近又欲击赵公称,赖朱夏卿劝免。夺妇人姓刘者女,又笞辱之。今知人言籍籍,乃因入觐,载苞苴之物三十馀舟,欲因为结纳。宝以专悍愚愎,暴虐奸贪之资,而有此十罪。闻其在军也,偏裨屡谏而不从,军士含怒而莫诉。使有缓急之事,责其成功,不亦难乎!伏望因其来朝,斥之国门数千里之外,投诸荒裔,以禦魑魅。别择良将,往肃军旅。
职田折钱事奏(绍兴三十年十一月)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七
比年江西、湖广米㪷方数十钱,而职田米乃令折价至三四千,监司守倅利其丰于己而莫敢问。如永之祁阳,乃监司职田之所聚,为县令者惟于诸司职租不乏,则荐削可盈。不知斯民何辜,而取其膏血以自媒也!按令,职田折钱而增直者计赃。望今后只令纳本色,监司守倅毋得违戾。
劾汤思退奏(绍兴三十年十一月)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七、《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一二、《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卷六
臣伏见十月癸亥,日方过中天,无云而有雷声,人情骇异。臣窃谓变不虚生,当有任其咎者。及观本朝庆历八年,京师一日无云而震,仁宗皇帝谓张方平曰:「夏竦奸邪,天变如此」。亟命草诏罢之。今日之应,其陛下之大臣乎?宰相代天理物,共天位,治天职,食天禄,若得罪于天,必示警戒。雷比之号令,君道也;云从龙之物,臣道也。今以阳气潜伏之时,无云而雷,是臣怀奸而乖其志于君,君震怒而发隐慝于臣。天变昭然,与庆历之事若合符契。臣谨按宰臣汤思退挟巧诈之心,济倾邪之志,本由章句,荐历要途,专于徇私,素无人望,观其所为,多效秦桧。盖思退之致身,皆桧父子恩也。始以掌文衡,曲意取其子孙,缘此汲引,以致政府。桧死熺逐,值更化之初,四方贤才,号召未至,陛下姑且留之。不旋踵而汤鹏举为御史,二人素通谱系,鹏举首鼠顾忌,网漏吞舟;而思退且结约贵近,诡秘其迹。自是安若泰山,寖登辅相,而敢肆意矣。思退起于微官,即登秦氏之门,一时耆哲,略无识者,自居相位,唯务招延亲党,佐其羽翼,昵近小人,以为心腹。盗名器而行以私恩,假威权而倾摇同列。有大议论,则皇皇而无谋;每临事机,则迎合而自固。其负宿望者,阳交而阴沮之;其不附己者,中伤而决去之。曲庇豪强,驯致纪纲不振;多为回护,暗使风宪不立。土木云扰于乡郡,贿赂辐凑于私庭。每月俸金,则更会于他邦,而彊买良田;戚属门人,则密讽于太学,而屡玷优选。奸伪万状,外示人以不疑。巧设机阱,阴伺閒隙。臣恐太阿之柄,倒持窃弄,无所不至也。然其罪恶,未若桧之甚者,以台谏不由其门,未兴犴狱,连缙绅之祸耳。自张孝祥、王希亮、邵大受、方师尹、祝公达、沈介之去,自知寡助,每愤惋不平。刘宝之罢兵柄,以迫于众议,而思退先与之通书,若不得已。刘锜之召为管军,公议惟允,而思退密使人迎谒于前路,欲收其恩。身为首相,四海具瞻,而举动大率如此,正尧代之共工,鲁邦之少卯,有夏竦之奸邪,而无其才术。臣备位耳目之官,况睹天变,苟循默隐忍,是为旷职。伏望陛下赫然震怒,寘之典宪,上以合仁宗皇帝之威断,下以快天下之公言。
论吴曾不宜处铨曹奏(绍兴三十年十二月)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七
太常丞兼权吏部郎官吴曾素乏乡誉,昨以上书得官,因挟命术游时相之门,敢为大言,士流嗤鄙。今处铨曹,懵不晓事。
灾异上时事奏(绍兴三十一年正月)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八、《续资治通鉴》卷一三四
周之三月,今正月也。鲁隐公八日之间,再有大异,今一日而两异见,比《春秋》抑有甚焉,可不惧乎?今边防之策,圣谟深远,讲之熟矣,然而将未得人,兵未核实,器械未精,储蓄未备。臣愿陛下与二三大臣因灾而惧,谨其藩篱,常若寇至,不可一日而弛也。至于臣下,则有官居保傅,手握兵符,而广殖货财,专事交结,夺民利,坏军政,人不敢言,道途侧目,养之不已,其患将有不可胜言。此臣忧国惓惓纳忠之至意也。
劾韩仲通奏(绍兴三十一年正月)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八
敷文阁直学士、知建康府韩仲通起于法家,专务刻薄。顷岁周旋刑寺十馀年,阿附故相,以三尺济其喜怒,起大狱,杀无辜,不可胜数。故相之亡,偶以忧去,因得漏网。汤思退秉政,以其同出秦氏之门,特引援之。其在建康,以公库馈遗,旁午秦门,殆无虚日。丁祀,秦氏奴也,曩与仲通刎颈交,今延为上客,日与晏饮。
以灾异论边防奏(绍兴三十一年四月)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九
诏下之日,阴云开霁,至诚动天,应如影响。然当主忧之时,敢不毕其愚虑?今敌居汴京,已逼吾境,而武昌、襄阳、荆南,各相去数百里,宜择威望重臣以兼制之,使首尾相应。又宜密遣人,假以他职,往来军中,以问诸将。或令逐军各使腹心将官赴朝廷,令大臣与知兵者讲说地形及先后缓急之宜。又乡兵亦宜给以衣粮器甲,俾之乐从。虽朝廷方守和议,淮上未可屯兵,而历阳、仪徵、维扬城壁稍坚,当阴为之备,他日诸军可以投足。昔唐宪宗中兴,裴度曰:「此岂朝廷之力可制其命,特处置得宜,能服其心」。今苟处置得宜,彼知我有人焉,或可以寝其谋矣。
论张浚疏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宋史》卷三八三《陈俊卿传》
张浚忠荩,白首不渝,窃闻谗言其阴有异志。夫浚之得人心、伏士论,为其忠义有素。反是,则人将去之,谁复与为变乎?
