殄寇告二郊议 南朝宋 · 徐宏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
礼无不报,始既遍告,今贼已禽,不应不同(《宋书·礼志》三,孝建元年六月,太学博士徐宏、陆澄、孙勃议。)。
东平冲王祔主议 南朝宋 · 徐宏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
王既无后,追赠无臣,殇服既竟,灵便合毁。《记》曰:「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又曰:「士大夫不得祔于诸祔,祔于祖之为士大夫者」。案诸祔不得祔于天子,冲王则宜祔诸祖之庙为王者,应祔长沙景王庙(《宋书·礼志》四,孝建元年七月,太学博士徐宏议,又见《通典》五十二。)。
殷祭议 南朝宋 · 徐宏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
三年之丧,虽从权制,再周祥变,犹服缟素,未为纯吉,无容以祭。谓来年四月,未宜便殷,十月则允(《宋书·礼志》三,孝建元年十二月,太学博士徐宏议,又见《通典》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