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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论 南北朝末隋初 · 释彦琮
 出处:全唐文卷九百五、全隋文卷三十三
昔在东晋太尉桓玄议令沙门敬于王者。
庐山远法师,高名硕德,伤智幢之欲折,悼戒宝之将沈,乃作《沙门不敬王者论》。
设敬之仪,当时遂寝。
然以缉词隐密,援例杳深,后学披览,难见文意。
聊因暇日,辄复申叙,更号《福田论》。
云:忽有嘉客,来自远方,遥附桓氏,重述前议。
主人正念久之,抗声应曰:「客似未闻福田之要,吾今相为论之。
夫云福田者何耶?
三宝之谓也。
功成妙智道登圆觉者,佛也;
玄理幽寂,正教精诚者,法也;
禁戒守真,威仪出俗者,僧也;
皆是四生导首,六趣舟航,高拔天人,重逾金石,譬乎珍宝,劣相拟议。
佛以法主标宗,法以佛师居本。
僧为弟子,崇斯佛法,可谓尊卑同位,本末共门。
语事三种,论体一致,处五十之载,弘八万之典,所说指归,唯此至极。
寝声灭影,尽双林之运;
刻檀书叶,留一化之轨。
圣贤间起,门学相成,和合为群,住持是寄。
金人照于汉殿,像法通洛浦,并宗先觉,俱袭旧章。
图方外而发心,弃世间而立德,官荣无以动其志,亲属莫能累其情,衣则截于坏色,发则落于毁容,不戴冠而作仪,岂束带而为饰?
上天之帝,犹恒设礼;
下土之王,固常致敬。
有经有律,斯法未殊,若古若今,其道无滞。
帝王之重,亚神祇之大,八荒钦德,四德归仁,僧尼朝拜,非所闻也。
如怀异旨,请陈雅见」。
客曰:「《周易》云: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
老子云:域中有四大,王居一焉。
窃以莫非王土,建之以国,莫非王臣,系之以主,则天法地,覆载兆民。
方春比夏,生长万物,照之以日月之光,润之以云雨之气,六合则咸宗如海,百姓则共仰如辰,戎夷革面,马牛回首。
蛇尚于隋侯,鱼犹感于汉帝,岂有免其编户,假其法门,忘度脱之宽仁,遗供养之弘造,高大自许,卑恭顿废,譬诸禽兽,将何别乎?
必能驾御神通,得成圣果,道被天下,理在言外。
然今空事剃除,尚增三毒,虚改服饰,犹染六尘,戒忍弗修,定无取,有乖明诲,不异凡俗。
讵应恃、宣读之劳,而抗礼万乘;
藉形容之别,而阙敬一人。
比丘接足于居士,菩萨稽首于慢众,斯文复彰,厥趣安在?
如以权道难沿,佛性可尊,况是君临,罔非神降,伯阳开万龄之范,仲尼敷百王之则。
至于谒拜,必遵朝典。
犹有沙门,敢为陵慢,此而可忍,孰可容乎?
弊风难革,恶流易久,不遇明皇,谁能刊正。
忽起非常之变,易招无信之讥。
至言有凭,幸垂详览」。
主曰:「吾所立者,内也。
子所难者,外也。
内则通于法理,外则局于人事,相望悬绝,讵可同年?
斯谓学而未该,闻而不洽。
子之所惑,吾当为辨。
试举其要,总有七条:无德不报,一也;
无善不慑,二也;
方便无碍,三也;
寂灭无荣,四也;
仪不可越,五也;
服不可乱,六也;
因不可忘,七也。
初之四条,对酬难意;
后之三条,引出成式。
吾闻天不言而四时行焉,王不言而万国治焉,帝有何力,民无能名?
成而不居,为而不恃,斯乃先王之尽善,大人之至德。
同沾庶类,齐预率宾
幸殊草木,差非虫鸟。
戴圆履方,俯仰怀惠;
饮水,饱满衔泽。
既能矜许出家,慈听入道,断粗业于已往,祈妙果于将来。
既蒙重惠,还思厚答。
方凭万善之益,岂在一身之敬?
