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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天改元赦文 前蜀 · 王建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二十九
圆盖方舆。万汇共资其覆载。
春生夏长。四时不息于推迁。
所以茂成岁功。宁遂物性。
帝王取象。文质递兴。
遵革故之令猷。敷鼎新之至理。
朕上膺眷命。俯徇乐推。
宗庙告虔。孝思既展。
郊丘备礼。严配式遵。
钦承享国之符。允叶奉天之道。
群祀咸秩。有感必通。
云龙方睹于在天。雷雨须闻于作解。
且汤开三面。延景祚六百馀年。
汉革五刑。继丕图二十四世。
皆以恤辜宥罪。劝善兴仁。
特行涤荡之恩。用致治平之化。
唐朝运改。土德数终。
初乃召寇以缠兵。竟至迁都而灭国。
贤良涂炭。朝市邱墟。
生人既失其所天。大事须归于有土。
遂至蛮夷沥款。士庶倾心。
谓蜀都同章武之时。兼汉嗣绝山阳之号。
共陈天命。属在朕躬。
一从践位以来。倍轸临深之惧。
每念生灵涂炭。刑政犹繁。
因告类于穹旻。合流恩于属县。
纪年定历。既正鸿名。
布泽行春。式均和气。
可大赦天下。改唐天复八年为大蜀武成元年
正月十日昧爽已前。大辟罪已下。
罪无轻重。已发觉未发觉。
已结正未结正。见系囚徒常赦不原者。
咸赦除之。唯十恶五逆。
及屠牛铸钱。故意杀人。
捏窠造印。结聚徒党。
逃走背军。合和毒药。
私盐曲。持仗行劫。
官典犯枉法赃。兼踰滥身名。
冒受官爵。囹圄之内。
官吏用情。致令冤滥。
不问有赃。不在赦限。
左降官不问罪轻重。并与量移。
其有情无狡蛊。事不涉邪者。
中书门下酌量矜贷。便与矜复授官。
州县典吏。及诸色人。
配流在远。已经惩断者。
并宜释罪放归。兼有军人百姓。
先因公事关连。逃避诸州县镇。
不敢放归还者。亦任却归本贯。
所在不得勘问扰搅。朕自援旗誓众。
仗钺平戎。廓定封疆。
安保生聚。克成帝业。
实用武功。每思将帅之劳。
宜奖初终之效。其在城及东川山南武定武信武泰等道。
并两路前军诸镇都头节级将士等。一昨即位日。
虽已各有颁赐。既经大礼。
更示殊恩。应都知兵马使已下。
节级官健。今有优给。
各有等第处分。稼穑虽登。
黎元未泰。每于旦夕。
常所焦劳。将渐致于昭苏
已累行其矜放。但念方屯师旅。
难阙赋征。缘同切于乂安。
宜共资于赡给。自去年八月已后。
十月已前。继有指挥
并蠲逋欠。非无惠泽。
下及烝人。尚虑疲羸。
未息艰苦。畿内诸州及诸州府应徵今年夏税。
每贯量放二百文。今年正月九日已前。
应在府及州县镇军人百姓。先因侵欠官中钱物。
或保累填赔。官中收没屋舍庄田。
除已有指挥。及有人经管收买外。
馀无人射买者。有本主及妻儿见在。
无处营生者。并宜给还。
却据元额。输纳本户税赋。
选之人。例闻羁旅。
常思任用。以救栖迟。
兼劝进官僚。人数不少。
朕昨才登宝位。更布优恩。
或擢在班行。或委之州县。
凡选用略尽搜罗。其閒或有谬结前衔。
妄称入仕。既未辨其真伪。
又可哀其困穷。是用铨衡
冀分玉石。切在精研选士。
摭实推公。自执规绳。
勿随请托。但曾经赴任。
委不败官。不犯刑章。
又无赃污。告身周备。
考课分明。便仰依资注官。
铨司不得稽滞。如有失坠告身。
无以自明。但有失坠时公凭。
及于本任官处取得文解者。并准例参选。
然则自唐朝兵革之后。踰滥尤多。
附势力者。未必有材。
抱孤直者。或闻无位。
自今以后。委有司博求干济。
慎择端良。谙熟吏途。
详明法律。先能洁已。
方可理人。就中令录之尤难。
切在铨衡之精选。或有节度刺史
上表论荐。皆须审诸行事。
显著才能。保无苛虐之心。
方允奏陈之命。如闻失举。
必罪所知。诸州府或有贤良方正
能直言极谏。达于教化。
明于吏材。政术精详。
军谋宏远。韬光待用。
藏器俟时。或智辨过人。
或词华出格。或隐山林之迹。
或闻乡里之称。仰所在州府奏闻。
当与量材叙用。自唐室倾沦。
梁图纂夺。上国俄成于茂草。
中原莫有其遗民。三百年之文物一空。
数千里之生灵无主。星辰既紊。
运祚俄迁。指王气之东沈。
听颂声之西起。率土之黔黎老幼。
竞献臣心。满朝之文武忠贤。
皆陈天意。克隆基业。
合重奖酬。应内外文武官等。
或赐功臣名号。或与一子出身。
兼进劝官资。以旌勋业。
并当续有处分。朕顷事唐臣
