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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疏言椒房用度 西汉 · 孝成许皇后
 出处:全汉文 卷十一
妾誇布粝食,加以幼稚愚惑,不明义理,幸得免离茅屋之下,备后宫扫除,蒙过误之宠,居非命所当托,洿秽不修,旷职尸官,数逆至法,逾越制度,当伏放流之诛,不足以塞责。
乃壬寅日大长秋受诏:「椒房仪法,舆驾,所发诸官署,及所造作,遗赐外,家群臣妾,皆如竟宁以前故事」。
妾伏自念,入椒房以来,遗赐外家,未尝逾故事,每辄决上,可覆问也今诚时世异制,长短相补,不出汉制而已,纤微之间,未必可同。
若竟宁前与黄龙前,岂相放哉?
家吏不晓,今壹受诏如此,且使妾摇手不得。
今言无得发取诸官,殆谓未央宫不属妾,不宜独取也。
言妾家府亦不当得,妾窃惑焉。
幸得赐汤沐邑以自奉养,亦小发取其中,何害于谊而不可哉?
又诏书言,所造,皆如竟宁前,吏诚不能揆其意,即且令妾被所为不得不如前。
设妾欲作某屏风张于某所,曰故事无有,或不能得,则必绳妾以诏书矣。
此二事诚不可行,唯陛下省察。
宦吏忮很,必欲自胜。
幸妾尚贵时,犹以不急事操人,况今日日益侵,又获此诏,其操约人,岂有所诉?
陛下见妾在椒房,终不肯给妾纤微内邪?
若不私府小取,将安所仰乎?
旧故,中宫乃私夺左右之贱缯,及发乘舆缯,言为待诏补,已而贸易其中。
左右多窃怨者,甚耻为之。
又故事以特牛祠大父母,戴侯、敬侯皆得蒙恩以太牢祠,今当率如故事,唯陛下哀之!
今吏甫受诏读记,直豫言使后知之,非可复若私府有所取也。
其萌牙所以约制妾者,恐失人理。
今但损车驾,及毋若未央宫有所发,遗赐衣如故事,则可矣。
其馀诚太迫急,奈何?
妾薄命,端遇竟宁前。
竟宁前于今世而比之,岂可邪?
故时酒肉有所赐外家,辄上表乃决。
又故杜陵梁美人岁时遗酒一石,肉百斤耳。
妾甚少之,遗田八子诚不可若是。
事率众多,不可胜以文陈。
俟自见,索言之,唯陛下深察焉(《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许皇后常宠于上,后宫希得进见,上无继嗣。于是省减椒房掖廷用度,皇后乃上疏。)
上表诛黄回升明二年四月 南齐 · 萧道成
 出处:全齐文卷二
黄回出自厮伍,本无信行,仰值泰始,谬被驱驰,阶藉风云,累明显位。
沈攸之作逆,事切戎机,臣暗于知人,冀其搏噬,遣统前锋,竟不接刃。
军至郢城,乘威迫胁,陵掠所加,必先尊贵。
武陵王马器咸被虏夺,城内文武,剥剔靡遗。
及至还都,纵恣弥甚,先朝,犹有二舆,弓剑遗思,尚在车府遂启求,以拟私用,僭侮无厌,罔顾天极。
又广纳逋亡,多受劫盗,亲信此等,并为爪牙。
观其凶狡,忧在不测。
恶积罪著,非可含忍,应加剿除,以明国宪。
寻其衅状,实宜极法,但尝经将帅,微有尘露,罪疑从轻,事炳前策,请在降减,特原馀嗣。
臣过隆寄,言必罄诚,谨陈管穴,式遵宏典,伏愿圣明,特垂允鉴。
臣思不出位,诚昧甄才,追言既往,伏增惭恧(《宋书·黄回传》。沈攸之反,新亭将帅谋应袁粲,攻齐王朝堂,事既不果,齐王抚之如旧。至是,以终为祸乱,乃上表诛之。)
饬治诏 南朝宋 · 刘骏
 出处:全宋文卷五
