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裁减丞尉诏 唐 · 代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四十七
夫计人而置官。度事而赋任。
因时立制。损益在焉。
吏足以理人。人足以奉吏。
则官称其禄。禄当其秩。
然后上下相乐。公私不匮。
汉光武魏太和中。并减吏员
兼省乡邑。致理之道。
此其一隅。今连岁治戎。
天下凋瘵。京师近甸。
烦苦尤重。比屋流散。
念之恻然。人寡吏多。
困于供费。欲其苏息。
不可得也。设令廉耻守分。
以奉科条。犹有禄廪之烦。
役使之弊。而况贪猾纵欲。
而动踰典章。作威以虐下。
厚敛以润己者乎。古者县置大夫一员。
足以为治。奚必贰佐分掌。
而后治耶。且京畿户口。
减耗大半。职员如旧。
何以堪之。岂可以重困之人。
供不给之费。使人不倦。
其在变通。制事之宜。
式从省便。其京兆府长安万年宜各减丞一员尉两员。
馀县各减丞尉一员。馀委吏部条件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