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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公主出降疏 隋末唐初 · 于志宁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四十四
臣闻明君驭历。当俟献替之臣。
圣主握图。必资盐梅之佐。
所以尧询四岳。景化洽于区中。
舜任五臣。懿德被于无外。
左有记言之史。右立记事之官。
小大咸书。善恶俱载。
著惩劝于简牍。垂褒贬于人伦。
为万古之范围。作千龄于龟镜。
伏见衡山公主出降。欲就今秋成礼。
窃按礼记云。女十五而笄。
二十而嫁。有故。
二十三而嫁。郑元云。
有故。谓遭丧也。
固知须终三年。春秋云。
鲁庄公如齐纳币。杜预云。
母丧未再期而图婚。二传不讥失礼。
明故也。此则史策具载。
是非历然。断在圣情。
不待问于臣下。其有议者云。
准制公除之后。须并从吉。
此汉文创制。其仪为天下百姓。
至于公主服是斩缞。纵使服随例除。
无宜情随例改。心丧之内。
方复成婚。非唯违于礼经。
亦是人情不可。伏惟陛下嗣膺宝位。
临统万方。理宜继美羲轩。
齐芳汤禹。宏奖仁孝之日。
敦崇名教之秋。此事行之若难。
犹须抑而守礼。况行之甚易。
何容废而受讥。此理有识之所共知。
非假愚臣之说也。伏愿遵高宗令轨
孝文之权制。国家于法无亏。
公主情礼得毕。则天下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