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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试学生斋郎794年 中唐 · 韩愈
 出处:全唐文卷五百五十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斋郎职奉宗庙社稷之小事。盖士之贱者也。
执豆笾。骏奔走。
以役于其官之长。不以德进。
不以言扬。盖取其人力以备其事而已矣。
奉宗庙社稷之小事。执豆笾。
骏奔走。亦不可以不敬也。
于是选大夫士之子弟未爵命者。以塞员填阙。
而教之行事。其勤虽小。
其使之不可以不报也。必书其岁。
岁既久矣。于是乎命之以官。
而授之以事。其亦微矣哉。
学生或以通经举。或以能文称。
其微者至于习法律。知字书
皆有以赞于教化。可以使令于上者也。
自非天姿茂异。旷日经久
以所进业发闻于乡闾。称道于朋友。
于州府。而升之司业
则不可得而齿乎国学矣。然则奉宗庙社稷之小事。
任力之小者也。赞于教化。
可以使令于上者。德艺之大者也。
其亦不可移易明矣。今议者谓学生之无所事。
斋郎之幸而进。不本其意。
因谓可以代任其事而罢之。盖亦不得其理矣。
今夫斋郎之所事者。力也。
学生之所事者。德与艺也。
德艺举之。而以力役之。
是使君子而服小人之事。且非国家崇儒劝学。
诱人为善之道也。此一说不可者也。
抑又有大不可者焉。宗庙社稷之事虽小。
不可以不专。敬之至也。
古之道也。今若以学生兼其事。
及其岁时日月。然后授其宗彝罍洗。
其周旋必不合度。其进退必不得宜。
其思虑必不固。其容貌必不庄。
此无他。其事不习。
而其志不专故也。非近于不敬者欤。
又有大不可者。其是之谓欤。
若知此不可。将令学生恒掌其事。
隳坏本业。则是学生之教加少。
学生之道益贬。而斋郎之实犹在。
斋郎之名苟无也。大凡制度之改。
政令之变。利于其旧不什。
则不可为已。又况不如其旧哉。
考之于古则非训。稽之于今则非利。
寻其名而求其实。则失其宜。
故曰议罢斋郎而以学生荐享。盖亦不得其理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