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十九日斩贼十二人始明正典刑 宋末元初 · 方回
五言律诗 押真韵
兵兴欲两旬,三载气初伸。
汝既甘从贼,官非乐杀人。
早知膏白刃,何忍效黄巾。
拙速无奇策,登城悉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