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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和 中唐 · 欧阳詹
 出处:全唐文卷五百九十八
卞和荆山之璞献楚怀王。王曰。
非宝也。刖之。
次献于平王平王亦曰。
非宝也。又刖之。
世皆有二君不识宝之议。小子鄙虑。
尝致于斯。瞜瞜然若见二君之意。
后世议者。脱未之思焉。
夫国之安危。人之邪正。
如影与响。系乎后躬。
于则从而于。易则从而易。
珠玉者。劳之母。
财之蠹。侈之本。
害之圃。国君好之。
下必从之。则将有不耕而搜山。
不艺而攻石。背义而忘仁。
轻谷而贱帛。耕之隳。
艺之堕。谷之散。
帛之耗。义之亏。
仁之挫。则国从而丧矣。
古人有言曰。不贵难得之货。
使民不为盗。又曰。
大宝曰位。二君所言卞氏之璞非宝者。
盖宝此者也。不然。
玉之与石。犹菽比
虽至愚昧。亦或辨之。
况二君乎。纵时狐疑。
忍爱玉人须臾之功。不试琢磨于一石。
而忽先王之法。轻绝人之四体欤。
甚不然矣。实将抑奇玩。
却无益。剪奢靡之萌。
启淳庞之迹。欲其块桴土鼓
上复于羲轩。象箸玉杯。
下销于辛受。四方风行而自化。
百姓日用而不知也。大功无形。
至德无名。人以琐琐之智。
莫睹冥冥之情。昔宋玉以蕃禽井鲋。
不测灵凤长鲸。信哉。
呜呼。使仲尼居今。
则与秦伯同称矣。小子不敏。
窃述其旨。以佐知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