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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崇虚寺诏太和十五年八月戊戌 北魏 · 拓跋宏
 出处:全后魏文卷五
夫至道无形,虚象为主。
自有汉以后,置立坛祠,先朝以其至顺可归,用立寺宇
京城之内,居舍尚希。
今者里宅栉比,人神猥凑,非所以祗崇至法,清敬神道。
可移于都南桑乾之阴,岳山之阳,永置其所。
给户五十,以供斋祀之用,仍名为崇虚寺。
可召诸州隐士,员满九十人(《魏书·释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