百姓劳弊,徭赋尚繁,言念未乂,宜崇约损。
凡用非军国,宜悉停功。
可省细作并尚方雕文靡巧,金银涂饰,事不关实,严为之禁。
膳,减除游侈。
水陆捕采,各顺时日月。
官私交市,务令优衷。
其江海田池公家规固者,详所开弛。
贵戚竞利,悉皆禁绝(《宋书·孝武纪》。)
恩倖传论 南梁 · 沈约
 出处:全梁文卷二十九、文选卷五十
夫君子小人,类物之通称
蹈道则为君子,违之则为小人。
屠钓,卑事也;
板筑,贱役也。
太公起为周师,傅说去为殷相。
非论公侯之世,鼎食之资,明󰈼幽仄,唯才是与。
逮于二汉,兹道未革,胡广累世农夫,伯始致位公相
黄宪牛医之子,叔度名动京师
士子居朝,咸有职业,虽七叶珥貂,见崇西汉,而侍中身奉奏事,又分掌东方朔黄门侍郎执戟殿下。
郡县掾吏,并出豪家,负戈宿卫,皆由势族,非若晚代分为二涂者也。
汉末丧乱,武始基,军中仓卒,权立九品,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
因此相沿,遂为成法。
自魏至晋,莫之能改,州都郡正,以才品人,而举世人才,升降盖寡。
徒以凭籍世资,用相陵驾,都正俗士,斟酌时宜,品目少多,随事俯仰,刘毅所云下品无高门,上品无贱族者也。
岁月迁讹,斯风渐笃,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以还,遂成卑庶
周汉之道,以智役愚,台隶参差,用成等级。
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庶之科,较然有辨。
夫人君南面,九重奥绝,陪奉朝夕,义隔卿士,阶闼之任,宜有司存。
既而恩以狎生,信由恩固,无可惮之姿,有易亲之色。
孝建泰始,主威独运,空置百司,权不外假,而刑政纠杂,理难遍通,耳目所寄,事归近习
赏罚之要,是谓国权,出纳王命,由其掌握,于是方涂结轨,辐凑同奔。
人主谓其身卑位薄,以为权不得重。
曾不知鼠凭社贵,狐藉虎威,外无逼主之嫌,内有专用之功,势倾天下,未之或悟,挟朋树党,政以贿成,鈇钺疮痏,搆于床笫之曲,冕乘轩,出于言笑之下,南金北毳,来悉方艚,素缣丹魄,至皆兼两,西京许史,盖不足云,晋朝王石,未或能比。
太宗晚运,虑经盛衰,权倖之徒,慑惮宗戚,欲使幼主孤立,永窃国权,搆造同异,兴树祸隙,帝弟宗王,相继屠剿。
民忘宋德,虽非一涂,宝祚夙倾,实由于此。
呜呼!
汉书有恩泽侯表,又有佞幸传。
今采其名,列以为恩幸篇云。
又奏 南齐 · 王晏
 出处:全齐文卷十三
伏寻文惠太子期内不奏乐,诸王虽本期,而储皇正体宗庙,者一同,释,奏乐姻娶,便应并通。
窃谓二事俱是嘉礼,轻重有异。
娶妇思嗣,事非全吉,三日不乐,礼有明文。
宋代期丧降在大功者,婚礼废乐,以伸私戚,以从前典(《南齐书·礼志》下、《通典》八十二。)
大行侠重议 陈朝 · 沈文阿
 出处:全陈文卷十二
检晋宋山陵仪,灵舆梓宫降殿,各侍中奏。
又成仪,称灵舆梓宫容侠官及香橙。
又检灵舆梓宫进止仪,称直灵侠,在吉卤簿中。
又云,梓宫侠,在凶卤簿中。
是则在殿吉凶两侠(《陈书·刘师知传》)
高祖崩,六日成,朝臣共议大行皇帝灵座侠人所衣服吉凶之制,博士沈文阿议宜吉服,刘师知议须(斩,蔡景历江德藻谢岐等并同师知议,文阿重议。)
奏定文惠太子 南北朝 · 阙名
