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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州同食馆记 唐 · 陈鸿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十二
合肥郡城南门东上曰同食馆。梁柱朽蠹。
轩户欹倾。断枅委阶。
椽落栋折。风雨雪霜。
宾不可宿。太守阳平路君刺郡之明年。
冬十月。岁向熟。
民且闲。陶瓦于原。
伐木于山。磨旧础。
筑新墉。乃丰宾堂。
乃峨前轩。怒桷虬虬。
层栌牙牙。中回洞深。
高檐腾掀。阶间容揖让。
楹间容宾盘。柱间容乐工。
屏间容将吏。左右为寝食更衣之所。
朱户素壁。洁而不华。
东西厢复廊直澍。又西开下閤作饔舍。
厩屋宏大。中敞作南门。
容旌旗驷马。北上作丁字亭。
亭北列朱槛。面城墉。
其下淤沟开导通水。因古岸植竹树
为风月晏游地。东南自会稽朱方宣城扬州
西达蔡汝。陆行抵京师
江淮牧守。三台郎吏
出入多游郡道。是馆成。
大宾小宾。皆有次舍。
开元中江淮间人走崤函。
合肥寿春为中路。大历末
蔡人为贼。是道中废。
元和中蔡州
二京路复出于庐。西江自白沙瓜步。
至于大梁斗门堰埭。
盐铁税缗。诸侯榷利。
骈指于河。故衣冠商旅。
率皆直蔡会洛。道路不茀。
宾至授馆。亦诸侯之事。
路君以家行文学知于朋友。以端方沈默官御史府
以详明典故为尚书郎。以通知政术为合肥郡太守
质平讹心。风俗丕变。
民知敬道。吏不敢欺。
先时郡米数万石输扬州。轴轳相继。
巢湖。入大江
岁为风波沈溺者半。乃于湖东北岸橐皋里作廥廪三十九间。
州东二邑人米输于此。由申港出新妇江至白沙。
人不劳。水无害。
复他邑馆舍。次于同食无私利。
人人皆乐成。昔左邱明传经。
因事书事。鸿因蔡州道及诸侯之税。
因同食馆及路君之政。亦春秋之旨。
传曰。自庐已往。
赈廪同食。大和三年岁己酉正月壬午朔二十日辛丑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