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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瑰北宋
乞复明法之科奏建炎二年正月 北宋 · 吴瑰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七○、《宋会要辑稿》选举一四之四(第五册第四四八四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二五七、八二八页
神宗熙、丰间,将旧科明法念诵无用之科改为新科明法
今来此学浸废,法官阙人。
乞复立明法之科,诸进士曾得解贡人就试,多取人数,增立恩赏,诱进后人,以备采择。
乞除命官传习诗赋之禁奏建炎二年十月 北宋 · 吴瑰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七○、《宋会要辑稿》选举四之二二(第五册第四三○一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
国家科举,兼用诗赋,而政和命官不得诗赋私相传习之禁尚未删去,望令刑部删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