 出处:全齐文卷二十六
期,朝臣齐衰三月南郡国臣齐衰期,临汝曲江国臣并不,六宫不从(《南史》四十四。)
启请徐陵改断大行侠 南北朝 · 阙名
 出处:全陈文卷十八
案群议斟酌旧仪,梁昭明太子丧成仪注,明文见存,足为准的。
日。
侍官理不容犹从吉礼,其葬礼分吉,自是山陵之时,非关成之日,愚谓刘舍人议于事为允(《陈书·刘师知传》,高祖崩,六日成,朝臣共议大行皇帝灵座侠人所服衣服吉凶之制,博士沈文阿议宜吉服,刘师知议宜服缞绖,徐陵博士请,时八座以下并请。)
奏定法驾卤簿 南北朝 · 有司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九
《汉仪注》「大驾卤簿,公卿奉引大将军参乘,太仆卿
法驾,侍中参乘,奉车郎」。
晋氏江左,大驾未立,故郊祀用法驾,宗庙以小驾。
至于仪,二驾不异。
拜陵,单衣帻,百官陪从,朱衣而已,亦谓之小驾,名实乖舛。
考寻前记,大驾上陵,北郊。
周礼宗庙于昊天有降,宜以大驾郊祀,法驾祠庙,小驾上陵,如为从序。
今改祠庙为法驾卤簿,其军幢多少,临时配之。
至尊乘玉路,以金路象路革路木路小辇轮轺衣书等车为副。
其馀并如常仪(《宋书·礼志》五,大明六年八月,有司奏。)
决断大行侠 陈朝 · 徐陵
 出处:全陈文卷七
梓宫祔山陵,灵筵祔宗庙,有此分判,便验吉凶。
案山陵卤簿吉部位中,公卿以下导引者,爰及武贲鼓吹,执盖奉车,并是吉,岂容侠独为缞绖邪?
断可知矣。
若言公卿胥吏并缞苴,此与梓宫部伍,有何差别?
若言人物并吉,司事者凶,岂容社绖而奉华盖,缞衣而升玉辂邪?
博士(《陈书·刘师知传》,高祖崩,六日成,朝臣共议大行皇帝灵座侠人所服衣服吉凶之制,博士沈文阿议宜吉服,刘师知蔡景历江德藻谢岐等议宜服缞绖,时以二议不同,乃启取左丞徐陵决断,陵云。)
重答八座以下请断侠 陈朝 · 徐陵
 出处:全陈文卷七
老病属纩,不能多说。
古人争议,多成怨府,传玄见尤于晋代王商取陷于汉朝,谨自参缄,敬同高命。
若万一不死,犹得展言,庶与朝贤,更申扬确(《陈书·刘师知传》,徐陵决断大行侠同博土议,时八座以下并请从师知议,重答。)
大行侠又议 陈朝 · 江德藻
 出处:全陈文卷十二
愚谓祖葬之辰,始终永毕,达官有追赠,须表恩荣,有吉卤簿,恐由此义。
私家放学攴,因以成俗,上本变吉为凶,理不应犹袭纨绮。
刘舍人引王卫军丧仪、及检梁昭明故事,此明据已审。
博士左丞乃各尽事衷,既未取证,须更询详,宜咨八座、詹事太常中丞、及中庶诸通袁枢张种周弘正、弘让、沈炯孔奂(《陈书·刘师知传》)
大行侠 陈朝 · 蔡景历
 出处:全陈文卷十五
虽不悉准,案山陵有凶吉羽仪,成唯凶无吉,文武侠,不容独鸣玉珥貂,情礼二三,理宜缞斩(《陈书·刘师知》传,高祖崩,六日成,朝臣共议大行皇帝灵座侠人所服衣服吉凶之制,博士沈文阿议宜服吉服,刘师知议须服缞绖,中书舍人蔡景历亦云。)
大行侠 陈朝 · 谢岐
 出处:全陈文卷十五
灵筵祔宗庙,梓宫祔山陵,实如左丞议。
但山陵卤簿,备有吉凶,从灵舆者,仪无变,从梓宫者,皆苴缞,爰至士礼,悉同此制,此自是山陵之仪,非关成
今谓梓宫灵扆,共在西阶,称为成,亦无卤簿,直是爰自胥吏,上至王公,四海之内,必备缞绖。
梁昭明太子薨,略是成例,岂容凡百士庶,悉皆重?
