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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氏陂谚 魏晋 · 无名氏
 押阳韵
《水经注》曰:湖水枝分。东北为樊氏陂。陂东西十里。南北五里。亦谓之凡亭陂。陂东有樊氏故宅。樊氏既灭。庾氏取其陂。故谚曰:
陂汪汪。
下田良。
樊子失业庾公(○《水经注》淯水注。《后汉书》樊弘传注。《诗纪》四十三作樊氏陂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