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断刑论下814年 中唐 · 柳宗元
 出处:全唐文卷五百八十二 创作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
余既为断刑论。或者以释刑复于余。
其辞云云。余不得已而为之一言焉。
夫圣人之为赏罚者。非他。
所以惩劝者也。赏务速而后有劝。
罚务速而后有惩。必曰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
而谓之至理者。伪也。
使秋冬为善者。必俟春夏而后赏。
则为善者必怠。春夏为不善者。
必俟秋冬而后罚。则为不善者必懈。
为善者怠。为不善者懈。
是驱天下之人而入于罪也。驱天下之人入于罪。
又缓而慢之。以滋其懈怠。
此刑之所以不措也。必使为善者不越月踰时而得其赏。
则人勇而有劝焉。为不善者不越月踰时而得其罚。
则人惧而有惩焉。为善者日以有劝。
为不善者日以有惩。是驱天下之人而从善远罪也。
驱天下之人而从善远罪。是刑之所以措。
而化之所以成也。或者务言天而不言人。
是惑于道者也。胡不谋之人心以熟吾道。
吾道之尽而人化矣。是知苍苍者焉能与吾事而暇知之哉。
果以为天时之可得顺。太和之可得致。
则全吾道而得之矣。全吾道而不得者。
非所谓天也。非所谓太和也。
是亦必无而已矣。又何必枉吾之道。
曲顺其时。以谄是物哉。
吾固知顺时之得天。不如顺人顺道之得天也。
何也。使犯死者自而穷其辞。
欲死不可得。贯三木加连锁而致之狱吏。
大暑者数月。痒不得搔。
痹不得摇。痛不得摩。
饥不得时而食。渴不得时而饮。
目不得瞑。支不得舒。
怨号之声。闻于里人。
如是而太和之不伤。天时之不逆。
是亦必无而已矣。彼其所宜得者。
死而已也。又若是焉何哉。
或者乃以为雪霜者。天之经也。
雷霆者。天之权也。
非常之罪。不时可以杀。
人之权也。当刑者必顺时而杀。
人之经也。是又不然。
夫雷霆雪霜者。特一气耳。
非有心于物者也。圣人有心于物者也。
春夏之有雷霆也。或发而震。
破巨石。裂大木。
木石岂为非常之罪也哉。秋冬之有霜雪也。
举草木而残之。草木岂有非常之罪也哉。
彼岂有惩于物也哉。彼无所惩。
则效之者惑也。果以为仁必知经
智必知权。是又未尽于经权之道也。
何也。经也者常也。
权也者达经者也。皆仁智之事也。
离之滋惑矣。经非权则泥。
权非经则悖。是二者强名也。
曰当斯尽之矣。当也者。
大中之道也。离而为名者。
大中之器用也。知经而不知权。
知经者也。知权而不知经
不知权者也。偏知而谓之智。
不智者也。偏守而谓之仁。
不仁者也。知经者不以异物害吾道。
知权者不以常人怫吾虑。合之于一而不疑者。
信于(一本无于字)道而已矣。且古之所以言天者。
盖以愚蚩蚩者耳。非为聪明睿智者设也。
或者之未达。不思之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