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楼吹笛 宋 · 吴曾
出处:黄鹤楼志·艺文·传闻·仙踪传说
世所传吕先生诗:“黄鹤楼边吹笛时,白蘋红蓼对江湄。衷情欲诉谁能会,惟有清风明月知”。此吕先生非洞宾,乃名元圭者也。其诗元题于石照亭窗上,仍记岁月云“乙丑七月二十六日”,当元丰间。喻陟为湖北提刑,题诗其后云:“黄鹤楼边横笛吹,石亭窗上更题诗。人世不识还归去,江水云山空渺弥”。或曰:元圭,乃先生之别字也。
按:《能改斋漫录》
昭慈圣献皇后攒宫禁地移坟事奏(绍兴二十九年十二月) 宋 · 吴曾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六三、《宋会要辑稿》礼三七之七二(第二册第一三五五页)
太史局杨彦名状:检照昭慈圣献皇后攒宫指挥,禁地内有坟四所,令依旧。并永祐陵攒,亦依昭慈圣献皇后已得旨施行,小坟六所不曾改迁。今按视西北及东,系是国音一百一穴,依经合行挑去。其馀七百四十六穴相去稍远,岗垄遮映,欲依前项指挥与免挑移。臣等今检照故实,诸陵界内旧坟不许开,今欲依宫陵故实不许开之文。其西北一百一穴,臣等即非阴阳伎术之流,礼经不载,难以定夺。
唐范氏柱国诰跋(隆兴元年二月) 宋 · 吴曾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六三、《式古堂书画汇考》卷七、《铁网珊瑚》卷三、《吴越所见书画录》卷一
范氏以唐载初元年,由春官尚书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未几以直道与魏元同相继以忠死,谓宜有后。至咸通初,裔孙始以丞丽水知名于史。此则未丞丽水时告也,然名位不称。至本朝而后,文正、忠宣始相望而出,为时元臣。《传》曰「公侯之子孙必复其始」,信矣哉。给事中沨者,王沨也;检校司徒、兼侍中出使者,幽州节度张允伸也,岂侍郎曾公偶忘之欤?隆兴元年二月六日,崇仁吴曾谨书。
崇仁县放生池记(绍兴三十二年十月) 宋 · 吴曾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六三、同治《崇仁县志》卷九
崇仁在临川郡西,县治据溪上。嘉祐七年,苏忠勇公缄谪令此邑,取溪之深广处,北自陂山,南距浮梁,以为放生池,所以广上好生之德也。日月浸久,后不承前,岁必竭泽,识者闵之。绍兴三十二年,中书舍人历阳张公来守郡,下车未几,政平民和,百废具举。乃眷苏公遗迹,有爱莫助之之叹,移檄属吏,大明罪赏,绝网罟,活鳞介,以发明前人之意。权县主簿秦绛请载之石,以侈其事,曾未有以辞也。昔唐肃宗践履有愧于舜多矣,建池放生八十一所,湖州刺史颜公真卿大书深刻于苕霅之上,以为百王之冠,何哉?盖将顺其美,正救其恶,是或一道也。然将顺近谀,正救近直,是以世徒知正救之为忠而不知将顺之为忠,亦惑矣。景公反雏而晏子贺之,以长幼乃帝王之道;宣王易牛而孟子与之,以是心可以为王。若真卿者,非邪?曾生长是邦,阅州牧多矣,不以簿书聚歛为急则以刑狱立威为能,党吏嫉民,草菅不若,尚能广上德以及此乎?《传》曰始之非难而述之难,苏公未几而池已废,非张公政有馀力,其能尔哉?故为之识,使是邦之人百世之下有所考,以无忘张公之意云。张公名孝祥,字安国。其年十月八日,里人吴曾记。
按:光绪《抚州府志》卷一一,光绪刻本。
湘水记 宋 · 吴曾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六三
《采蘋》曰:「于以湘之,维锜及釜」。说者曰:「湘,烹也」。韩退之《盘谷歌》曰:「盘之泉,可濯可湘」。盖水之清洁,可涤可烹者也。按郦道元《水经》,湘水出○陵始安县海阳山。
按:《粤西文载》卷一九。又见《古今图书集成》山川典卷三○四,康熙《桂林府志》山川志,嘉庆《广西通志》卷一○九,道光《兴安县志》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