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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文馆旧有大学士砚。乃我曾王父容斋公所置也。亡于壬辰兵燹。五峰李相公安东洪府使履祥所惠大石砚。以续旧事。因求端州玉砚滴玉书镇。以为之伴。仍占近体一首。谨录寄呈。用伸鄙诚癸卯 明末清初 · 李安讷
七言律诗 押真韵 出处:东岳先生集卷之六
忆吾容祖掌丝纶,留砚銮坡制作新。
后代相传并衣钵,比年多难坠烟尘。
斯文有主归公手,故事重修待异人。
刻琢敢辞供妙用,只惭家业久沈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