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减丞尉诏 唐 · 代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四十七
夫计人而置官。度事而赋任。因时立制。损益在焉。吏足以理人。人足以奉吏。则官称其禄。禄当其秩。然后上下相乐。公私不匮。昔汉光武时及魏太和中。并减吏员。兼省乡邑。致理之道。此其一隅。今连岁治戎。天下凋瘵。京师近甸。烦苦尤重。比屋流散。念之恻然。人寡吏多。困于供费。欲其苏息。不可得也。设令廉耻守分。以奉科条。犹有禄廪之烦。役使之弊。而况贪猾纵欲。而动踰典章。作威以虐下。厚敛以润己者乎。古者县置大夫一员。足以为治。奚必贰佐分掌。而后治耶。且京畿户口。减耗大半。职员如旧。何以堪之。岂可以重困之人。供不给之费。使人不倦。其在变通。制事之宜。式从省便。其京兆府长安万年宜各减丞一员尉两员。馀县各减丞尉一员。馀委吏部条件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