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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以皇子刺史 隋末唐初 · 褚遂良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四十九
两汉以郡国理人。除郡以外。
分立诸子。割土分疆。
杂用周制。皇唐郡县。
粗依秦法。皇子幼年。
或授刺史。陛下岂不以王之骨肉。
镇捍四方。此之造制。
道高前烈。如臣愚见。
有小未尽。何者。
刺史郡帅。人仰以安。
得一善人。部内苏息。
遇一不善人。合州劳弊。
是以人君爱恤百姓。常为择贤。
或称河润九里京师蒙福。
或人兴歌咏。生为立祠。
汉宣帝云。与我共理者。
良二千石乎。如臣愚见。
陛下儿子内。年齿尚幼。
未堪临人者。请且留京师
教以经学。一则畏天之威。
不敢犯禁。二则观见朝仪。
自然成立。因此积习。
自知为人。审堪临州
然后遣出。臣谨按汉明章和三帝。
能育爱子弟。自兹以降。
以为准的。封立诸王
虽各有国土。年尚幼小者。
各留京师。训以礼法。
垂以恩惠。讫三帝世。
诸王数十百人。惟二王稍恶。
自馀餐和染教。皆为善人。
此则前事已验。惟陛下详察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