追以善答,摄报乃深;
徵以身敬,收利盖浅。
良以僧失正仪,俗灭馀庆。
僧不拜俗,佛已明言,若知可信,理当遵立。
知谓难依,事应除废,何容崇之欲求其福,卑之复责其礼?
即令从礼,便同其俗;
犹云请福,未见其润。
此则存而似弃,僧而类民,非白非黑,无所名也。
窃见郊禋总祭,唯存仰福为尊。
僧尚鄙斯不恭,如何令僧拜俗?
天地可反,斯仪罕乖,后更为叙,是谓无德不报者也。
法既渐衰,人亦稍末,罕有其圣,诚如所言。
虽处凡流,仍持忍铠;
纵亏戒学,尚谈典。
如塔之贵,似佛之尊,归之则善生,毁之则罪积。
猛以始发割爱,难而能舍;
弘愿终期成觉,迥而能趣。
斯故剃发之辰,天魔遥慑;
染衣之日,帝释遥欢。
妓女聊被,无漏遂满;
醉人暂剪,有缘即结。
龙子赖而息惊,象王见而止怖,威灵斯在,仪服是同。
幼未受具,对扬佛旨;
小不可轻,光扬僧力。
波离既度,释子服心;
尼陀亦归,匿王屈意。
乃至若老若少,可师者法;
无贱无豪,所存者道。
然后贤愚之际,默语之间,生熟相似,去取非易。
肉眼分别,恐不逢宝,信心平等,或其值真。
才满四人,即成一众。
僧既弘纳,佛亦通在。
食看沸水之异,方遣施僧,衣见织金之奇,乃令奉众,僧之威德,不亦大矣。
足可以号良福田之最,为圣教之宗,是谓第二无善不摄者也。
若论净名之功,早升云地,卧疾之意,本超世境,久行神足,咸叹辩才,新学顶礼,诚谢法施。
事是权宜,式非常准,谓时暂变,其例乃多。
则有空藏弗恭,如来无责,沙弥大原,和尚推先,一往直观,悉可惊怪。
再详典释,莫匪通涂,不轻大士,独兴高迹。
警彼上慢之流,设兹下心之拜,偏行一道,直用至诚。
既非三慧,讵是恒式,因机作法,足为希有,假弘教化,难著律仪。
大圣发二智之明,制五篇之约,废其爵齿,存其戒夏,始终通训,利钝齐仰。
耆幼有序,先后无杂,未以一出别业,而令七众普行,不然之理,分明可见。
昔妻死歌而鼓盆,子葬嬴而衬土,此亦匹夫之节,岂概明王之制乎?
况觉典冲邃,圣言幽密,局执一边,殊乖四辩。
是谓第三方便无碍者也。
且复周之柱史,久掌王役,鲁之司寇,已居国宰。
宗归道德,始曰无名,训在《诗》、《书》,终云不作。
祖述尧舜,宪章文武,鞠躬恭敬,非此而谁?
巢、许之风,望古仍迈;
夷、齐之操,拟今尚迥。
焉似高攀十力,远度四流,厌斯有为之苦,欣彼无馀之灭。
不系虑于公庭,未流情于王事,自然解脱,固异儒者之俦矣。
是谓第四寂灭无荣者也。
至如祭祀鬼神,望秩川岳,国容盛典,书契美谈,神辈为王所敬,僧犹莫致于礼,僧众为神所礼,王宁反受其敬,上下参差,翻为正法,衣裳颠倒,何足相方!
