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安氏志 中唐 · 元稹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五十四 创作地点:湖北省荆州市
予稚男荆。母曰安氏。字仙嫔。卒于江陵之金隈乡庄敬坊沙桥外二里妪乐之地焉。始辛卯岁。予友致用悯予愁。为予卜姓而授之。四年矣。供侍吾宾友。主视吾巾栉。无违命。近岁婴疾。秋方绵痼。适予与信友约浙行。不敢私废。及还。果不克见。大都女子由人者也。虽妻人之家。常自不得舒释。况不得为人之妻者。则又闺衽不得专妒于其夫。使令不得专命于其下。外已子。不得以尊卑长幼之序加于人。疑似逼侧。以居其身。其常也。况予贫。性复事外。不甚知其家之无。苟视其头面无蓬垢。语言不以饥寒告。斯己矣。今视其箧笥。无盈丈之帛。无成袭之衣。无帛里之衾。予虽贫。不使其若是可也。彼不言而予不察耳。以至于其生也不足如此。而其死也大哀哉。稚子荆方四岁。望其能念母亦何时。幸而立。则不能使不知其卒葬。故为志且铭。铭曰。
复土之骨。归天之魂。亦既墓矣。又何为文。且曰有子。异日庸知其无求墓之哀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