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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省议举县令元和十五年八月日中书舍人臣武儒衡等奏驾部郎中知制诰李宗闵中书舍人王起库部郎中知制诰牛僧孺部郎中知制诰元稹820年 中唐 · 元稹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五十一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吏部重奏举荐县令节文。
右。
吏部以停年课资之格。
宰邑字人之官。
公干强白者。
拘以考浅。
疾废耄聩者。
得在选中。
倒置是非。
无甚于此。
朝廷将欲渐去其弊。
所以特设举荐之科。
明诏既行。
起请寻下。
有司再议釐革。
何以取信于人。
吏部云。
增加新户。
开垦荒田。
已是考课旧条。
狱绝系囚。
冤人申雪。
亦是正途常事。
举寮吏不法。
恐生告讦之风。
有利益公家。
又未指陈其目。
选授者例无异绩。
尚得四考守常
举荐者纵未殊尤。
岂可二年便罢。
今请但行连坐举主之文。
不必更依吏部分外条件。
又云。
见任官及处士试官
并请停集。
且起家散试。
固有才能。
见任他官。
何妨抚字。
若皆限其资历。
即与常选何殊。
今请除见任县
其馀并令赴集。
又云。
检勘榜样。
剥放程式。
及试书判。
并请准平选人例处分。
若此则案牍之吏。
得肆奸欺。
书判虽工。
何关政术。
有同减选赴集。
岂是特举与官。
今请应举荐人。
量纳文状。
便令注拟。
亦不在剥放及试书判之限。
又云。
并请注破碎之县。
责其效实。
本举良能。
冀蒙优奖。
皆居破碎之处。
恐同贬降之条。
以前数件。
盖恐不可施行。
伏请但依起请节文处分。
仍请据今年县令员。
先尽举荐人数。
留有馀。
然后许注拟平选人等。
冀将允当。
同前五舍人同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