尝居亲卫。受藩镇封崇之贵。
著册书钟鼎之勋。至于朝右公卿。
方面侯伯。皆契忘家之誓。
俱同许国之诚。其殁身王事之中。
遇祸贼庭之内。言念及此。
痛愤良深。应自僖宗朝。
凡在有功文武大臣显忠孝者。并委中书门下追赠。
仍搜访骨月。量材录用。
又在阆州起义之日。应有随驾大将
效命功臣。或遘疾以沦亡。
或当锋而夭枉。皆是捐躯为主。
临难丧身。殊功无日而暂忘。
遗烈千年而不泯。并委中书门下抄录。
次第各与追赠。有子孙者。
特授官荣。所冀泽被幽明。
仁沾存没。又自朕剖符之始。
分阃已来。副予委用之心。
匡赞勋庸之士。同甘共苦。
竭节输诚。推公不避于流言。
临事唯思于尽瘁。则有故武信军节度使张琳
操持劲直。才术纵横。
成今日之鸿基。自斯人之懿绩。
不享朝天之禄。遽兴失手之悲。
言念前功。常思厚报。
宜追赠太尉。以报幽冤。
其嗣子更加正官。仍赐章绶。
故山南节度使王宗涤。早膺任用。
累著勋勤。征行不惮于风尘。
陈敌常先于士卒。论其实效。
可谓劳臣。无何以富贵生骄。
灾殃自掇。不守初终之节。
遽萌悖慢之心。验人情而共愤满盈。
定国法而难私断割。遂行典宪。
深用矜伤。当景运之初兴。
在故臣之可念。宜加洗雪。
用慰幽冥。宗涤并却还在身官爵。
茂州刺史张造蜀州刺史李师泰邛州刺史李故眉州刺史张勍故汉州刺史王宗裕都知兵马使刘璋奉礼盖获张全真张行立韩在田威等。并宜追赠。
朕自临蜀国。实庇齐民。
皆资先哲之威灵。获王故都之城邑。
方凭幽赞。以永天休。
上答元功。宜尊旧号。
先主昭烈皇帝宜委中书门下追崇尊号。虔备册仪。
忠武侯诸葛亮别加美谥。追赠王爵
应名山大川。灵祠圣迹。
皆丰凶所系。水旱是司。
并宜追赠公侯。以酬元贶。
朕爰自统临。八国同心。
诸藩部落。首领已下。
宜差使臣。各赐诏敕分物宣谕。
其见在鸿胪礼院入朝蕃客等。各赐分物。
续有敕旨处分。刺史县令
身皆受职。宠在分忧。
非唯效答于恩荣。亦在保全于终始。
将申报国。只计安人
其有徭役不均。刑法不中。
乡县凋弊。税赋逋悬。
必当分命使臣。大明黜陟。
若清廉可奖。课绩有闻。
或就转官资。或超加任用。
并举劝惩之命。以彰悔过之名。
太仓及诸州县受纳斛斗。并仰大府寺准旧例校勘
逐年给付所司。除本分耗剩外。
不得加一升一合。致百姓积累逋悬。
如有固违。必行朝典。
其有外州远县官吏等辄徵估价。并许百姓诣阙论诉。
不计官职高卑。并正刑名处分。
在京百司禁囚徒。推劾案成。
皆招本罪。本官详断
只据所申。傥陷深文。
便行极法。或恐推司人吏。
抑遏代书。既不坐其本情。
实虑遭其枉法。自今后委御史台常加觉察。
若有冤滥。便具奏闻。
必当别遣推穷。重行惩断。
致理之源。无先养老。
化民之本。尤在恤孤。
或矜黄发之年。或念白华之节。
衰老者宜加矜恤。孤茕者亦在抚安
应国内有耆老年八十已上。赐米二石。
九十已上。赐米三石。
一百岁已上。赐米五石。
兼绵绢酒肉有差。并仰所在长吏
切加安存。其有不幸者。
量与津置殡送。仍抚其孤弱。
义夫节妇。孝子顺孙。
并加旌表门闾。终身优假。
国之教化。庠序为先。
民之威仪。礼乐为本。
废之则道替。崇之则化行。
国子监正。令有司约故事。
速具修之。兼诸州应有旧文宣王
各仰崇饰。以时释奠。
应是前朝旧制。或有开国新规。
制敕之所未该。教化之所未备。
或刑法不中。或伦序有乖。
则谏臣不可不言。宰执不可不奏。
且谤木之设。本俟诤臣。
匦函所收。先览冤状。
所以凡关利病。悉要闻知。
自今已后。或事有便宜。
理非允当。并须旋具论奏。
共议改更。必当留折槛以旌贤。
无或惧触鳞而避事。应南郊行事亚献终献摄事行礼官吏等。
改转优赐。并候续敕处分。
应飞龙闲厩内作器仗诸杂工巧黄衣三卫四色细仗掌扇黄钟典鼓等。亦各委所司分析姓名申奏。
当议优赏。驸马都尉普恩之后。
仍各赐一子八品正员官。赦内有未该恩例。
及合条流事件。各仰所司启请施行。
开国之初。既勤行于德惠。
改元之后。尤企望于乐推。
惟是革弊从新。去华务实。
有利于民者。不得不用。
有害于政者。不得不除。
公平必致于民安。富庶自成于国霸。
恩虽不吝。法且无私。
赦宥者各仰自新。釐革者皆宜共守。
俾从荡涤。永致清平
敢以赦前该恩事相告者。以其罪罪之。
挟藏军器。亡命山泽。
百日不首。复罪如初。
赦书日行五百里。仍付所司。
牒至准赐敕。故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