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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女传 唐 · 皮日休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九十九
赵氏女。山阳盐山人
其父贸盐。盗出其息。
不纳有司赋。官捕得。
法当死。簿已伏。
就刑有日矣。赵氏女求见盐铁官
泣愬于庭曰。某七岁而母亡。
蒙父私盗官利。衣食某身。
为生厚矣。今父罪根露。
某当随坐。法若不可。
官能原乎。原之不能。
请随坐之。法官清河崔璩义之。
因为减死论。赵氏大泣曰。
某之身前则父所育。今则官所赐。
愿去发学释氏。以报官德。
自以女子之言难信。因出利刃于怀。
力截其耳。以盟必然。
崔益义之。竟全其父命。
赵氏侍父刑疾愈。因决归浮屠氏舍。
日休曰。古之救危拯祸。
必先示信。至夫家全国完。
则随而乖其盟。如赵氏一乳臭女子耳。
继死请父命。孝也。
自刑以盟言。信也。
秉孝植性。高蹈于世。
洁乎瑾瑜。不足为其真。
芬乎茝兰。不足为其秀。
与夫救危拯祸者远矣。今之士。
见难不立其节。见安不偿其信者。
其赵女之刑人乎。噫。
后之修女史者。幸无忘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