论荆襄守备奏(绍兴三十一年十一月)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四、《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卷七
敌扰淮甸,几两月矣。前日瓜洲虽失利,不旋踵而有捷音,既而李宝舟师又大捷,此天祐圣德,敌宜灭也。但荆襄为吴、蜀之咽喉,敌自春以来,积粮草于唐、邓,修营寨于西京,盖欲窥伺,属吾有备,遂改图两淮,而其粮草为王师所焚。今敌骑尽过淮东,恐其知成闵之师顺流东下,必留二三万骑往来两淮,而出吾不意,复窥荆襄。愿诏大臣与上流诸将谋所以守之。又王师分戍长江巨海,备众而隙多,今惟患兵少,宜于闽、广厚赏以募舟师,此皆不可缓也。
淮东堡寨屯田等事奏(绍兴三十二年三月十六日)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一二四(第七册第六○四八页)
被旨措置淮东堡寨屯田等事。乞以措置淮东堡寨屯田所为名,仍乞下礼部关借印一面。如有措置,令与本路监司帅臣守臣及州县当职官商议。及合用壕寨知乡道人,欲乞就逐处差拨。如有谙知淮东堡寨屯田等事等人,乞于现任官内,许径行差委,干集事务。今来往回所至州县,乞免赴朝拜并出谒。如有未尽未便,续具申明。
条画屯田利害奏(绍兴三十二年五月)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一二四(第七册第六○四八页)
堡寨见别作措置,今条画屯田利害。耕熟佃户未归业者,限自四月十一日为始,满一周年,如无田主识认,许诸色人经官投状,指占承佃。印榜民间,使之通知,庶得来年趁时耕种。其荒田二三十年无人耕种,皆为弃地,今乞更与稍加优异。若诸色人不论土著流寓,指占旧荒田耕种,与免七年租税并诸般差役科配等事。见今归业之民,朝廷怜其凋残之后,少缺耕牛,已令江浙常平司支钱买牛,不若以江浙买牛价钱发赴淮南常平司,令州县出榜招人贩卖,沿路与免商税。仍令州县预先根刷下户缺牛之人,先次五家立为一堡,籍定姓名,候官买到牛,依名次支给。
请申严出军逃叛之法奏(绍兴三十二年五月)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九
军事尚严,故兵人逃叛,在法当诛。今乃一切宽纵,不加穷治,转相招纳,使人人临敌逗挠不进,又遁逃而无罪,其谁肯为国家出战者?愿戒饬诸将,毋得互相招纳,以堕军政而长乱阶。其所有保奸纳亡,重寘之罪,然后申严出军逃叛之法,断在必行,庶几此风稍革。
论和议奏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宋史》卷三八三《陈俊卿传》
和戎本非得已,若以得故疆为实利,得之未必能守,是亦虚文而已。今不若先正名,名正则国威彊,岁币可损。
论为国之要奏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宋史》卷三八三《陈俊卿传》
为国之要有三:用人、赏功、罚罪,所以行之者至公而已,愿留圣意。
请遣舟师捣山东奏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宋史》卷三八三《陈俊卿传》
吴璘孤军深入,敌悉众拒战,久不决,危道也。两淮事势已急,盍分遣舟师直捣山东,彼必还师自救,而璘得乘胜定关中。我及其未至,溃其腹心,此不世之功也。
请蠲免建康府所欠上供绢奏(绍兴三十二年十二月)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二○(第七册第五九九六页)
建康府岁额合起内藏库上供绢一十万五百一疋,内一半本色,一半折纳见钱。数内桩阁绢一万三千八百馀匹,无从催理,本府每岁取拨猪羊息钱四万贯凑额起发。所有今年分猪羊息钱,应付修造行宫及修添府城支用,委是无可取拨,又不敢科歛于民,乞赐蠲免。
两淮屯田事奏(隆兴二年正月) 南宋 · 陈俊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六、《宋史》卷一七六《食货志》上四
两淮兵火之后,前后议屯田,其说纷然,卒不能有立。盖欲募民屯,则非良守令出入阡陌,迟以数年,何以见效?事既悠悠,无肯任责者。若使军人营田,事或易集。前此兵将官多难之,近与镇江都统制刘宝熟论,欣然有欲为国家出力,率先诸将之意。其说似有理,欲只用不披带人分数十头项,择见今系官荒田,标旗立寨,多买牛犁,纵耕其中。田熟之日,官不收课,人有所得,自然乐从。数年之后,垦田必多,米谷必贱。所在有屯,则村落可无盗贼之忧;军食既足,则馈饷可无运漕之劳。此诚永久守两淮之上策,第须久任其人,责以成效。若取效目前,又或惮其小扰,则无时而成。此说或可行,乞下刘宝条具施行。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之一一(第五册第四八四一页)。又见同书食货六三之一三三(第七册第六○五三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