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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枢南宋
忠悯文集前序 南宋 · 费枢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九七、《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二、《宋代蜀文辑存》卷四○
事与身孰重?
曰身重。
身与义孰重?
曰义重。
义者,身之用也。
夫人谁不爱其身也,有义在焉,则身有所不足爱也。
孟子曰:「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故君子权其重者,况以其任危疑之难,白刃鼎镬曾何足以动吾心乎!
予每念靖康之变,而得死义之臣曰吏部侍郎李某者,盖未尝不壮其弃生赴义之大节,而继以流涕太息也。
方海东之夷再薄京城,朝廷百官共难同事者非无其人也,公独以身当不测之虏,折齿烂唇,而骂贼之口殊不少屈,国人皆以忠臣无助为恨。
呜呼,公亦知所轻重哉!
当时或有助公一吐忠愤,则天下事亦不至此烈也。
子路死于卫,孔子为之覆醢。
公之一死宗庙社稷,天地鬼神实临之,君子亦有以处之矣。
生意凛然,足以激忠愤之气,而偷生避难者亦将羞死于地下,其何以免天下后世之公议乎!
予为秭归,始得公遗文而观之,盖有味其言也。
虽然,公名在太常,忠节义概,天下共知之,初不待文而传。
然刚烈敢为之气表见于文字间者,予窃有仰焉。
故序公之文,而出公节义之大,庶几可以纠偷近苟简之俗,九原莫作,予重有所叹云。
洺州人字清卿初名某靖康元年赐今名出使。
今上即位,优诏赠恤有加,谥曰「忠悯」。
世系爵里,国史具之。
廉吏传序宣和七年十月 南宋 · 费枢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九七、《宋代蜀文辑存》卷四二、《读书敏求记》卷二
开元天宝之际,诛杀赃吏多矣。
今年书曰某县令坐赃杀某处,明年书曰某郡太守坐赃决死某地,其他屏废终身,又不可胜数。
夫苟贱不廉,士夫有之,孔子不欲作言,止曰「簠簋不饰」而已。
今乃诛杀流窜之不恤,岂不以礼义廉耻扫地几尽,不如是不足以惩之耶?
迩者奸臣当路,群枉并进,官以贿受,冗滥多门,如有前日之诏旨矣。
愚闻之,汉制赃吏禁锢,子孙三世不得入仕。
今若严赃吏之法,愿以此为显。
宣和乙巳岁十月朔日,成都费枢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