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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燕传 中唐 · 沈亚之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三十八
冯燕者。魏豪人。
祖父无闻名。燕少以意气任。
专为击毬斗鸡戏。魏市有争财斗者。
燕闻之。往搏杀不平。
沈匿田间。官捕急。
遂亡滑。益与滑军中少年鸡毬相得。
相国贾公耽在滑。能燕才。
留属中军。他日。
出行里中。见户傍妇人翳袖而望者。
色甚冶。使人熟其意。
遂室之。其夫滑将张婴者也。
婴闻其故。累殴妻。
妻党皆怨望婴。会婴从其类饮。
燕伺得间。复偃寝中。
拒寝户。婴还。
妻开户纳婴。以裾蔽燕。
燕卑脊步就蔽。转匿户扇后。
而巾堕枕下。与佩刀近。
婴醉且暝。燕指巾。
令其妻取。妻取刀授燕。
燕熟视。断其妻颈。
遂持巾去。明旦
婴起。见妻毁死
愕然。欲出自白
婴邻以为真婴杀。留缚之。
趣告妻党。皆来。
曰。常嫉殴吾女。
乃诬以过失。今复贼杀之矣。
安得他杀事。即其他杀
而安得独存耶。共持婴。
且百馀笞。遂不能言。
官家收系杀人罪。莫有辨者。
强伏其辜。司法官小吏持朴者数十人。
将婴就市。看者围面千馀人。
有一人排看者来呼曰。且无令不辜者死。
吾窃其妻而又杀之。当系我。
吏执自言人。乃燕也。
司法官与俱见贾公。尽以状对。
贾公以状闻。请归其印以赎燕死。
上谊之。下诏凡滑城死罪皆免。
亚之曰。予尚太史言。
而又好叙谊事。其宾党耳目之所闻见。
而为予道。元和中
外郎刘元鼎语予。贞元中有冯燕事。
得传焉。呜呼。
淫惑之心。有甚水火。
可不畏哉。然而燕杀不谊。
白不辜。真古豪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