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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耕
尚书全解后序淳祐十年五月 宋 · 林耕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三四、《经义考》卷八○、《宋元学案补遗》卷五五、乾隆《清泉县志》卷三○、光绪《衡州府志》卷三○
耕自儿时侍先君旴江官舍,郡斋修刊礼乐书,先君实董其事,与益国周公、诚斋杨先生书问往来,订正讹舛甚悉。
暇日因与言曰:吾家先拙斋《书解》今传于世者,自《洛诰》以后皆讹。
盖是书初成,门人东莱吕祖谦伯恭取其全本以归,诸生传录,十无二三,书坊急于锓梓,不复参订,讹以传讹,非一日矣。
先君犹记乡曲故家,及尝从先拙斋游者,录得全文。
及归,方寻访未获,不幸此志莫偿。
耕早孤,稍知读书,则日夕在念虑间。
汩汩科举业,由乡选入太学,跋涉困苦,如是者三十馀年。
淳祐辛丑,侥倖末第,闲居需次,得理故书,日与抑斋观文陈公、虚斋今文昌赵公参考讲求,抠趋请益。
抑斋出示北山先生手迹,具言居官婺女日,从东莱先生学。
东莱言:吾少侍亲官于闽,从林少颖先生学。
且具知先拙斋授书之由。
抑斋方阅《六经疏义》,尤加意于林、吕之学,虚斋亦仿朱文公孔安国书著本旨,耕得互相诘难其间,凡诸家讲解,搜访无遗。
一日友人陈元凤仪叔携《书说拾遗》一集示余,蠹蚀其表,蝇头细书,云得之宇文故家。
盖宇文之先曾从拙斋学,亲传之稿也。
其集从《康诰》至《君陈》,此后又无之。
遂以锓本参较,《康诰》、《酒诰》、《梓材》、《召诰》皆同锓本,自《洛诰》至《君陈》与锓本异,其详倍之。
至是益信书坊之本误矣,当令儿辈作大字本誊出,以元集归之,然犹未有他本可以参订也。
又一朋友云,建安书坊余氏数年前新刊一本,谓之《三山林少颖先生尚书全解》,此集盖得其真。
刊成仅数月而书坊火,今板本不存矣。
余亦未之信,因遍索诸鬻书者。
乙巳仲春,一老丈鹑衣衔袖,踉蹡入门,喜甚,揖余而言曰:吾为君求得青毡矣。
开视,果新板以《尚书全解》标题,书坊果建安余氏,即倍其价以鬻之。
以所誊本参较,自《洛诰》至《君陈》及《顾命》以后至卷终皆真本,向者麻沙之本自《洛诰》以后果伪矣。
朋友转相借观,以为得所未见。
既而耕暂摄乡校学录,叶君真里之耆儒,尝从勉斋游,其先世亦从拙斋学,与东莱同时,又出家藏写本林李二先生《书解》及《诗说》相示,较之首尾并同,盖得此本而益有證验矣。
嗟夫!
此书先拙斋初著之时,每日诵正经,自首至尾一遍,虽有他务不辍,贯穿诸家,旁搜远绍,会而稡之,该括详尽,不应于《洛诰》以后详略如出二手。
今以诸本参较,真赝晓然,信而有證,可以传而无疑矣。
《书解》自麻沙初刻,继而婺女及蜀中皆有本,然承袭舛讹、竟莫能辨。
柯山夏氏解多引林氏说,自《洛诰》以后则略之,仅有一二语,亦从旧本,往往传讹。
东莱解只于《禹贡》引林三山数段,他未之详。
东莱非隐其师之说,盖拙斋已解者,东莱不复解而唯条畅其义。
嗟夫!
《书》自安国而后,不知其几家,我先拙斋裒集该括,自壮及耄,用心如此之勤,用力如此之深,始克成书,而传袭谬误,后学无从考證。
我先君家庭授受,中更散亡,极意搜访,竟无从得。
耕恪遵先志,又三十馀年,旁询博问,且疑且信。
及得宇文私录,又得余氏新刊《全解》,又得叶学录家藏写本,稽验新故,订正真赝,参合旧闻,而后释然以无疑,确然而始定。
然则著书传后,岂易云乎哉!
耕既喜先拙斋之书获全,又喜先君县丞之志始遂,顾小子何力之有,抑天不欲废坠斯文,故久郁而获伸与!
不然,何壁藏、汲冢之复出也?
淳祐丁未之岁,石鼓冷厅,事力甚微,学廪粗给,当路诸公不赐鄙夷,捐金拨田,悉有所助。
三年之间,补葺经创,石鼓两学,轮奂鼎新,书版旧帙,缺者复全。
于是慨然而思曰:我先君未偿之志,孰有切于此者,吾先世未全之书,岂容缓于此者,实为子孙之责也。
乃会书院新租岁入之积,因郡庠宪台拨镪之羡,撙学厅清俸公给之馀,计日命工,以此全书亟锓诸梓。
字稍加大,匠必用良,版以千计,字以五十万计,釐为四十卷。
始于己酉之孟冬,迨明年夏五月而毕。
是书之传也,亦难矣哉,亦岂苟然哉!
旧本多讹,耕偕次儿骏伯重加点校,凡是正七千馀字,今为善本,庶有补于后学。
淳祐庚戌夏五,嗣孝孙迪功郎衡州州学教授石鼓书院山长耕谨书。
按:《尚书全解》卷首,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