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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禁盐池复置监司取税 北魏 · 元雍
 出处:全后魏文卷十九
盐池天藏,资育群生。
仰惟先朝限者,亦不苟与细民竞兹赢利。
但利起天池,取用无法,或豪贵封护,或近者吝守,卑贱远来,超然绝望。
是以因置主司,令其裁察,强弱相兼,务得所。
且十一之税,自古及今,取辄以次,所济为广。
自尔沾洽,远近齐平,公私两宜,储益不少。
及鼓吹主簿王后兴等词称,请供百官食盐二万斛之外,岁求输马千匹、牛五百头。
以此而推,非可稍计。
中尉甄琛启求罢禁,被敕付议。
尚书执奏,称启坐谈则理高,行之则事阙,请依常禁为允。
诏依许。
乃为绕池之民尉保光等擅自固护,语其障禁,倍于官司,取与自由,贵贱任口。
若无大宥,罪合推断。
详度二三,深乖王法。
臣等商量,请依先朝之诏,禁之为便。
防奸息暴,断遣轻重,亦准前旨。
所置监司,一同往式(《魏书·食货志》。神龟初,太师高阳王太傅清河王怿等奏,于是复置监官,以监检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