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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擢北宋 ? — 1153
宋齐愈谏议大夫除命劄子建炎元年五月六月 北宋 · 李擢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四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一一
昨三月初,王时雍等在皇城司聚议乞立张邦昌,拜大金诏毕,书议状时,虽时雍亦恐惧,不敢填邦昌姓名,而齐愈奋然大书「张邦昌」三字,仍自持其状以示人。
四座无不惊骇。
齐愈自言从二月在告不出,欺诞若此。
今除谏议大夫,当是陛下未知其人邪佞,而朝廷未有人论列,更乞圣裁。
言三监铸钱事奏 北宋 · 李擢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四一、《群书会元截江网》卷一一
国初得唐乾元中所置饶州永平监铸钱旧基,因之岁铸钱四十六万馀缗。
至道咸平间,又置池州永丰江州广宁建州丰国三监,计所铸又总八十六万缗。
计一岁上供京师者三百十馀万缗。
艰难以来,侵成废坏。
绍兴元年遂以广宁永丰并归虔、饶提点两司,使之分认岁额之数。
二年又罢丰国
今虔司与福建运司各立岁额,臣尝取虔、饶两司岁供之数考之,两司所报元年岁额,鼓铸至少。
方国家多事之时,用度不赀,鼓铸之利曾不及往时十之二三,而差官置吏尚仍前日,徒费廪禄,甚可惜也。
乞招诱流民耕种平江逃田奏绍兴三年四月 北宋 · 李擢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四一、《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一九九(第七册第六○八六页)
今东北之民流徙者众,东南弃田畴者多。
平江有湖浸相连,塍岸久废,近或十年,远或二十年,未尝有人疏导者。
有地力素薄,废为草莱,涨潦之馀,常若沮洳,未尝有人耕垦者,悉号逃田。
通判县令同往相视,召问父老,为水所居可以疏导若干,卑薄之地可以耕垦若干,各开具某处及顷亩多寡,揭榜以招诱东北流徙之民,入状请射。
县给种本,与免三岁之租,仍别立租额以宽之。
仍委监司覆按,除其旧额。
平江逃田租税奏绍兴三年四月 北宋 · 李擢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四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四、《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九之五一(第七册第六三五五页)、《文献通考》卷五
昨知平江府,所闻民间利病五事:东南有逃田,皆湖浸相连,塍岸久废,无人耕垦者。
且以平江言之,岁失租米四万三千馀斛。
愿委官相视可以疏导耕垦者,招诱东北流徙之民,给本施工,与免三岁之租,其决不可施工者,监司复案除其旧额。
平江陷敌之民,所弃田之万六千馀亩,多有旧佃户主之,诸县悉已立定租课。
除常赋外,馀以三分为率,一给佃户,一以上供,一拘籍在官。
俟其归业,并田给还,二年不归,即依户绝法。
今三年矣,陷敌之民,岂不愿归,顾力未能脱耳,望且更展二三年以俟之。
平江水乡,不可植桑柘,故祖宗旧法无和预买绢帛,旧本府租米岁三十四万馀斛,既取其所有,不责其所无。
往因毛友陈请分临安之数,抑令岁输数万匹,逮今累年,未尝敢敛于民。
户部裁定其数,乃欲始自今岁使之输纳,实可矜悯,惟睿断尽罢之。
平江去岁租米十六万五千八百馀石,悉充上供,不许辄用。
然兵食吏禄月费七千馀石,所不可阙,望借拨漕司移用钱三二万缗,造酒取赢,充收籴军粮钱本。
圭田多瘠薄,有司拘以旧籍,民已告病,愿除其不可力耕之田,损其已定过多之额。
乞覈实见今职田数奏绍兴三年四月 北宋 · 李擢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四一、《宋会要辑稿》职官五八之二三(第四册第三七一三页)
圭田之法,皆以逃亡五年以上及绝户荒田为之,故其膏沃者少,岁收无几。
而有司拘以旧籍已定之数,胁以当官必行之威,民已告病,吏莫之恤。
愿诏有司将见今职田数委通判县令覈实,除其不可力耕之田,捐其已定过多之额,使之适平而后已。
或以蠲除之后,非所以养廉,则乞将空闲之田及往为大安抚司及他司增置官属所占者,拨以足数,仍先自簿尉始。
看详博学宏词科试事奏绍兴三年七月 北宋 · 李擢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四一、《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二六五页
乞取绍圣宏词与大观词学兼茂两科,别立一科等事看详。
绍圣以宏词为名,大观后以词学兼茂为名,今欲以博学宏词科为名,以制诰、诏书、表、露布、檄、箴、铭、记、赞、颂、序一十二件为题,古今杂出六题,分为三场,每场一古一今。
愿试人先投所业三卷,朝廷降付学士院考其能者召试。
宣和六年指挥,以三年一次附省院试,试不用从臣荐举。
应命官不以有无出身,除归明、流外、进纳人及犯赃罪人外,并许应诏
命官非见任外官,许经赴礼部自陈。
若见在任,经所属投所业应格,召试,然后杂任。
每次所取不得过五人。
若人材有馀,临时取旨,具合格等第字号同真卷缴纳中书省看详。
内制诏书依例宰执进呈推恩,则例比旧制更加优异。
以三等取人,试入上等,有出身人转一官,选人与改官,无出身人赐进士及第,并免召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