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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试策第一道 中唐 · 沈亚之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三十四
问。教化赏罚。
政之大端。固并行而不相悖。
在交修而底于道。汉文以恭默致理。
式合古风。郑产刑鼎兴讥。
是称叔代。昭然薄厚。
岂俟敷陈。然则驭时。
自有宜急。礼云。
不从其所行。斯不亦教化之功乎。
又云。使人有所愧耻。
斯不亦赏罚之羞乎。若曰澄其源而清其流。
端其本而正其末。陶然而臻福寿。
薰然而化暴戾。体则盛矣。
宽舒何。是黜幽陟明为瞰察也。
其或举一善而众皆劝。惩一恶而众皆惧。
进犹加膝。辱过挞市。
效则有矣。如削刻何。
是道德齐礼为虚说也。今圣上思理。
股肱宣力。有司登选茂异。
同观材器。酌时而行。
必有所先。原始要终。
行能精辨。幸陈其要。
无或蔓词。对。
赏罚所以禁弊也。不可使其弊也。
夫太宽则上逸而下偷。太急则上劳而下怨。
下偷则怠慢生。下怨则暴乱作。
故殷周之王。因其弊而更张之。
因人利而改作之。是以不相袭制。
而秦骄霸嗜利。吞天下以入咸阳
鞭百国之货以富宫室。当是时。
秦法行乎四海。天下之人。
侧足而立。汉兴
悉荡其烦苛。与天下更始。
树可守之法。使赏必能。
刑必罪。至于文帝
汉天下已四十年矣。文帝躬节俭。
务简易。因其时而若子产者。
当微诸侯争霸。礼让流丧。
盗贼偫起。铸鼎著刑。
以救时耳。今可法之理。
于近莫如太宗龙兴革乱隋之残政。
修法度。立中庸。
为镜于前。用以为明白之理。
使房杜为之相。以辅不及。
当时之风。一化天下。
流乎开元。井闾之人反朴。
若先古然。夫既理之代。
理之在中而已矣。猛则救以仁。
宽则辅以毅。孔子亦曰。
从容中道。圣人也。
亚之虽不肖。然读其书。
见三代之作如此。秦汉亦如此。
太宗中庸之理又如此。且贞观之来非远。
而乡中之老。往往犹有咏其事者。
伏惟明徵之。可从容言于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