侍中至于武卫,最是近官,反鸣玉纡青,与平吉不异。
左丞既推以山陵事,愚意或谓与成有殊,若尔日侠,文武不异,维侍灵之人,主书宣传斋干,应敕悉应不改(《陈书·刘师知传)
大行侠 陈朝 · 刘师知
 出处:全陈文卷十五
既称成,本备丧礼,灵筵物,皆悉缟素。
今虽无大行侠官事,案梁昭明太子薨,成,侠侍之官,悉著缞斩,唯著铠不异,此即可拟。
愚谓六日成,侠灵座须缞绖(《陈书·刘师知传》,高祖崩,六日成,朝臣共议大行皇帝灵座侠人所服衣服吉凶之制,博士沈文阿议宜服吉服,师知议。)
初唐 · 长孙无忌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三十六
(旧唐志通典会要有武德初撰四字)令。乘舆祀天地。
大裘。冕无旒。
无忌志宁敬宗等勘前件令。是武德初撰。
虽凭周礼。理极未安。
谨按郊特牲云。周之始郊。
日南至。被衮以象天。
戴冕藻十有二旒。则天数也。
而此二礼俱说周郊。衮与大裘。
事乃有异。按月令。
孟冬。天子始裘。
明以寒。理非当暑。
若启蛰祈谷。冬至报天。
行事裘。义归通允。
至于季夏迎气。龙见而雩。
炎炽方隆。如何可
谨寻历代。唯衮章。
郊特牲义旨相协。按周迁舆志云。
汉明帝永平二年诏采周官礼记。始制祀天地
天子备十二章。宋书志云。
魏晋郊天。亦皆衮。
王智深宋纪曰。明帝诏云。
朕以大冕纯玉藻。元衣黄裳。
郊祀天地。后魏周齐。
迄于隋氏。勘其礼令
悉同斯则。百王通典。
炎凉无妨。复与礼经。
事无乖殊。今请宪章故实。
郊祭天地。皆衮冕。
其大裘请停。仍改礼令
又准新礼。皇帝祭社稷。
絺冕四旒三章。祭日月。
元冕三旒。衣无章。
谨按令文。是四品五品之
此即三公亚献。皆衮衣。
孤卿助祭。毳及鷩。
斯乃乘舆章数同于大夫。君少臣多。
殊为不可。据周礼云。
祀昊天上帝。则大裘而冕。
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衮冕。
享先公则鷩冕。祀四望山川则毳冕。
祭社稷五祀则絺冕。诸小祠则元冕。
又云。公侯伯子男孤卿大夫之
衮冕巳下。皆如王之
所以三礼义宗。遂有二释。
一云。公卿大夫助祭之日。
所著之。降王一等。
又云。悉与王同
求其折衷。俱未通允。
但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天子以十有二为节。义在法天。
岂有四旒三章。翻为
若诸臣助祭。冕与王同
便是贵贱无分。君臣不别。
如其降王一等。则又王著元冕之时。
群臣并爵弁。既屈天子。
又贬公卿。周礼此文。
久不施用。亦犹祭祀之立尸侑。
君亲之拜臣子。覆巢设硩蔟之官。
去蛙置蝈氏之职。虽曰古礼。
事不可行。是故汉魏巳来。
下迄隋代。相承旧事。
衮冕。今新礼亲祭日月。
五品之衣。临事施行。
实不稳便。请遵历代故实。
诸祭并用衮冕。谨议。
宫人 盛唐 · 肃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四十二
国有五典。
幽闭为重。
刑有六宫。
明章内理。
所以教之阴礼。
诏之
至于衡紞纮綖之美。
织纴纤纩之事。
任适于用。
则有司存焉。
顷年巳来。
仍遭寇盗。
违其情性。
则谪见天象。
恣其供亿。
则糜费国储。
非以达冤烦振系滞之义也。
宜放内人三千人。
各任其嫁。
其年老及疾患。
如无近亲收养。
散配诸寺安置。
待有去处。
一任东西。
仍各与一房资财。
以充粮用。
并委府县官勾当
勿使侵淩。
以成朕无为之化也。
如意赋(以简素轻易适手便人为韵) 唐 · 苏子华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五十七
