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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服议 隋 · 虞世基
 出处:全隋文卷十四
后周故事,升日月于旌旗,乃阙三辰,而章无十二。
但有山、龙、华虫作绘,宗彝、藻、火、粉米、黼、黻,乃与三公不异。
开皇中就里欲生分别,故衣重宗彝,裳重黼黻,合重二物,以就九章,为十二等。
但每一物,上下重行。
衮服用九,鷩服用七,今重此三物,乃非典故。
且周氏执谦,不敢负于日月,所以缀此三象,唯施太常天王衮衣,章乃从九。
但天子譬日,德在照临,辰为帝位,月主正后,负此三物,合德齐明,自古有之,理应无惑。
周执谦道,殊未可依,重用宗彝,又乖法服。
今准《尚书》:「予欲观古人之服,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会,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绣」。
具依此,于左右膊上为日月各一,当后领下为星辰,又山、龙九物,各重行十二。
又近代故实,依《尚书大传》:「山龙纯青,华虫纯黄,作会;
宗彝纯黑,藻纯白,火纯赤」。
以此相间,而为五采。
郑玄议已自非之,云:「五采相错,非一色也」。
今并用织成于绣,五色错文。
孔安国,衣质以,加山、龙、华虫、火、宗彝等,并织为五物,裳质以纁,加藻、粉米、黼、黻之四。
衣裳通数,此为九章,兼上三辰,而备十二也。
衣襟、领上各帖升龙,汉、晋以来,率皆如此。
既是先王法服,不可乖于制,徵而用之,理将为允(《隋书·礼仪志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