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令御史台详察赴任官有不堪委任者并许弹劾奏(熙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 宋 · 王子韶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三二、《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五之八(第四册第三六○二页)
朝廷以职事官年七十已上及疾病疲癃者,付御史台体量可否。此宜悉委有司,岂可每烦朝廷?伏见内外职任,颇有事繁务剧之处,其不能胜任者,岂独老病?至于孱懦庸闇之人,是能旷官败事者也。今必待朝廷指挥,然后体量,则所察者少而所遗者众,恐未足以澄清籫笏也。臣窃见得替赴任官并有台参、台辞之制,自来祇于朝堂与丞、杂御史拜揖而已,徒袭旧仪,殊无义理。欲乞今后台参、辞并须诣御史台。本台每日令御史一人接见,详加询察。遇有老病昏懦之人,即白丞、杂,再同审核。若委实不堪釐务者,并许弹奏。
乞令赴任官出京须台参台辞奏(熙宁二年二月十二日) 宋 · 王子韶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三二、《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五之九(第四册第三六○三页)
自来冬、年、寒食节放见谢辞,正衙引对之时,亦不曾到台参、辞,其间颇有避见本台体量,多赴假故,冀幸免放。有自到阙至出京,并不曾到台参、辞。乞今后除朝庭非泛差遣及请假依旧外,其得替到阙及赴任出京,须候台参、台辞。况节假自来止三日,不入台,显不注滞。
乞遇假休量给阁宿官烛火奏(元丰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宋 · 王子韶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三二、《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五(第三册第二七五七页)
阁宿官遇假日不许设火,亦无灯烛,缘旧日遇假多寡豁宿。近来不许豁宿,冬月寒冷,宿直不便。乞依班房例,虽遇假休,量与给火。
乞下礼官详议庶长孙承重之法奏(元丰三年十二月) 宋 · 王子韶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三二、《宋会要辑稿》礼三六之九(第二册第一三一二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
寺丞刘次庄祖母亡,有嫡曾孙,次庄为嫡孙同母弟。本院定次庄祖母亡,无诸子及无嫡孙,次庄以嫡孙同母弟当承重。检近降《五服条》:「嫡孙为祖」。注谓:「承重者为曾祖、高祖,后亦如之。嫡子死无子,然后嫡孙承重,即嫡孙传袭封爵,虽有众子犹承重」。切详上条,止为嫡孙承重与不承重立法,即无庶孙承重之文。自来嫡孙即不问长幼承重。若嫡孙已死,见有亲弟年少,又有庶母弟年长,若论长,即庶长孙承重;若谓庶孙不当承重,即嫡孙同母弟虽少,当为祖父母齐斩三年。未尝明降指挥,乞下礼官详议立法。
乞改赐陈觉民本官出身奏(绍圣二年十月十九日) 宋 · 王子韶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三二
奉礼郎陈觉民于熙宁七年选中国子监上舍生登料,是时第五甲赐同学究出身。欲望用丁执古等免省试升甲恩例,改赐本官出身。
按:《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一二。第五册第四二五一页又见《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七一页,第三四○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