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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皇后北宋 1067 — 1101
皇太后乞昭雪表元符三年五月 北宋 · 昭怀刘皇后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二三、《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九
臣妾窃以臣僚数有章疏,妄言妾生故越王事非有实。
流言中外,谤莫能止,在妾之分,寝处难安。
重念朽质不能殒灭,至使上累哲宗皇帝
况降制之日,亲承两宫玉音,一旦几成虚诞之文,若宫掖尚行欺罔之议,则何以取信天下?
窃以其时大臣及掌事之人即今尽存,伏望圣慈降下臣僚章疏,付与有司,明行鞫问。
倘有实状,岂不知过;
若系虚妄,亦乞严行惩戒,以绝反覆兴谤之端。
如默而不言,虑玷哲宗皇帝,载于方册,曷可传之万世?
妾伏睹绍圣之间元祐皇后亲被睿旨,放逐一尼。
后来通说事端,差官制勘,有雷公式图画之迹。
御史录验,备载案牍,迁徙道宫,众所共知,岂缘他人?
方今新进之人,不究其理,谓妾遭遇哲宗皇帝,欲快人情,务摅前忿,岂存内外重轻之理,只报先朝未申之怨。
众口铄金,可不惧哉?
欲乞特降睿旨,检取元祐皇后制院一宗公案及推勘官吏,付有司再行讯治,以示中外。
如妾稍有干涉用情,不敢拱手而居后位之列。
若不沥诚详具奏闻,安能辨雪?
伏望皇太后陛下悯怜哲宗至孝至仁,照鉴妾之负冤无告,出自宸断,特赐矜察。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五原注。
为责邹浩上皇帝谢表 北宋 · 昭怀刘皇后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二三
伏睹诏书布告中外,责邹浩诬罔故邓王非妾生等事,以正朝廷之风化,以叶泰陵之圣德。
衔冤上诉,俟明命于三年;
颁诏亟行,示信恩于四海。
下以称在廷之公议,上以慰哲庙之神灵。
仰荷睿明,惟知感泣。
伏念妾本京辇良家之子,玷先朝侍御之联。
雨露既及于凡材,草木焉知其帝力。
邓王载诞之后,适长秋虚位之时,被两宫之玉音,及群臣之佥议,旋加册命,进长后宫。
非天克相以谁为,在妾何缘而自致?
奸邪横逆,指爱子作他人;
中外动摇,视诏词为诞语。
于妾身而敢恨,顾先帝以何如?
亦当自反以人言,信出不根之私语。
且以元祐皇后因逐一尼,遂倡事端。
逮从制勘,禁书图画之备露,御史录案之甚明。
自取彝刑,俄闻废命。
卷牍固存于朝论,推原岂本于妾身。
方群小之肆诬,实众尤之难辨。
逮陛下承祧之始,当钦圣垂帘之间,泣血书辞,呼天雪愤,庶几中外,备见始终。
岂期元祐之朋邪,竞蓄前朝之怨憾,喜闻人过,肯验是非,增饰烦言,更加伤害。
方且拟议以深斥,尚何封章之可行?
妾所痛者,虑伤先帝之明恩;
妾所重者,恐乱后世之信史。
惟大事之若是,曷小己之足论。
终期群枉之冰销,果赖至仁之洞察。
奋英谋而独断,绍列圣以御图。
邪正剖分,黑白明著。
奸言伪说,难逃圣览之明;
巧诋深冤,灼见沽名之贼
曲布丹悃,昭示四方。
此盖伏遇皇帝陛下尧舜相承,文武善继,上追兄弟友爱之义,下怜母子孤露之情,辨百年疑似之非,正万世彰明之典。
妾殒身何报,没齿知荣。
生当竭节以答圣恩,死亦无憾而见哲庙。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五原注。又见《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