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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正甫
陈司马光等悖逆无道事奏元符元年二月 宋 · 钟正甫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九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四
伏闻朝廷以司马光、吕公著、苏轼、苏辙等悖逆罪状命官置局编录成书,以正邦刑,为世大戒。
臣窃恐朝廷尚有遗隐,未尽编录。
今据臣所知,悉具奏陈,以备采择。
臣尝与刘惟简商议执事,因臣语及元祐初,先帝陵土未乾,而善政已为司马光等变坏更张,造为谤讪,不复有臣子之义。
惟简遂为臣言等奸党相济,逆乱自肆,最不可忍者二事。
其一:元祐元年明堂,等心怀怨怼,建议不以先帝配宗祀,而欲祀仁宗皇帝,先帝几不得与祭。
赖礼官何洵直力争,以谓严父配天,古今之定礼,其事见于《孝经》,虽童稚皆能诵之。
且自古无宗祀祖考于明堂者,其议遂寝,而先帝始不废于宗祀。
此皆悖逆无道,非臣子之所宜言。
臣与惟简相对流涕欷歔,愤惋切齿,而恨其事不得遽闻于上听,以治等之罪也。
惟简既死,窃恐朝廷未及采问,而等罪恶有所隐脱,臣虽守郡在远,辄慕古人见无礼于其君者,如鹰鹯逐鸟雀之义,拳拳忠愤,不能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