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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断禄表 北魏 · 高闾
 出处:全后魏文卷三十
天生蒸民,树之以君,明君不能独理,必须臣以作辅。
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故车服有等差,爵命有分秩。
德高者则位尊,任广者则禄重。
下者禄足以代耕,上者俸足以行义。
庶民均其赋,以展奉上之心;
君王聚其材,以供事业之用。
君班其俸,垂惠则厚;
臣受其禄,感恩则深。
于是贪残之心止,竭效之诚笃,兆庶无侵削之烦,百辟备礼容之美。
斯则经世之明典,为治之至术。
以来,逮于三季,虽优劣不同,而斯道弗改。
自中原崩否,天下幅裂,海内未一,民户耗减,国用不充,俸禄遂废。
此则事出临时之宜,良非久长之道。
大魏应期绍祚,照临万方,九服既和,八表咸谧。
二圣钦明文思,道冠百代,动遵礼式,稽改旧章,准百王不易之胜法,述前圣利世之高轨,置立邻党,班宣俸禄,事设令行,于今已久,苛慝不生,上下无怨,奸巧革虑,窥觎绝心,利润之厚,同于天地。
以斯观之,如何可改?
又洪波奔激,则堤防宜厚;
奸悖充斥,则禁网须严。
且饥寒切身,慈母不保其子;
家给人足,礼让可得而生。
但廉清之人,不必皆富;
丰财之士,未必悉贤。
今给其俸,则清者足以息其滥窃,贪者足以感而劝善;
若不班禄,则贪者肆其奸情,清者不能自保。
难易之验,灼然可知,如何一朝,便欲去俸?
淮南之议,不亦谬乎(《魏书·高闾传》。淮南王他奏求依旧断禄,文明太后令召群臣议之,表,诏从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