嗟夫。约物之制。
智不可限。利用则深。
论工太简。彼如意之在
得幽赏之馀裕。雕饰非骇目之珍。
雅丽乃捎云之簬。丝柄玉质。
瓜首冰素。启嘉论之要端。
导指踪之宏度。原其性也灵而贞。
度其体也坚而轻。倚鲜肤而烟润。
掉皓腕而风生。升堂间乎琴瑟。
入座偶乎簪缨。荷新仁之重顾。
承在握之深情。群幽人之居。
既挺乎高节。如君子之义。
因锡以嘉名。工以尽智。
明乎所为。乐贵声和。
礼存体易。唯此物之闻素。
通达人之深义。不击宝树而争豪。
岂埋金陵而自累。众媚彩而求益。
我全真以自适。点珠翠之华筵。
宜幽栖之烟策。虽小曲而受用。
终大正而不易。动息含舒散之情。
拂拭灭风尘之迹。信而可久。
直而不朽。每发四座之先。
不起一人之后。亮无心以应物。
宁效事而我有。擢本归造化之工。
死节顺操持之手。嗟乎。
在野之年。亭亭碧鲜。
泫空中之坠露。扫石上之轻烟。
纡巧思以就规。惬幽心而静便。
永以锡君之肌骨。永以奉君之周旋。
亦以居守之臣。感时之伦。
而恩甚。击唾壶而命迍。
胡一否而一泰。因歌之于古人。
牡丹 中唐 · 王建
五言排律 押虞韵
此花名价别,开艳益皇都
香遍苓菱(一作菱)死,红烧踯躅枯。
软光笼细脉,妖色暖鲜肤。
满蕊攒黄粉,含棱缕绛苏。
好和薰,堪画入宫图。
晚态愁新妇,残妆望病夫。
教人知个数,留客赏斯须。
一夜轻风起,千金买亦无。
唐故赠绛州刺史马府君行状802年7月 中唐 · 韩愈
 出处:全唐文卷五百六十七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君讳某。
字某
其先为嬴姓。
当周之衰。
处晋为赵氏。
晋亡而赵氏为诸侯。
其后益大。
与齐楚韩魏燕为六国。
俱称王。
别子赵奢
当赵时破秦军阏与有功。
号马
子孙由是以马为氏。
梁有安州刺史侍中太尉岫。
岫生乔卿
襄州主簿
国乱去官不仕。
乔卿生君才。
隋末为
燕王艺师之。
以有幽都之众。
武德初京师
拜武侯大将军
封南阳郡公
卒葬大梁新里
赵郡李华刻碑颂之。
君才生珉。
为玉钤卫仓曹参军事。
尚书左仆射
季龙
岚州刺史
司空
清河崔元翰铭其德于碑。
新里
司空生燧。
司徒侍中北平王
太傅
谥庄武
庄武之勋劳在策书。
君其长子也。
少举明经
司徒公作藩太原
河南府参军
建中四年
司徒公使将武人子弟才力之士三百人朝行在捍卫。
用物弓甲煮器幄幕
奔走危难。
上嘉其勤。
超拜太常丞
赐章
少府少监太仆少卿
司徒公之薨也。
刺臂出血。
佛经千馀言。
期以报德。
庐墓侧。
植松
终丧。
又拜太仆少卿
疾病一年。
贞元十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终于家。
凡年四十有五。
其弟少府监畅上印绶。
追赠
绛州刺史
布帛百匹。
君在家行孝友。
宾客朋友有信义
其守官恭慎举职。
其朝献奉父命不避难
居丧有过人行。
司徒公娶河南元氏。
颍川郡夫人
许国夫人
许国薨。
少府始孩。
顾托以其侄为继室。
是为陈国夫人
陈国无子。
爱君与少府如己生。
其薨也。
君与少府丧之。
犹实生己。
亲负土封其墓。
夫人荥阳郑氏。
王屋县况之女。
有贤行。
侍君疾。
逾年下堂
食菜饮水药物必自择。
将进辄先尝。
方书本草。
恒置左右。
子男二人。
赦。
左卫仓曹参军
扬。
右清道率府冑曹参军
女子二人。
在室
虽皆幼。
侍疾居丧如成人。
愈既世通家。
详闻其世系事业。
今葬有期日
少府请。
掇其大者为行状。
托立言之君子而图其不朽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