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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裕
栖岩寺四至记 宋 · 李裕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山右石刻丛编》卷一一
栖岩寺魏永熙之季,大隋太祖武元皇帝之所敕建,仁寿元年舍利塔,命寺主僧明达禅师定其疆界四至,周围约二十馀里。
南至阿奴谷底,分水为界;
西至谷口过路,北至新罗岭,东至鹞子岭东凹底。
乾化五年西平王寺主僧藏启重止认疆界,差牵拢官十将张重进十人巡林一月
清泰潜龙之日,亦差牵拢官十将李重遇七人巡林一月
至乾祐元年周高祖寺主僧洪泰出榜:今后应有房廊屋宇及近寺园林,军人百姓辄不得斫伐一根一条,并坼拽屋宇,便仰本寺收捉,申送本府,当行严断。
至显德五年张太师令主僧希远,并差亲事官节级王延嗣五人,竖立标竿,出榜二道,巡林一月
郭令公出榜,亦差都头李进七人巡林一月,兼贴河东县勒近寺耆长所由巡检,不得采斫林木。
至太平兴国三年,蒙知府李补阙出榜,亦差马军节级罗崇嗣,与县司弓手耆长等九人巡林半月。
至太平兴国五年,蒙知府王学士与主僧希海出榜,贴差耆长巡林。
至道元年七月内,蒙柴给事出榜,亦贴河东县近寺耆长所由常切巡检
至咸平二年六月内,蒙杜太傅与主僧元夔出榜,亦贴河东县耆长三人巡检
应有入山采斫柴薪军人百姓等,并须勒于元系属寺园林界畔外远处采斫,不得辄令侵著近寺园林斫树木。
如有故违,便仰本寺收捉,申送上府,痛行决责,的无容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