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林 其三十二 三十二议庶官迁次之迟速 唐 · 白居易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七十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问。先王建官。升降有制。迁次有常。此经久之道也。或云。赏善罚恶者。不踰时月。又曰。为官吏者。可长子孙。岂今古之殊制乎。不然。何迟速之异如此也。今欲速迁而劝善。恐诱躁求之心。将令久次而望功。虑兴滞用之叹。疾徐之制。何以为中。
臣闻孔子曰。苟有用我者。三年而有成。舜典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虽圣贤为政。未及三年。不能成也。虽善恶难知。不过九载。必自著也。由此而论。为官吏者。不可速迁也。不可久次也。若未三年而迁。则政未立。绩未成。且躁求之心生。而驯致之化废矣。若过九载而不转。则明不陟。幽不黜。且劝善之法缺。而惩恶之典隳矣。大凡内外之官。其略如此。然则最与天子共理者。莫先于二千石乎。臣窃见近来诸州刺史。有未两考而迁者。岂为善成政之速。速于圣贤耶。将有司考察之不精耶。不然。何迁之遽也。又有踰一纪而不转者。岂善恶未著。莫得而知耶。将有司遗忘而不举耶。不然。何转之迟也。臣伏见顺宗皇帝诏曰。凡内外之职。四考递迁。斯实革今之弊。行古之道也。然臣犹以为吏能有闻者。既以四考迁之。政术无取者。亦宜四考黜之。将欲循其名。辨其实。则在陛下奖纠察之吏。督考课之官。使别其否臧。明知白黑。仍命曰。虽久次者。不得逾于四载。虽速迁者。亦待及于三年。此先王较能之大方。致理之要道也。伏惟陛下试垂意而察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