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陵庙日时朔祭议819年 中唐 · 李翱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三十四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徵事郎国子博士史馆修撰李翱等谨献议曰。国语曰。
王者日祭。礼记曰。
王立七庙。皆月祭之。
周礼不载日祭月祭。惟四时之祭。
礿祠蒸尝。汉朝皆杂而用之。
盖遭秦火。诗书礼经烬灭。
编残缺。汉乃求之。
先儒穿凿。各伸巳见。
皆托古圣贤之名。以信其语。
故其所记。各不同也。
古者庙有寝而不墓祭。秦汉始建寝庙于园陵而上食焉。
国家因之而不改。贞观开元礼。
并无宗庙日祭月祭之礼。盖以日祭月祭既巳行于陵寝矣。
故太庙之中。每岁五享六告而巳。
不然者。房玄龄魏徵之辈。
皆一代名臣。穷极经史。
岂不见国语礼记有日祭月祭之辞乎。斯足以明矣。
伏以太庙之享。笾豆牲牢。
三代之通礼。是贵诚之义也。
园寝之奠。改用常馔。
秦汉之权制。乃食味之道也。
今朔望上食于陵寝。修秦汉故事。
斯为可矣。若朔望上食于太庙。
岂非用常亵味而贵多品乎。且非礼所谓至敬不享味而贵气臭之义也。
传称屈到嗜芰。有疾。
召其宗老而属之曰。祭我必以芰。
及祭荐芰。屈建命去芰。
而用羊馈笾豆脯醢。君子是之。
言事祖考之义。当以礼为重。
不以其生存所嗜为献。盖明非食味也。
然则荐常馔于太庙。无乃与荐芰为比乎。
且非三代圣王之所行也。况祭器不设俎豆。
祭官不命三公执事者惟宫闱令宗正卿而巳。
谓之上食可也。安得以为祭乎。
且时享于太庙。有司摄事。
祝文曰。孝曾孙皇帝臣某。
谨遣太尉臣名。敢昭告于高祖神尧皇帝祖妣太穆皇后窦氏。
时维孟春。永怀罔极。
谨以一元大武柔毛刚鬣明粢芗萁嘉蔬醴齐。敬修嘉荐时享。
以申追慕。尚飨
此祝词也。前享七日质明。
太尉誓百官于尚书省曰。某日时享于太庙。
各扬其职。不供其事。
国有常刑。凡陪享之官。
散斋四日。致斋三日。
然后乃可以为祭也。宗庙之礼。
非敢擅议。虽有知者。
其谁敢言。故六十馀年。
行之不废。今圣朝以弓矢既櫜。
礼乐为大。故下百僚。
使得详议。臣等以为贞观开元礼并无太庙上食之文。
以礼节情。罢之可也。
至若陵寝上食。采国语礼记日祭月祭之词。
因秦汉之制。修而存之。
以广孝道可也。如此则经义可据。
故事不遗。大礼既明。
永息异论。可以继二帝三王而为万代法。
与其黩礼越古。贵因循而惮改作。
犹天地之相远也。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