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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林 其三十二 三十二议庶官迁次之迟速806年 唐 · 白居易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七十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问。先王建官。
升降有制。迁次有常。
此经久之道也。或云。
赏善罚恶者。不踰时月。
又曰。为官吏者。
可长子孙。岂今古之殊制乎。
不然。何迟速之异如此也。
今欲速迁而劝善。恐诱躁求之心。
将令久次而望功。虑兴滞用之叹。
疾徐之制。何以为中。
臣闻孔子曰。苟有用我者。
三年而有成。舜典曰。
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
虽圣贤为政。未及三年。
不能成也。虽善恶难知。
不过九载。必自著也。
由此而论。为官吏者。
不可速迁也。不可久次也。
若未三年而迁。则政未立。
绩未成。且躁求之心生。
而驯致之化废矣。若过九载而不转。
则明不陟。幽不黜。
且劝善之法缺。而惩恶之典隳矣。
大凡内外之官。其略如此。
然则最与天子共理者。莫先于二千石乎。
臣窃见近来诸州刺史。有未两考而迁者。
岂为善成政之速。速于圣贤耶。
将有司考察之不精耶。不然。
何迁之遽也。又有踰一纪而不转者。
岂善恶未著。莫得而知耶。
将有司遗忘而不举耶。不然。
何转之迟也。臣伏见顺宗皇帝诏曰。
凡内外之职。四考递迁。
斯实革今之弊。行古之道也。
然臣犹以为吏能有闻者。既以四考迁之。
政术无取者。亦宜四考黜之。
将欲循其名。辨其实。
则在陛下奖纠察之吏。督考课之官。
使别其否臧。明知白黑。
仍命曰。虽久次者。
不得逾于四载。虽速迁者。
亦待及于三年。此先王较能之大方。
致理之要道也。伏惟陛下试垂意而察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