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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孙崔氏二孩书 唐 · 李华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十五
八月十五日
翁告崔氏之子两孩省。
吾出身入仕。
行四十年。
晚有汝母。
已养汝二人矣。
吾逮事裴氏郑氏崔氏诸姑于氏堂姑。
皆贤明淑哲。
为内外师范。
意欲与汝言之。
裴氏姑恩慈。
见吾一善。
未尝不流涕祝吾成立。
见吾伯仲书题。
诲责疏略。
话及旧事。
云无此例。
吾伯仲书题比今日中外书题。
其间疏密不啻百十也。
吾小时犹省长幼。
每日两时栉盥。
起居尊行。
三时侍食。
饮食讫然后敢食。
犹责不如礼。
今者诸子日出高眠。
争览盘器。
何曾有此仪。
可为叹息。
世教如此。
何得不乱。
妇人亦要读书解文字。
知今古情状。
事父母舅姑。
然可无咎。
诗序云。
哀窈窕。
思贤才。
而无伤善之心焉。
是关雎之义也。
易曰。
主中馈。
无攸遂。
妇人但当主酒食待宾客而已。
其馀无自专之礼。
诗云。
将翱将翔。
佩玉琼琚。
此奉舅姑助祭祀之仪也。
又曰。
将翱将翔。
弋凫与雁。
此主酒食待宾客之仪也。
礼经所载。
汝其记之。
又妇人将嫁三月
教于公宫。
祖庙既毁。
教于宗室。
嫁则庙见。
不见庙者。
不得为妇。
今此礼淩夷。
人从苟且。
妇人尊于丈夫。
偫阴制于太阳。
世教沦替。
一至于此。
可为堕泪。
汝等当学读诗礼论语孝经。
此最为要也。
吾小时南市帽行。
见貂帽多帷帽少。
当时旧人。
已叹风俗。
中年至西京市。
帽行乃无帷帽。
貂帽亦无。
男子衫袖蒙鼻。
妇人领巾覆头。
向有帷帽羃离。
必为瓦石所及。
此乃妇人为丈夫之象。
丈夫为妇人之饰。
颠之倒之。
莫甚于此。
触类而长。
不可胜言。
举其一端。
告及汝耳。
勿谓幼小。
不遵训诫。
所见所闻。
颓风败俗。
故申明旧事。
不能一一也。
阿马来。
说汝诵得数十篇诗赋。
丽丽已能承顺十五姊颜色。
十七伯极钟念。
吾旅病。
乍闻甚慰。
意凡人不患尊行不慈训。
患身不能承顺耳。
汝承十五姊仁慈。
十七伯训诱。
又质性柔顺。
当不扶自直。
吾所告者括羽汝耳。
不次。
翁告崔氏二子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