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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南郊助祭议 初唐 · 祝钦明
 出处:全唐文卷二百三十七
谨按周礼。
天神曰祀。
地祇曰祭。
宗庙曰享。
大宗伯职曰。
祀大神。
祭大祇。
享大鬼。
理其大礼。
若王有故不预。
则摄位。
凡大祭祀。
王后不预。
则摄而荐彻豆笾。
追师职。
王后之首服。
以待祭祀。
内司服职。
王后之六服。
凡祭祀。
供后之衣服。
又九嫔职。
大祭祀。
后祼献。
则赞。
瑶爵亦如之。
据此诸文。
皇后合助皇帝祀天神祭地祇明矣。
故郑元注内司服云。
阙狄。
皇后助王祭偫小祀之服。
然则小祀尚助王祭。
中大推理可知。
阙狄之上。
犹有两服。
第一袆衣。
第二摇狄。
第三阙狄。
此三狄皆助祭之服。
阙狄即助祭小祀。
即知摇狄助祭中祀。
袆衣助祭大祀。
郑举一隅。
故不委说。
惟祭宗庙。
周礼王有两服。
先王衮冕。
先公鷩冕。
郑元因此以后助祭宗庙。
亦分两服。
云袆衣助祭先王。
摇狄助祭先公。
不言助祭天地社稷。
自宜三隅而反。
且周礼正文。
凡祭王后不预。
既不专言宗庙。
即知兼祀天地。
故云凡也。
又春秋外传云。
禘郊之事。
天子亲射其牲。
王后亲舂其粢。
故代妇职但云诏王后之礼事。
不主言宗庙也。
若专主宗庙者。
则内宗外宗职皆言掌宗庙之祭祀。
此皆礼文分明。
不合疑惑。
旧说以天子父天母地。
兄日姊月。
所以祀天于南郊。
祭地于北郊。
朝日于东门之外。
以昭事神训人事。
君必躬亲以礼之。
有故然后使摄。
此其义也。
又礼记祭统曰。
夫祭也者。
必夫妇亲之。
所以备内外之官也。
官备则具备。
哀公问于孔子曰。
冕而亲迎。
不巳重乎。
孔子愀然作色而对曰。
合二姓之好。
以继先圣之后。
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
君何谓巳重焉。
又汉书郊祀志云。
天地合祭。
先祖配天。
先妣配地。
天地合精。
夫妇判合。
祭天南郊。
则以地配。
一体之义也。
据此诸文。
即知皇后合助祭望。
请别修助祭仪注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