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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大演论 初唐 · 王勃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八十二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始画八卦。
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以为分太极者两仪也。分四象者八卦也。
成八卦者十六将也。司八卦者十二月也。
分十六将者三十二候也。分十二月者二十四气也。
分三十二候者六十四卦也。司二十四气者三十六旬也。
进退于三百六十六日。屈伸于三百八十四爻。
往来飞伏之理尽矣。孤虚消息之端极矣。
三才之道。不可不及也。
五行之义。不能复过也。
翕之以幽明。张之以寒暑。
会之以生死。申之以去就。
祸福生焉。吉凶著焉。
成败行焉。逆顺兴焉。
贤者识其大者远者。不贤者识其小者近者。
奉之者则顺。背之者则愆。
圆立者称圣。偏据者号贤。
尝试论之曰。三才者。
易之门户也。八卦者。
易之径路也。引而伸之。
终于六十四卦。天下之能事毕矣。
陈而别之。极于三百八十四爻。
天下之微理罄矣。夫阴阳之道。
一向一背。天地之道。
一升一降。故明暗相随。
寒暑相因。刚柔相形。
高下相倾。动静相乘。
出入相藉。泯之者神也。
形之者道也。可以一理徵也。
可以一端验也。故天尊则地卑矣。
水湿则火燥矣。山盈则泽虚矣。
雷动则风适矣。是以天下有风。
可以姤矣。则地中有雷。
可以复矣。天下有山。
可以遁矣。则地上于泽。
可以临矣。天地不交。
可以否矣。则天地既交。
可以泰矣。风行地上。
可以观矣。则雷行天上。
可以大壮矣。山附地上。
可以剥矣。则火附天上。
可以大有矣。风行水上。
可谓涣矣。则水在地上。
可以比矣。雷出地奋。
可以豫矣。则风行天上。
可以小畜矣。雷之与水。
可作解矣。则风之与火。
可以家人矣。雷在风上。
可以恒矣。则风在雷上。
可以益矣。风在地下。
可以升矣。则雷在天下。
可以无妄矣。风在水下。
可以井矣。则雷在火下。
可以噬嗑矣。风在泽下。
可谓大过矣。则雷在山下。
可为颐矣。雷在泽下。
可以随矣。则风在山下。
可为蛊矣。泽上有水。
可为节矣。则山上有火。
可为旅矣。雷在水下。
可为屯矣。则风在火下。
可为鼎矣。水在火上。
可为既济矣。则火在水上。
可为未济矣。泽中有火。
可以革矣。则山下有水。
可为蒙矣。火在地下。
可以明夷矣。则水在天下。
可为讼矣。地下有水。
可为师矣。则山下有火。
可为贲矣。泽上于天。
可为夬矣。则泽下有水。
可为困矣。山下有天。
可以为大畜矣。则泽下有地。
可以为萃矣。山在泽上。
可为损矣。则泽在山上。
可为咸矣。泽上有火。
可为暌矣。则山上有水。
可为蹇矣。上天下泽。
可为履矣。则地下有山。
可为谦矣。泽上有风。
可为中孚矣。则山上有雷。
可为小过矣。山上有风。
可为渐矣。则泽上有雷。
可以归妹矣。此天地以对成之义。
阴阳反合之理。故卦相次。
则反爻以成义。易之八卦是也。
八八相生。则错卦以兴理。
因而重之是也。故圣人之道。
可纵焉。可横焉。
可合焉。可离焉。
逆而陈之。未尝逆焉。
顺而别之。未尝顺焉。
三画以变。虽天地之数。
可无韬也。九六相推。
虽万二千五百之浩荡。不能踰于三百八十四。
三百八十四之纠纷。不能踰于六十四。
重之以六十四。不能过于八卦。
张之于八卦。不能过四象。
纪之两仪。两仪之理达。
而太极得矣。故古往今来。
寒进暑退。死生乱动。
是非縢结。未尝非两仪也。
而未尝离太极也。故曰有寒有暑。
则两仪不废也。无思无为。
则太极未尝远也。见之则动仪。
忘之则太极。夫然。
故不舍二求一。未尝离动以求静。
未尝离动以达静也。有可有不可。
非圣人之谓也。无可无不可
是夫子之心也。然天下之理。
不可穷也。天下之性。
不可尽也。有穷尽之地者。
其唯圣心乎。有穷尽之路者。
其唯圣言乎。故据沧海而观众水。
则江河之会归可见也。登泰山而览偫岳。
则冈峦之本末可知也。是以贞一德之极。
权六爻之变。振三才之柄。
寻万方之动。又何往而不通乎。
又何疑而不释乎。故孔子曰。
必也正名乎。名者义之本也。
非圣人孰能正之哉。若抑末执本。
研精覃思。非圣人之书。
则不读也。非圣人之言。
则不取也。庶几乎神明之德可通乎。
万物之情可类乎。未之思也。
夫何远之有。君子可不务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