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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铸三铢钱表 北魏 · 高谦之
 出处:全后魏文卷五十三
盖钱货之立,本以通有无,便交易。
故钱之轻重,世代不同。
太公为周置九府圜法,至景王时更铸大钱。
秦兼海内,钱重半两。
汉兴,以秦钱重,改铸榆荚钱
至文帝五年,复为四铢。
孝武时,悉复销坏,更铸三铢。
至元狩中,变为五铢。
又造赤仄之钱,以一当五。
王莽摄政,钱有六等,大钱重十二铢,次九铢,次七铢,次五铢,次三铢,次一铢。
魏文帝五铢钱,至明帝复立。
孙权江左铸大钱,一当五百。
赤乌年,复铸大钱,一当千。
轻重大小,莫不随时而变。
窃以食货之要,八政为首;
聚财之贵,诒训典文。
是以昔之帝王,乘天地之饶,御海内之富,莫不腐红粟于太仓,藏朽贯于泉府,储蓄既盈,民无困敝,可以宁谧四极,如身使臂者矣。
昔汉之孝武,地广财丰,外事四戎,遂虚国用。
于是草莱之臣,出财助国,兴利之计,纳税庙堂。
市列榷酒之官,邑有告缗之令。
盐铁既兴,钱币屡改,少府遂丰,上林饶积。
外辟百蛮内不增赋者,皆计利之由也。
今群妖未息,四郊多垒,征税既烦,千金日费,资储渐耗,财用将竭,诚杨氏献税之秋,桑、儿言利之日。
夫以西京之盛,钱犹屡改,并行小大,子母相权,况今寇难未除,州郡沦败,民物凋零,军国用少,别铸小钱,可以富益,何损于政,何妨于人也?
且政兴不以钱大,政衰不以钱小,惟贵公私得所,政化无亏,既行之一地古,亦宜效之于今矣。
昔禹遭大水,以历山之金铸钱,救民之困。
汤遭天旱,以庄山之金铸钱,赎民之卖子者。
今百姓穷悴,甚于曩日,钦明之主岂得垂拱而观之哉?
臣今此铸,以济交乏,五铢之钱,任使并用,行之无损,国得其益,穆公之言,于斯验矣。
臣虽术愧计然,识非心算,暂充钱官,颇睹其理。
苟有所益,不得不言。
脱以为疑,求下公卿博议。
如谓为允,即乞施行(《魏书·高谦之传》,又见《通典》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