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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 其五 请以税茶钱置义仓以备水旱 中唐 · 陆贽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六十五
臣闻仁君在上。则海内无馁殍之人。
岂必耕而饷之。爨而食之哉。
盖以虑得其宜。制得其道。
致人于歉乏之外。设备于灾沴之前。
是以年虽大杀。众不恇惧。
夫水旱为败。尧汤被之矣。
阴阳相寇。圣何禦哉。
所贵尧汤之盛者。在于遭患能济耳。
凡厥哲后。皆谨循之。
故王制记虞夏殷周四代之法。乃云。
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
无六年之蓄。曰急。
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
周官司徒之属亦云。掌乡里之委积。
以恤艰阨。县鄙之委积。
以待凶荒。王制既衰。
杂以权术。魏用平籴之法。
汉置常平之仓。利兼公私。
颇亦为便。隋氏立制。
始创社仓。终于开皇。
人不饥馑。贞观初
戴冑建积谷备灾之议。太宗悦焉。
因命有司。详立条制。
所在贮号为义仓
丰则敛藏。俭则散给。
高宗之代。五六十载。
人赖其资。国步中艰。
斯制亦弛。开元之际。
渐复修崇。是知储积备灾
圣王之急务也。语曰。
百姓足。君孰与不足。
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此言君养人以成国。人戴君以成生。
上下相成。事如一体。
然则古称九年六年之蓄者。盖率土臣庶。
通为之计耳。固非独丰公庾。
不及编氓。记所谓虽有凶旱水溢。
人无菜色。良以此也。
后代失典籍备虑之旨。忘先王子爱之心。
所蓄粮储。唯计廪庾。
犬彘厌人之食。而不知检。
沟壑委人之骨。而不能恤。
乱兴于下。祸延于上。
虽有公粟。岂得而食诸。
故立国而不先养人。国固不立矣。
养人而不先足食。人固不养矣。
足食而不先备灾。食固不足矣。
为官而备者。人必不赡。
为人而备者。官必不穷。
是故论德昏明。在乎所务本末。
务本则其末自遂。务末则其本兼亡。
国本于人。安得不务。
顷以寇戎为梗。师旅亟兴。
惠恤之方。多所未暇。
每遇阴阳愆候。年不顺成
官司所储。祗给军食。
支计苟有所阙。犹须更取于人。
人之凶荒。岂遑赈救。
人小乏则求取息利。人大乏则卖鬻田庐。
幸逢有年。才偿逋债。
敛穫始毕。糇粮已空。
执契担囊。行复贷假。
重重计息。食每不充。
倘遇荐饥。遂至颠沛。
室家相弃。骨肉分离。
乞为奴仆。犹莫之售。
或行丐𢌅里。或缢死道途。
天灾流行。四方代有。
率计被其害者。每岁常不下一二十州。
以陛下为人父母之心。若垂省忧。
固足伤恻。幸有可救之道。
焉可舍而不念哉。今赋役已繁。
人力已竭。穷岁汲汲。
永无赢馀。课之聚粮。
终不能致。将树储蓄根本。
必藉官司助成。陛下诚能为人备灾
过听愚计。不害经费。
可垂永图。近者有司奏请税
岁约得五十万贯。元敕令贮户部
用救百姓凶饥。今以蓄粮。
适副前旨。望令转运使总计诸道户口多少。
每年所得税茶钱。使均融分配。
各令当道巡院主掌。每至谷麦熟时。
即与观察使计会。散就管内州县和籴。
便于当处置仓收纳。每州令录事参军专知。
仍定观察判官一人与和籴巡院官同勾当。亦以义仓为名。
除赈给百姓已外。一切不得贷便支用。
如时当大稔。事至伤农。
则优与价钱。广其籴数。
谷若稍贵。籴亦便停。
所籴少多。与年上下。
准平谷价。恒使得中。
每遇灾荒。即以赈给。
小歉则随事借贷。大饥则录奏分颁。
许从便宜。务使周济。
循环敛散。遂以为常。
如此。则蓄财息债者。
不能耗吾人。聚谷幸灾者。
无以牟大利。富不至侈。
贫不至饥。农不至伤。
籴不至贵。一举事而众美具。
可不务乎。俟人小休。
渐劝私积。平籴之法斯在。
社仓之制兼行。不出十年之中。
必盈三岁之蓄。宏长不已。
升平可期。使一代黎人。
永无馁乏。此尧汤所以见称于千古也。
愿陛下遵之慕之。继之齐之。
苟能存诚。蔑有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