令神拥护今来,在僧祈请之至,会开咒力,竟无拜理。
是谓第五仪不可越者也。
本皇王之奋起,必真人之托生,上德虽秘于净心,外像仍标于俗相。
是以道彰缁服,则情勤宜猛,业隐玄门,则形恭应绝,求之故实,备有前闻。
国主频婆,父王净饭,昔之斯等,咸已克圣,专修信顺,每事归依,纵见凡僧,还想崇佛,不以跪亲为孝,计非不孝之罪,不以拜君为敬,岂是不敬之愆?
所法自殊,所法已别,体无混杂,制从于此。
是谓第六服不可乱者也。
谨案多罗妙典,释迦真说,乃云居刹利而称尊,藉般若而为护,四信不坏,十善无亏,奉佛事僧,积功累德,然后日精月像之降,赤光白气之感。
金轮既转,珠宝复悬,应天顺民,御图握镜,始开五常之术,终弘八正之道。
亦宜覆观宿命,追忆往因,敬佛教而崇僧宝,益戒香而增慧力。
自可天基转高,比梵宫之远大;
圣寿恒固,同劫石之长久。
然则雷霆势极,龙虎威隆,庆必赖兼,共使怒及,出言布令,风行草偃。
既抑僧体,谁敢鳞张?
但恐有损冥功,无资盛业,竭诚尽命,如斯而已。
是谓第七因不可忘者也。
上已略引吾意,粗除子惑。
欲得博闻,宜寻大部」。
客曰:「主人向之所引,理例频繁,仆虽庸暗,颇亦承览,文总幽明,辨包内外。
所论祭典,尚有迷惑。
《周易》云: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测之谓神。
窃以昧隐神路,隔绝人境,欲行祠法,要藉礼官
本置太常,专同太祝,纵知鬼事,终入神伍。
真佛已潜,圣僧又灭,仰信冥道,全涉幽神。
季叶凡夫,薄言回向,共规闲逸,相学剃剪。
职掌檀会,所以加其法衣;
主守塔坊,所以蠲其俗役。
才触王网,即坠民贯;
既同典祀,讵合称宝。
朝敬天子,固是恒仪;
苦执强梁,定非通识。
宋氏旧制,其风不远。
唯应相袭,更欲何辞」?
主人曰:「客知其一,未晓其二。
请听嘉言,少除异想。
吾闻鬼者,归也;
死之所入神者,灵也,形之所宗。
鬼劣于人,唯止恶道;
神胜于色,普该情趣。
心者灵智,称之曰神;
隐而难知,谓之不测。
铨其体用,或动或静;
品其性欲,有阴有阳。
《周易》之旨,盖此之故。
殊涂显于一气,诚言阙于六识,设教之渐,断可知焉。
鬼报冥通,潜来密去,标以神号,特用兹耳。
尝试言之,受父母之遗,禀乾坤之分,可以存乎气,可以立乎形。
至若己之神道,必是我之心业,未曾感之于乾坤,得之于父母,识含胎,弥互虚空,意带熏种,漫盈世界,去而复生,如火焰之连出,来而更逝,若水波之续转,根之莫见其始,究之岂觌其终?
浊之则为凡,澄之则为圣,神道细幽,理固难详矣。
神之最高,谓之大觉。
思议所不得,名相孰能穷?
真身本无迁谢,生盲自不瞻睹,托想追于旧踪,倾心玩于遗法。
若欲传持之任,启要妙之门,赖此僧徒,膺兹佛付。
假慈云为内影,凭帝威为外力,风远及,至于是乎?
教通三世,众列四部,二从于道,二守于俗。
从道则服像尊仪,守俗则务典供事,像尊谓比丘比丘尼也,典供谓优婆塞、优婆夷也。
所像者尊,则未参神位;
所典者供,则下预臣颁。
原典供之人,同主祭之役。
吾非当职,子何错错引?
由子切言,发吾深趣。
理既明矣,勿复惑诸?
在宋之初,暂行此抑。
彼亦乖真,不烦渺论,边鄙风俗,未见其美,忽遣同之,可怪之极」。
客曰:「有旨哉!
斯论也。
蒙告善道,请从退归(《广弘明集》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