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言太和五铢与新铸五铢及古钱宜并通用 其一 北魏 · 元澄
 出处:全后魏文卷十七
臣闻《洪范》八政,货居二焉。
《易》称:「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
财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成养群生,奉顺天德,治国安民之本也。
夏殷之政,九州贡金,以定五品。
周仍其旧。
太公立九府之法,于是圜货始行,定铢两之楷。
齐桓循用,以霸诸侯。
降及秦始、汉文,遂有轻重之异。
吴濞邓通之钱,收利遍于天下,河南之地,犹甚多焉。
逮于孝武,乃更造五铢,其中毁铸,随利改易,故使钱有小大之品。
窃寻太和之钱,高祖留心创制,后与五铢并行,此乃不刊之式。
但臣窃闻之,君子行礼,不求变俗,因其所宜,顺而致用。
太和五铢,虽利于京邑之肆,而不入徐扬之市。
土货既殊,贸鬻亦异,便于荆郢之邦者,则碍于兖豫之域。
致使贫民有重困之切,王道贻隔化之讼。
永平三年,都座奏断天下用钱不依准式者,时被敕云:「不行之钱,虽有常禁,其先用之处,权可听行,至来年末,悉令断之」。
延昌二年徐州民检,刺史启奏,求行土钱,旨听权依旧用。
谨寻不行之钱,律有明式,指谓鸡眼镮凿,更无馀禁。
河南诸州今所行者,悉非制限
昔来绳禁,愚窃惑焉。
河北州镇,既无新造五铢,设有旧者,而复禁断,并不得行,专以单丝之缣,疏缕之布,狭幅促度,不中常式,裂匹为尺,以济有无。
至今徒成杼轴之劳,不免饥寒之苦,良由分截布帛,壅塞钱货。
实非救恤冻馁,子育黎元。
谨惟自古以来,钱品不一,前后累代,易变无常。
且钱之为名,欲泉流不已。
愚意谓今之太和与新铸五铢,及诸古钱方俗所便用者,虽有大小之异,并得通行。
贵贱之差,自依乡价。
庶货环海内,公私无壅。
其不行之钱,及盗铸毁大为小,巧伪不如法者,据律罪之(《魏书·食货志》。熙平初尚书令任城王澄上言。又见《通典》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