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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僧传论 其五 明律论 南梁 · 释慧皎
 出处:全梁文卷七十三
礼者出乎忠信之薄,律亦起自防非。
是故随有犯缘,乃制篇目。
迄乎双树,在迹为周。
金河灭影,迦叶嗣兴,因命持律尊者忧波离比丘,使出律藏。
波离乃手执象牙之扇,诵调御之言。
满八十反,其文乃讫。
于是题之树叶,号曰《八十诵律》。
是后迦叶、阿难、末田地、舍那波斯、忧波掘多,此五罗汉,次第任持。
至掘多之世,有阿育王者,王在波吒弗多城。
以因往昔见佛,遂为铁轮御世。
而猜忌不忍,在政苛虐,焚荡经书。
害诸得道。
其后易心归信,追悔前失,远会应真,更集三藏。
于是互执见闻,各引师说。
依据不同,遂成五部,而所制轻重,时或不同,开庶废立,不无小异。
皆由如来往昔,善应物机,或随人随根,随时随国,或此处应开,馀方则制,或此人应制,馀者则开。
五师虽同取佛律,而各据一边,故篇聚或时轻重,纲目不无优降。
依之修学,并能得道。
故如来在世,有梦氎因缘,已悬记经律应为五部
《大集经》云:「我灭度后,遗法分为五部
颠倒解义,隐覆法藏,名昙无鞠多,即昙无德也。
读诵外书,受有三世,善能问难,说一切性,皆得受戒,名萨婆,即萨婆多也。
说无有我,轻诸烦恼,名迦叶毗,说有我不说空,名婆蹉富罗。
以广博遍览五部,名摩诃僧祇,善男子。
如是五部,虽名别异,而皆不妨诸佛法界,及《大涅槃》,又《文殊师利问经》云:我涅槃后百年,当有二部起。
一摩诃僧祇,二大众。
老少同会共菩萨会出律也。
从此部流散,更生七部。
二者体毗履部,纯老宿共会出律也?
从此部流散,更生十一部。
故彼经偈云:十八及二本,悉从大乘出。
无是亦无非,我说未来起。
又执见不同,传中亦有十八部,而名字小异,故以五部为根本。
从萨婆多部生四部,弥沙塞生一部,迦叶毗生二部。
并是佛泥洹后,二百年内,僧祇生六部,流传至四百年中,昙无德生五部
经中或时止道五师者,举其领袖而言,或时十八二十,则通列异论也。
自大教东传,五部皆度。
弗若多罗诵出十诵梵本,罗什译为晋文未竟多罗化焉。
昙摩流支又诵出所馀,什译都竟。
昙无德部佛陀耶舍所翻,即四分律也。
摩诃僧祇部及弥沙塞部,并法显得梵本。
佛驮跋陀罗译出《僧祇律》佛驮什译出,弥沙塞部,《即五分律》也。
迦叶毗部或言梵本已度,未被翻译。
其《善见》摩得勒伽,《戒因缘》等,亦律之枝属也。
虽复诸部皆传,而《十诵》一本,最盛东国,以昔卑摩罗叉律师、本西土元匠,来入关中,及往荆陕,皆宣通《十诵》,盛见《宗录》。
昙猷亲承音旨,僧业继踵宏化
其间璩俨隐荣等,并祖述猷,列奇宋代。
而皆依文作解,未甚钻研。
其后智称律师,竭有深思。
凡所披释,并开拓开户,更立科目。
齐梁之间,号称命世,学徒传记,于今尚焉。
夫慧资于定,定资于戒,故戒定慧吕义次第故,当知入道即以戒律为本,居俗则以礼义为先。
《礼记》云: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
经云:戒为平地,众善由生。
三世佛道,藉戒方住。
故神解五法,制使先知斩草三根,不可可识。
然后定慧法门,以次修学。
而谬执之徒,互生异论。
偏于律者,则言戒律为指事,数论虚诞。
薄知篇众名目,便言解及波离。
止能漉水翻囊,已谓行齐罗汉。
唯我曰僧,馀皆木想。
此则自赞毁他,功不赎过。
我慢矜高,盖斯谓也。
偏于数论者,则言律部为偏分,数论为通方。
于是扈背毗尼,专重阴入,得意便行,曾莫拘碍。
谓言地狱不烧智人,镬荡不煮般若。
此皆操之失柄,还以自伤,相鼠看羊,岂非斯谓(《高僧传》十一)